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3:2026年10月29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EP. 4:2026年11月26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這一輯由生產力局「中小企資援組」主辦的網絡研討會系列結合 AI 應用及政府資助方案,為中小企業逐步拆解全方位出海攻略。EP. 1「【一人公司×AI】資助驅動觸達全球」及EP. 2「【跨境電商大躍升】善用資助玩轉全球」網絡研討會已分別於2026年8月26日及2026年9月29日舉行。
EP. 3「『資』持 AI 營銷‧品牌出海」網絡研討會將講解如何善用品牌定位以促進海外客戶認知、AI 優化品牌營銷策略,以及相關的資助計劃。
EP. 4「【智造 × 智綠雙引擎】資助加持・新零售全鏈路」網絡研討會將講解如何善用智能驅動數據化生產以提升物流效益、ESG 科技促進全鏈路升級,以及相關的資助計劃。
此系列網絡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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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知識產權培訓課程「IP203 生成式人工智能 (AI) – 知識產權概念與法律考量」
(2026年10月8日於灣仔職業訓練局大樓線上線下同步進行)
此知識產權培訓課程由知識產權署主辦,現正接受
報名。
「IP203 生成式人工智能 (AI) – 知識產權的概念與法律考量」課程旨在介紹生成人工智能所牽涉的知識產權,讓參與者理解有關的知識產權概念、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潛在法律問題,及如何在人工智能時代中保護知識產權。(課程以粵語進行,輔以英語詞彙)
「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計劃(升級版)」成員可免費參加此課程。在香港註冊的企業可填妥
網上表格免費成爲計劃成員,獲得優先資格和特價優惠讓其員工報讀
知識產權培訓課程。完成培訓課程者可獲發修習證書乙張。
廉政公署全新一站式「私營機構誠信建設中心」
(PSIC)
廉政公署「私營機構誠信建設中心」(PSIC) 於2026年9月正式投入服務。作為一站式服務與知識平台,PSIC 為私營界別提供全方位、風險為本的防貪及誠信建設支援,並透過以下四大服務範疇,強化私營界別的誠信建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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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誠信管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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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身訂造誠信培訓及文化建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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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認可的持續專業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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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防貪工具
歡迎瀏覽
PSIC網站或參閱PSIC
單張,了解各行業及中小企業常見的貪污風險,以及PSIC提供的服務和資源。企業亦可透過
電子服務表格申請PSIC服務,或訂閱電子通訊,定期收取最新的防貪資訊。
律政司就檢視《仲裁條例》展開持份者諮詢 優化香港仲裁法律框架(諮詢期至2026年10月27日)
律政司於2026年9月28日宣布,就《仲裁條例》(第609章)的擬議法例修訂展開為期一個月的持份者諮詢。是次諮詢為2026年9月16日行政長官發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政策措施及2026年《施政報告》指定項目指標之一。律政司隨即迅速採取行動落實相關措施,展現高效推動政策的決心。是次諮詢亦是律政司進一步優化香港仲裁法律框架的一項持續工作,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領先仲裁樞紐的地位。
律政司在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組就25項議題所提出的建議的基礎上,就《仲裁條例》擬定一系列法例修訂建議,主要分為以下四個範疇:(一)速度與便利性;(二)保密性;(三)適用範圍;及(四)公平與公義。有關工作小組就25項議題所提出的建議,詳情可參閱
附件。
為確保能收集兼顧各方且具代表性的意見,律政司會向相關持份者發出諮詢文件,包括法律專業團體、仲裁機構、爭議解決及法律相關組織、仲裁從業者及法律專業人員、政府諮詢組織及部門、法定組織、學術界、商會、行業協會、銀行及財富管理協會,以及仲裁服務的其他商業用戶等。諮詢期至2026年10月27日。
律政司在考慮持份者的意見後,計劃於2027年初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爭取在2027年內完成《仲裁條例》修訂工作。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8/P2026092800348.htm。
空置固定小販攤位2026年10月6日起接受申請(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6日下午5時)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將重新編配共321個空置固定小販攤位,並簽發新牌照。合資格人士可在2026年10月6日上午9時至2026年10月26日下午5時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於申請期內,透過食環署網頁(
www.fehd.gov.hk)填寫及遞交申請。為方便市民,食環署已製作教學短片,詳述申請步驟;各區亦設有支援中心,為有需要的申請人提供現場協助。
關於空置固定小販攤位的編配詳情、申請遞交方法及攤檔搭建要求,市民可瀏覽
食環署網頁、到訪支援中心或小販攤位編配辦事處、致電2348 6944或2868 0000或以電郵(
enquiries@fehd.gov.hk)查詢。
其他詳情,以及食環署小販攤位編配辦事處及各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支援中心的資料,請參閱相關新聞公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3/P2026092300187.htm。
