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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貿易署的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的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英文簡稱 SUCCESS) 為中小企業提供營商資訊和諮詢服務的機構。想尋找免費的營商資訊和實用的諮詢服務,請即聯絡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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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服務中心「四合一」綜合服務

為了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業對各項資助計劃和支援措施的認知,工貿署已於2019年10月整合了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即工貿署轄下的「SUCCESS」、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的「中小企服務中心」、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綜合服務,企業可在任何一個中心取得一般營商資訊、資助計劃資訊與諮詢服務等。此外,工貿署亦設立了一個名為「中小企連線」的網站,讓中小企業能在單一網上平台上獲取由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及各政府部門提供的資訊和支援服務。

「中小企連線」網站:https://www.smelink.gov.hk/zh/web/sme-portal/home.html
 

「中小企連線」的「活動日誌」

「中小企連線」的「活動日誌」方便企業從單一平台獲取由四個中心及多個政府部門所舉辦的研討會、工作坊、展覽、會議、訓練課程等活動的信息和登記參與的超連結。

「中小企連線」的「活動日誌」:https://www.smelink.gov.hk/zh/web/sme-portal/events-activities.html
 
最新消息

「四合一」研討會系列


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不時合作舉辦「四合一」研討會系列,此研討會系列於2023年上半年的主題為「業務升級轉型」,以協助企業升級轉型。工貿署的 SUCCESS 將於2023年4月14日就此研討會系列舉行網上研討會。歡迎有興趣人士透過以下連結登記,費用全免。

「大灣區創新科技的商業應用」網上研討會

(由SUCCESS於2023年4月14日舉辦,以網上直播形式進行。)

近年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電子商貿發展蓬勃,為中小企帶來龐大商機。專家將會於是次研討會中講解5G、物聯網以及大數據科技的基本認識,並分享有關科技在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的重要應用和新發展機遇,以協助企業升級轉型,善用創新科技拓展大灣區市場。(此網上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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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單張
 

SUCCESS 支持的活動

一. 《競爭條例》網上講座

(2023年4月18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此網上講座由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講座將有競委會代表介紹《競爭條例》的主要內容、《條例》下該做及不該做的事、如何辨識市場上的反競爭行為,以及《寬待政策》與《合作及和解政策》,並會分享競爭法案例。(此網上講座以英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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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HR x L&D 交流活動 #1 – 人才策略及未來定向

(2023年4月19日於香港生產力大樓舉行)

此活動由生產力局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活動將有學習及發展專家分享他們在人才培訓及發展方面的見解,並探討人才發展的最新趨勢及策略,從而提升企業競爭力及生產力。(此活動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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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香港.進.品牌大灣區」系列活動 –「品牌制勝謀略2023」分享研討會

(2023年4月25日於中華廠商聯合會大廈舉行)

此研討會由香港品牌發展局和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研討會將分享疫後大灣區消費文化和市場環境的大變局、國際行銷科技帶來範式轉移的新趨勢,以及香港品牌向大灣區再出發的「智」勝之道。(此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更多資料:研討會系列活動
 

四. 「ESG 只是流行術語嗎? ESG為何重要,以及如何將 ESG 融入員工週期?」網上研討會

(2023年4月27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此網上研討會由生產力局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網上研討會將介紹機構的可持續性和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簡稱ESG)、講解將 ESG 融入機構發展的好處,以及如何將 ESG 融入員工的僱傭週期,從而提升企業的業務和員工價值。(此網上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税務局 – 網上填報僱主報税表 – 方便、安全又環保


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僱主填報薪酬及退休金報税表(BIR56A表格)已於2023年4月3日發出。僱主須填妥該份報税表,並連同有關申報支付給僱員薪酬的IR56B表格於1個月內交回税務局。

僱主可透過「税務易」在網上提交僱主報税表。IR56表格擬備工具可編製年度的IR56B表格資料檔案,然後經「在線模式」或「混合模式」上載IR56B表格資料檔案至税務局。為方便僱主使用「混合模式」上載資料檔案,由2022年8月14日起,每名僱主只須簽回由系統所匯出的1頁(即封面頁)核對表,取代以往須在每一頁核對表簽署的要求。此外,為配合僱主早作準備,IR56表格擬備工具更可於每年3月1日起使用來編製年度的IR56B表格。

