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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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啟用後交通及公共運輸安排
運輸署於2026年5月25日表示,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新旅客離港設施啟用後,將實施相應交通及公共運輸安排便利市民和旅客。
交通安排
連接二號客運大樓落客區的翔天路於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凌晨零時起開放。有關路段已加設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示駕駛人士。
公共運輸安排
(一)鐵路:港鐵機場快綫機場站連接二號客運大樓的三號月台(往博覽館站方向)及四號月台(往香港站方向)已經啟用;
(二)專營巴士:城巴及龍運巴士共29條機場巴士路線(A線)及17條通宵機場巴士路線(NA線)往機場方向的服務(詳見
附件),由2026年5月27日首班車起,將於停靠一號客運大樓後,途經二號客運大樓落客區。往市區及新界方向的服務路線則維持不變,乘客可繼續於機場(地面運輸中心)登車。署方已督導營辦商密切留意乘客需求,並在需要時加強服務。
運輸署提醒乘客,參閱港鐵公司及巴士公司通告、網頁或流動應用程式、掃描車上二維碼或留意廣播系統,及早了解航空公司所在的客運大樓及車站位置;
(三)非專營巴士:二號客運大樓室內旅遊車候車大堂已投入運作,乘客應參閱有關營辦商的票務安排;及
(四)的士:一號客運大樓接機大堂外的士站,以及一號停車場旁邊的預約的士上客區位置維持不變。
運輸署發言人說:「二號客運大樓啟用初期,附近一帶的交通在部分時段可能會較繁忙。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會密切監察機場一帶的交通及公共運輸情況。市民和旅客應提早計劃行程,預留時間適應新安排。」
市民和旅客可留意電台、電視台、運輸署網頁(
www.td.gov.hk)及「香港出行易」流動應用程式的最新交通消息。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5/P2026052200277.htm。
食環署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
就讓狗隻進入獲准食肆,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於2026年5月22日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引》),並已上載至專題網頁(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dog_restaurants/guidelines.html),以便利食肆經營者作出準備和讓公眾人士參考。
食環署發言人說:「狗隻進入食肆的規管框架由法例、牌照條件和《指引》共同構成。政府早前已完成法例修訂,食環署亦已公布相關牌照條件。署方今日(2026年5月22日)公布的《指引》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供食肆經營者在制定營運安排和餐廳守則時參考;第二部分闡述攜狗顧客在獲批准食肆內管控狗隻的良好做法;第三部分就其他食客與狗隻互動提出建議。署方期望通過《指引》,促進各方互相尊重和體諒。」
「《指引》列出有意容許狗隻進入的食肆須注意及考慮的事項,讓經營者按其食肆的情況作好準備,例如每位成人顧客可攜帶的狗隻數目、狗隻可否放在顧客座位上、是否設置狗隻友善區域或時段等,亦提醒經營者採取措施保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培訓員工等。」
「除了食肆需要充分作出準備之外,市民的配合亦十分重要,因此《指引》亦同時涵蓋攜狗顧客和非攜狗顧客應注意的事項,例如提醒攜狗顧客必須妥善管控狗隻並應配合食肆安排,而非攜狗顧客應留意獲准食肆張貼的標示,以及與狗隻互動時的注意事項等。《指引》旨在協助各方履行責任,互相尊重,從而推動人寵共融。」
除於2026年5月22日公布的《指引》外,食環署於2026年5月11日至13日已舉辦三場簡介會,亦會在2026年5月28日舉辦第四場簡介會,向業界講述相關申請流程、申請資格、牌照條件,以及食肆經營者須注意的事項,並解答參與者提出的問題。至今已有368名人士現場出席簡介會,亦有超過17 000人次在網上觀看直播或重溫。署方在編制《指引》時,已考慮業界提出的意見和關注的事項。食環署會不時檢視《指引》內容,因應食肆運作情況適時更新。
食環署正接受食肆提交容許狗隻進入的申請,直至2026年5月22日中午十二時,署方收到超過1 400宗申請。申請期於2026年6月8日結束。有意申請的食肆可透過食環署專題網頁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署方預計於2026年6月中旬批出首輪申請,並將於2026年7月指定日期起容許狗隻進入獲准的食肆,具體日期會於稍後公布。食環署已在專題網頁公布各項資訊,歡迎市民瀏覽。業界如對申請事宜有任何疑問,可於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致電熱線(2867 5912或2867 2836)查詢。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663.htm。
先墊後付安排確保柴油補貼落實到位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於2026年5月22日表示,為使柴油補貼落實到位,政府一直以「先墊後付」安排向油公司發還差價,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為支援以柴油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車輛及船隻和相關工商業,政府在2026年4月30日起實施柴油補貼計劃,為期兩個月,令在本地使用柴油的用戶在購買柴油時可獲得每公升港幣三元的補貼,從而令每公升柴油售價下調港幣三元。