政府發布最新人力推算中期更新報告
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於2026年9月22日發布最新「人力推算中期更新」報告。報告指出,受惠於政府過去三年各項招攬人才及輸入勞工措施,本港人力短缺情況有所紓緩。推算至2028年,本港整體人力短缺將由上次推算的約18萬人收窄至約13萬人,惟大部分關鍵產業的人手依然緊張,其中創新科技、航空、建造、城市運作及醫療界別尤為顯著。
按職業組別分析,推算未來三年人力短缺將集中於「熟練技術人員」及「服務及銷售人員」,佔整體缺口約六成。這類依賴人際互動及複雜工藝的工種較難被 AI 取代,惟因勞動力高齡化而面對人手短缺,同時難以吸引年輕新血入行。相反,隨着企業擴大 AI 應用以處理常規行政工作,「文書支援人員」於2028年預料將出現約2.5萬至3萬人的人力過剩。同時,市場對新興 AI 專家的需求持續增加,尤其具備 AI 應用及跨領域能力的「複合型人才」。
「人力推算中期更新」報告已上載至勞福局網頁(
www.lwb.gov.hk/tc/highlights/manpower_projection/index.html)。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2/P2026092200242.htm。
特區政府歡迎《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成立「加入工作組」
香港特區政府歡迎《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協定》)於2026年9月21日通過成立「加入工作組」,啓動各申請經濟體包括香港的加入程序。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說:「有關決定是《協定》吸納新成員進程中關鍵的一步。香港將積極配合及參與『加入工作組』的工作,包括與《協定》成員進行相關的加入談判,以期盡快完成所有所需的程序。」
他重申,香港已做好充分準備盡早加入《協定》,發揮香港優勢為《協定》和促進區域經濟融合作出重要貢獻,同時有助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並帶來協同效應,締造雙贏局面。
丘應樺特別感謝中央人民政府包括商務部一直大力支持香港盡早加入《協定》,並向《協定》成員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就支持成立「加入工作組」表示感謝。丘應樺2026年5月在蘇州出席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貿易部長會議,以及8月訪問馬來西亞吉隆坡期間,分別與多位相關部長會面爭取支持。
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協定》支持機構積極跟進,並與《協定》成員的所有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為香港盡早加入《協定》創造有利條件。
其他納入「加入工作組」的申請經濟體包括孟加拉國、智利及斯里蘭卡。
《協定》是全球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其15個成員經濟體包括中國內地、10個東盟成員國(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日本、韓國及新西蘭。《協定》於2022年1月1日開始生效,特區政府同月提出香港加入《協定》的申請,是首個提交申請的經濟體。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1/P2026092100782.htm。
香港簽署修訂香港與東盟投資協定第一議定書
《修訂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投資協定〉的第一議定書》(《議定書》)於2026年9月20日簽署,以啓動《投資協定》相關條款,使香港企業在十個東盟成員國(東盟十國)可享有不低於當地或外國企業所享有的待遇。
《議定書》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博士、菲律賓貿易和工業部部長Ma. Cristina A. Roque和泰國副總理兼商務部部長Suphajee Suthumpun在菲律賓馬尼拉簽署。其後,香港與作為今年東盟主席國的菲律賓共同主持了第十屆中國香港—東盟經貿部長會議。
《議定書》主要將載有保留措施的清單納入《投資協定》,讓其第三條(國民待遇)和第四條(最惠待遇)得以生效。除了保留於清單的措施外,締約方應根據《投資協定》第三條和第四條向其他締約方的企業及其投資提供非歧視待遇。《議定書》的簽訂有助提供法律保障,改善投資環境和創造更多投資流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東盟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並已連續四年成為我們第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有關投資存量達6,712億元。《投資協定》帶動了香港與東盟之間持續蓬勃發展的投資關係,並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發言人續說:「我們深信《議定書》的簽署及其後的落實將穩步推動香港與東盟地區的經濟、貿易和投資關係。香港將與東盟夥伴並肩合作,進一步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投資增長而努力。」
在香港與東盟十國《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的服務貿易章節下,締約方承諾在指定服務行業為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提供國民待遇,包括以商業存在的方式提供的服務。《投資協定》與《自貿協定》互補,在經《議定書》納入《投資協定》的保留措施生效後,將為非服務行業的企業和其投資提供國民待遇和最惠待遇。
除了非歧視待遇,《投資協定》為投資提供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向投資提供實體保護和保障,並承諾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在投資被徵收或因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資損失時,補償將按《投資協定》商訂的標準而提供。
待所有締約方完成簽署後,《議定書》的全文將上載至
工貿署網頁。香港和東盟十國將繼續緊密合作,推動《議定書》早日實施,令香港企業可盡早從中得益。
東盟十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仍有待東盟內部程序以擴展至第十一個東盟成員國東帝汶。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0/P20260920004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