詳情請瀏覽税務局網站https://www.ird.gov.hk/chi/tax/ere.htm

税務局 – 利得税報税新里程 向前邁進數碼未來


税務局於 2023年4月3 日向法團及業務發出 2022/23 年度利得税報税表。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 所有法團及業務,無論總入息的金額多少及選用那種報税表提交方式,利得税報税表必須連同所有佐證文件一併提交﹙包括財務報表和利得税計算表﹚。這包括總入息金額不超過2,000,000港元的小型法團及業務在提交利得税報税表時將不再獲豁免提交佐證文件。
  • 所有須與報税表一併提交的相關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必須透過「税務易」以電子方式提交。
  • 如納税人不選擇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他須列印及簽妥以電子方式提交補充表格及/或其他表格的文本核對表,並將簽妥的核對表連同利得税報税表及佐證文件以文本方式一併提交。
税務局已逐步提升電子報税功能,以推動税務數碼化,務求提高效率、可靠性和準確性。優化的自願性利得税電子報税服務現已推出並具有以下新功能和申報要求:
  • 所有法團及業務均可透過「税務易」以電子方式提交2022/23課税年度利得税報税表。法團及業務只須在網上填寫簡化版電子報税表、上傳已填妥的所須表格及以 iXBRL 格式擬備的佐證文件、然後網上簽署及透過「税務易」提交報税表。
  • 除了以全電子報税模式提交報税表外,可選擇以半電子報税模式提交報税表。
  • 若以全電子方式或半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納税人須要提交 iXBRL 格式的佐證文件﹙即是財務報表和利得税計算表﹚。為幫助納税人製備所需的iXBRL數據檔案,税務局網站(https://www.ird.gov.hk/ixbrl,只有英文) 提供「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供免費下載。
税務局鼓勵納税人透過優化的「税務易」電子服務提交利得税報税表。

電子報税的好處:
  • 減少報税過程中的錯誤
  • 減少簽署或安排授權的處理時間
  • 提高效率、可靠性和準確性
  • 提供全天候服務
詳情請瀏覽税務局網站http://www.ird.gov.hk/c_epf
 

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的第一階段諮詢


最低工資委員會誠邀各界在2023年4月24日或之前,就優化法定最低工資的檢討機制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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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調工傷及職業病補償金額


立法會在2023年3月15日通過三項決議,調高《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職業性失聰(補償)條例》合共18個補償項目的金額。新修訂的補償金額將於2023年4月13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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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社會復常新階段下的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種安排


隨着新冠疫情持續放緩、管理策略與上呼吸道感染看齊,以及社會和經濟活動全面復常,政府於2023年3月31日公布新階段下的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種安排。

因應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就本港接種新冠疫苗於2023年3月29日的最新暫擬共識建議,屬優先組別的人士(即年屆50歲或以上包括居於院舍的長者、18至49歲有長期病患的成年人、六個月大或以上免疫力弱的人士、孕婦及醫護人員)在2023年內,應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的加強劑。而並非優先組別的人士則只要曾經接種合共三劑新冠疫苗已可獲足夠保護。

因應專家建議,政府宣布2023年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的安排如下:

(一)屬於以下優先組別的市民,不論過往已接種多少劑疫苗,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超過六個月後,可在2023年內免費接種額外的加強劑:
  1. 年屆50歲或以上的人士(包括居於院舍的長者);
  2. 18至49歲有長期病患的成年人;
  3. 六個月大或以上免疫力弱的人士;
  4. 孕婦;及
  5. 醫護人員。
(二)年滿六個月而不屬於上述優先組別的人士,若他們從未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可繼續免費接種首三劑新冠疫苗。其中,政府呼籲所有市民即使並非優先組別,特別是六個月大或以上嬰幼兒,如仍未完成接種首三劑疫苗,應盡快安排接種以保護自己。

政府正更新電腦系統,以便由2023年4月20日起支援上述額外加強劑的接種服務。需要額外加強劑的合資格人士,可由2023年4月20日上午9時起,透過網站(booking.covidvaccine.gov.hk)預約。五至11歲的合資格兒童(註)由2023年3月31日開始亦可到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即場接種第三劑疫苗。其他尚未完成接種首三劑疫苗的人士,可隨時網上預約接種,50歲或以上的人士和18歲以下的兒童亦可到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即場接種。

由2023年4月20日起,市民如欲接種超過以上2023年新冠疫苗接種計劃指明免費劑次的加強劑,需參照季節性流感疫苗的安排,自費到私營市場接種。於2023年4月20日前已預約接種的人士則不受影響。

政府自2022年9月起,已逐步整合新冠疫苗接種服務網絡,採取更靈活及更具成本效益的策略,與私營醫療機構合作和善用不同場地。政府會進一步調整接種服務和地點,並於稍後公布相關安排。有關接種服務和地點的資料載於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專題網站(https://www.covidvaccine.gov.hk/zh-HK/programme)。

另一方面,因「疫苗到戶接種服務」的需求大幅下降,該服務將由2023年4月15日起停止接受新登記。未登記的合資格人士如欲透過服務接種新冠疫苗,請盡快於限期前致電熱線(5688 5234)或透過網站(https://www.covidvaccine.gov.hk/hv/)登記。熱線及網站將運作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6時。

新階段的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由2023年4月1日起,已由公務員事務局轉回醫務衞生局和衞生署負責統籌。

政府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訂立的八項公共衞生緊急規例(涵蓋入境防控措施、社交距離措施、強制檢測及提供疫情防控有關資料等)(第599C章至第599J章)已於2023年3月31日午夜(即2023年4月1日起)失效,按該等規例實施的僅餘措施亦已同步解除。第599章下將餘下兩條(第599K章及第599L章)與疫苗接種有關的公共衞生緊急規例會繼續保留,以配合以疫苗接種為主的防控措施。

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新冠病毒變異情況及評估風險,重點保護高危群組,並留意世界衞生組織對疫情的最新評估。

註: 五至11歲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的兒童,接種上一劑疫苗的間距必須已達最少五個月。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31/P2023033100561.htm


香港信保局首推創新綠色出口信用保險


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香港信保局)於2023年4月3日宣布,為推動綠色出口貿易、環保及實踐可持續發展,首次推出創新綠色出口信用保險,與恒生銀行㩗手合作,向其獲得相關綠色認證的客戶利奧紙品集團提供出口信用保險保費折扣,以鼓勵及支持出口商發展綠色出口貿易。

香港信保局一直致力支持保護環境,並將綠色元素納入保費的考量中,希望藉此鼓勵及支持香港出口商,恪守企業社會責任,實行可持續經營,為社會與環境帶來正面價值,從而推動本港綠色經濟發展。香港信保局歡迎任何香港出口商查詢和申請綠色出口信用保險。

有關詳情,請參閱香港信保局的新聞公告


香港信保局延長「出口信用擔保計劃」至2024年3月底


香港信保局於2023年3月28日宣布,延長「出口信用擔保計劃」(「擔保計劃」)至2024年3月底。「擔保計劃」是行政長官在《2021年施政報告》中推出多項支援中小企的措施之一,將提高借貸機構為中小企提供出口融資的信心,支持他們在嚴峻的經營環境下拓展業務。

在「擔保計劃」下,香港信保局將為保戶的出口融資作最高七成的信貸擔保,擔保額以港幣5,000萬元為上限。

有關詳情,請參閱香港信保局的新聞公告。如有查詢,可致電「出口信用擔保計劃」熱線:2732 9028。

香港海關公布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實施安排


香港海關於2023年3月31日公布,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制度)於2023年4月1日起生效並接受註冊申請。

制度細節已載於2022年12月16日在憲報刊登的《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2022年第15號條例)內。主要內容如下:
  • 任何人如有意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於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均須向香港海關註冊,並須適當履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法定責任。
  • 在制度開始前,一直營運的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可在九個月的過渡期內(即2023年4月至12月)申請註冊,期間可獲寬免首次註冊費和相關費用。
  • 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條件,雖獲豁免註冊,但仍須就任何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於指定時間內向香港海關提交現金交易報告。
有關註冊申請及提交報告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網頁(https://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anti-money-laundering/supervision-of-dealers-in-precious-metals-and-ston/index.html)。

為簡化有關流程,交易商亦可透過制度的網頁https://www.drs.customs.gov.hk/index?request_locale=zh_TW 登入「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並在線上遞交註冊申請或提交現金交易報告。申請人亦可在系統查詢申請狀況,以及在成功註冊後下載註冊證明書作展示用途。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查詢熱線3580 1483(中文)或3580 1484(英文)、電郵至dpms_enquiry@customs.gov.hk或親身前往香港海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理科的辦公室(地址: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26樓)。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31/P2023033100293.htm


政府放寬指定飲食業務申領地契下厭惡性行業許可證的安排


地政總署於2023年3月31日公布,由2023年3月31日起將申領政府地契下厭惡性行業條款許可證(許可證)的放寬安排,由原先三類擴展至11類持牌飲食業務。

政府地契如載有厭惡性行業條款,禁止於地段及其處所內經營製糖、油料、售肉、食物供應及旅館的業務,而相關處所的業主欲經營飲食業務,必須先取得地政總署發出的許可證。

地政總署於2021年11月放寬三類持牌飲食業務申領許可證的安排。相關處所的政府地契即使載有厭惡性行業條款,如已獲得以下一類或多於一類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署長或酒牌局發出的牌照:

(i)普通食肆牌照;
(ii)小食食肆牌照;及
(iii)酒牌;

便會被視為已獲得地政總署發出的許可證,相關處所的業主無須另行申請及繳交有關費用。

為營造更便利的飲食業經營環境,地政總署於2023年3月31日起擴展放寬申領許可證的安排至另外八類持牌飲食業務。如相關處所已獲得以下一類或多於一類由食環署署長或酒牌局發出的牌照:

(i)烘製麵包餅食店牌照;
(ii)食物製造廠牌照;
(iii)新鮮糧食店牌照;
(iv)冰凍甜點製造廠牌照;
(v)奶品廠牌照;
(vi)燒味及鹵味店牌照;
(vii)綜合食物店牌照;及
(viii)會社酒牌;

同樣會被視為已獲地政總署發出許可證。 有關安排的詳情載於《地政處作業備考編號3/2023》(https://www.landsd.gov.hk/en/resources/practice-notes/lao.html)(只有英文版)。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31/P2023033100164.htm

協助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接受檢驗的新增便利措施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運輸署於2023年3月31日宣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推行的新增便利措施以協助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接受檢驗,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合資格的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可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車主在申請時必須確認車輛符合道路安全考慮,適宜在道路上行駛。

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須在擬定車輛回港日兩星期前(即2023年6月16日前)向運輸署遞交表格,並提交以下文件:

(i)內地批准文件副本
(ii)香港車輛登記文件副本
(iii)指定╱後備司機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有效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副本
(iv)回港當日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風險保險單/臨時保險單副本
(v)回港當日有效的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澳門法定車輛保險」副本
(vi)驗車中心服務預約證明
(vii)車輛性能狀況申報表

成功申請人將獲發批准信。獲批准的車輛須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線,由指定司機將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駕駛回港直接行駛至已預約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每日獲准回港的車輛數目設有上限,運輸署呼籲申請人盡早遞交申請。運輸署將會刊憲,豁免獲批准的過境車輛在指定駕車回港當日的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符合申請資格的車主,可在擬定車輛回港日兩星期前(即2023年6月16日前)親身或經代理人透過電郵、郵寄或投遞箱向運輸署遞交申請。申請程序及詳情請瀏覽運輸署網址(https://www.td.gov.hk)。如有查詢,可致電2804 2600。

同時,現有的便利措施已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讓合資格的滯留內地或澳門過境車輛在指定日子經港珠澳大橋口岸駕駛回港,並使用指定路線將車輛停泊在大橋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車場/指定地點,然後由車主自行安排的拖車服務把車輛拖至本港的指定驗車中心進行驗車,再辦理續領車牌的手續。

隨着本港與內地全面通關復常,上述兩項便利措施將於2023年6月30日屆滿,運輸署未有計劃再延續有關安排。因此,在2023年6月30日後,車主需自行安排跨境拖車服務將牌照已過期的香港跨境車輛拖回香港。運輸署提醒合資格車主應考慮及早申請上述兩項便利措施,安排滯留內地或澳門的過境車輛回港。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31/P2023033100488.htm


啟德發展區稅務中心正式落成啟用


稅務局於2023年3月30日就位於啟德發展區的稅務中心舉行開幕典禮,標誌該新辦公大樓正式投入運作。

位於協調道5號的稅務中心為稅務局專用的新辦公大樓,毗鄰工業貿易大樓及港鐵啟德站。稅務局大部分科別和組別的辦事處已遷往新大樓,餘下的電腦支援組(會計)、遺產稅署、退稅組及儲稅券組仍然在灣仔稅務大樓辦公,預計於2023年5月遷往新址。

有關前往稅務中心的交通指南及稅務局各組別的辦公時間,可瀏覽以下網頁:https://www.ird.gov.hk/chi/cu_ol.htm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30/P2023033000232.htm

政府發表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


政府於2023年3月24日發表《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政策宣言》),就建立全球家族辦公室和資產擁有人的蓬勃生態圈,說明政策立場和措施。

政府宣布以下的政策措施,以締造具競爭力的有利環境,讓全球家族辦公室和資產擁有人的業務在香港蓬勃發展:
  1. 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2. 提供稅務寬減
  3. 提供便利市場措施
  4. 成立香港財富傳承學院
  5. 推廣機場的藝術品貯存設施
  6. 發展香港成慈善中心
  7. 投資推廣署FamilyOfficeHK專責團隊
  8. 新的家族辦公室服務提供者網絡
《政策宣言》全文載於附件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24/P2023032300716.htm


就檢討《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展開諮詢至2023年5月15日


勞工處就檢討《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至2023年5月15日止。   

為促進業界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勞工處於2017年以行政方式頒布《實務守則》,規範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載列職業介紹所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及勞工處處長期望職業介紹所達到的最低標準。《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為《實務守則》提供法律基礎。勞工處同時根據《僱傭條例》第62A(1)條,發布現行的《實務守則》。   

自頒布《實務守則》後,實施情況大致暢順。勞工處檢視《實務守則》的實施情況後,提出初步建議,以期進一步完善有關規定。主要建議包括要求職業介紹所須在服務協議內,就各項服務類別分別訂明金額,增加透明度,保障消費者;要求職業介紹所須向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求職者清楚解釋在現行政策下,除因特殊原因,在兩年合約期內提出在港轉換僱主的申請通常都不會獲得批准,使外傭明白『跳工』的後果;以及職業介紹所不應向在職外傭提供金錢誘因,誘使其提早終止合約。   

勞工處亦建議要求職業介紹所在提出牌照申請時須填報是否與任何財務機構有關聯及在同一地點經營業務的資訊,防止職業介紹所與財務機構合謀安排外傭借貸。此外,因應申訴專員公署建議,勞工處建議職業介紹所須就其為外傭求職者而設的住宿設施提供基本資料,而職業介紹所亦須確認住宿設施符合相關法例及規定。勞工處會在諮詢持份者意見後修訂《實務守則》。

諮詢文件已上載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https://www.eaa.labour.gov.hk/tc/copconsultation2023.html)。公眾人士可於2023年5月15日或之前,透過電郵(eaa-consultation@labour.gov.hk)、傳真(2115 3756)或郵寄(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9樓906室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就建議提供意見。如欲查詢更多資料,可以瀏覽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或致電職業介紹所事務科熱線2115 3665。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21/P2023031700489.htm

《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有關另類吸煙產品轉運修訂刊憲


《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於2023年3月24日刊登憲報,以修訂《進出口條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和相應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吸煙條例),藉此完善由內地經香港轉運至其他海外市場的另類吸煙產品的監管制度。

現時,吸煙條例已就屬過境物品或航空轉運貨物的另類吸煙產品提供豁免。條例草案建議於進出口條例的新部分下,把以海空和陸空方式經香港聯運轉運的另類吸煙產品納入豁免範圍。政府會訂立一套由香港海關負責管理、監督和執法的新監管制度,以加強對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的監管,從而減低另類吸煙產品在香港聯運轉運過程中流入本地市場的風險。有關對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行的刑罰亦會提高,使其與違反進出口條例規定的非法進口禁運物品的刑罰相若,以加強對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的監管。

立法建議已經平衡了政府在控煙方面的不懈工作,以及維持香港的物流和航空貨物轉運業務的迫切需要,以保持香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

條例草案亦建議將原本在吸煙條例下,有關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行的條文一併納入進出口條例的新部分,令整個監管制度更清晰。

政府已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香港物流發展局,以及貿易和物流業界,並獲普遍支持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政府將繼續與包括醫護衞生團體在內的相關持份者溝通,以釋除他們就監管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的疑慮,並加強政府就禁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的執法工作。

條例草案已於2023年3月29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22/P2023032200459.htm


入境事務處調整四項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方式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2023年3月30日宣布調整四項輸入人才計劃的申請方式。

為進一步推動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入境處已於2023年4月2日起調整四項輸入人才計劃的簽證/進入許可及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方式,包括「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和「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申請人須使用電子化服務遞交有關申請,入境處不再接受親身遞交、以郵遞或投遞方式遞交的有關申請。相關入境計劃的申請資格和審批準則維持不變。在網上遞交申請後,如有需要,申請人亦可在網上補交文件及/或查詢申請狀況。

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讓申請人可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入境處網頁(https://www.immd.gov.hk/hkt/index.html)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https://www.gov.hk/tc/nonresidents/)完成整個申請程序,即由遞交申請、繳費到領取「電子簽證」,全程無需親身前往入境處辦事處。

如有查詢,請致電2824 6111,亦可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或傳真至2877 7711。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3/30/P2023033000629.htm

 

 

專題消息

與企業資金流有關的支援措施


因應中小企現金流壓力,SUCCESS編制了與企業資金流有關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更多資料


中小企資援組


中小企在過去一年的經營可謂挑戰不斷,生產力局明白最直接幫到中小企的正是額外資金。「中小企資援組」(SME ReachOut)全力出動,走入工商地區,協助中小企了解各類型的政府資助計劃,尋找合適的方案,渡過逆境,轉危為機!
 
「中小企資援組」已於2020年1月1日開始投入服務,馬不停蹄主動接觸各行各業的中小企,透過免費面談,協助他們尋找合適的資助計劃,並解答申請上的疑難。

政府為中小企提供40多個資助計劃,資助範疇、金額和要求各有不同,往往令一眾中小企眼花撩亂。「中小企資援組」貼心的一對一免費諮詢服務,可針對諮詢人士的營商需要,集中介紹有關的政府資助計劃,從而鼓勵他們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增強企業實力,令發展更上一層樓。

有關「中小企資援組」詳情或查詢,請致電 / WhatsApp(只限文字訊息)2788 6868 或電郵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瀏覽https://www.hkpc.org/zh-HK/support-resource/sme-one/sme-reachout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


工貿署已於2022年11月7日就「BUD專項基金」推出優化措施。

「BUD專項基金」下每間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由600萬元增至700萬元,而每間企業的獲批項目上限由60個增至70個。

生產力局作為「BUD專項基金」執行機構,會定期舉辦研討會/網上研討會,以加強企業對「BUD專項基金」的認識。有關「BUD專項基金」的詳情,請瀏覽基金網頁(https://www.bud.hkpc.org/) 或致電2788 6088與生產力局聯絡。

 

商貿消息

《駐粵經貿辦通訊》


最新的《駐粵經貿辦通訊》經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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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商業資料通告


工貿署就內地的經濟貿易法律法規發出了一系列的商業資料通告,供業界參考。最新的商業資料通告經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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