就近日有意見指柴油價格上升,推論油公司和分銷商在政府於2026年4月10日宣布推出補貼計劃後,便先加價「食價」,更指在隨後二十日內柴油牌價每公升已增加接近港幣三元。發言人強調這些說法與事實不符,政府必須作出澄清,以正視聽。
第一,受中東局勢影響,化石燃料價格在世界各地都上升,並非香港獨有。以此推論油公司有可能預先加價「食價」,是忽略考慮其他地方情況的全局。與發生衝突前相比,每公升柴油的國際成品油價格(包括普氏平均價)曾最多上升了約港幣10元,而本地車用柴油牌價的最高升幅則為港幣7.5元。由2026年4月中至今,國際成品油價格上升了約港幣0.5元(+6.67%),同期的內地柴油最高零售價格已兩度上調,上升了約港幣0.4元(+4.0%),而本地柴油牌價則上升了港幣0.6元(+1.66%)。另外,2026年5月22日已有油公司調低柴油零售牌價,但預料柴油價仍會受中東局勢不穩而波動。
第二,政府有責任令公帑用得其所,在設計補貼計劃時已加入多重保障,確保用戶能受惠於補貼。補貼計劃的其中一重保障是「先墊後付」安排,即油公司和分銷商先以每公升減港幣三元的價錢向用戶售賣受補貼柴油,並須在給客戶的單據中列明補貼額與售價。油公司和分銷商須在一個星期後向政府提交報告,才可申請發還他們所墊付的金額。政府接着會核實油公司和分銷商的報告、銷售紀錄和發票,並只會在確認無誤後才會發還差價,若有問題,政府有權不發還差價,以及轉介執法部門跟進,所以油公司「食價」的後果是不能拿回已墊付的差價。補貼計劃實行至今運作大致正常順暢。政府已陸續收到油公司和分銷商提交的每周報告,並正進行所需查核。
第三,在補貼計劃完成後,油公司和分銷商需要向政府提交經核數的審計報告,其中要求他們列明在扣除所有折扣後(不包括每公升港幣三元的補貼)的平均零售價格變動與補貼期前及期間的相應進口價格的比較,若該比率有變動,便可能有「食價」的情況,核數師很容易發覺,政府可憑審計報告跟進和追究油公司和分銷商。
政府會全力落實上述安排,盡力把關,務求補貼計劃能真正惠及受柴油價格上升影響的用戶。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678.htm。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讚揚香港經濟增長及金融體系維持韌性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代表團的工作人員於2026年5月15日就香港特區的2026年第四條磋商公布了初步總結。經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完成討論,基金組織稍後將發表評估報告,進一步闡述其評估,讚揚香港經濟增長及金融體系維持韌性,並再次肯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認同香港推進數字金融的政策措施可確立金融業在亞洲區合規創新領域的前沿位置。
基金組織指出,香港經濟持續復蘇,2025年增長較預期強勁。基金組織再次肯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並強調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的角色是關鍵優勢,同時認同香港推進數字金融的政策措施,確立其金融業在亞洲區合規創新領域的前沿位置,以及認可香港鞏固其作為區內可持續金融樞紐的地位。基金組織認同包括發展北部都會區等各項政策措施,可進一步加強跨境融合、支持創新,以及推動高增值服務。
基金組織指出,在充足的緩衝空間及穩健監管下,香港金融體系維持強韌及風險可控。聯繫匯率制度仍然是合適安排,是維持經濟與金融穩定具公信力的基石。基金組織亦讚揚當局為加強非銀行金融機構監察框架,以及加強高風險活動的系統性風險評估和整體市場監測所作出的努力。
基金組織認為2026年的財政政策是合適的,並強調香港穩健的宏觀經濟政策框架在具公信力的聯繫匯率制度、審慎的財政管理紀錄、穩健的金融監管及靈活市場支持下,在中期而言,為重整財政緩衝提供了堅實基礎。
基金組織代表團在2026年3月16日至27日期間訪問香港,與特區政府官員、金融監管機構及私營機構代表進行討論。代表團已於2026年5月15日公布初步總結。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於5月18日通過評估報告。
基金組織就評估報告發出的新聞稿載於以下
連結。評估報告在發布後將可從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站(
www.fstb.gov.hk)或基金組織網站(
www.imf.org)下載。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565.htm。
保險業風險為本資本制度下的附屬法例刊憲
政府於2026年5月22日在憲報刊登以下由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根據《保險業條例》(第41章)制訂的附屬法例,以落實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第三支柱下的公眾披露要求,並引入保監局檢討制度後的優化措施:
(i)
《保險業(公眾披露)規則》;
(ii)
《2026年保險業(估值及資本)(修訂)規則》;以及
(iii)
《2026年保險業(維持在香港的資產)(修訂)規則》。
《保險業(公眾披露)規則》訂明適用於保險公司(過渡性安排下的保險公司、海事保險公司、專屬自保保險公司及特定目的保險公司除外)的詳細要求,要求保險公司須向公眾披露經審計財務報表,以及一份披露報表,當中涵蓋公司管治架構、財務狀況、投資、保險負債、財務表現、一般業務的定價充足水平(如適用)、資本充足水平及風險管理等主要資料。披露要求適用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保險公司須在其或其集團公司的網站上作出披露,並存檔供公眾查閱。
《2026年保險業(估值及資本)(修訂)規則》對《保險業(估值及資本)規則》(第41R章)作出修訂,以反映保監局對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的檢討結果。這些措施包括為位於中國內地或香港(或在香港發行或上市)的合資格基礎設施投資提供優惠資本待遇,並為政府發行的港元基礎設施債券提供額外優惠。有關修訂亦包括作出技術性調整以減低自然災害風險、人為非系統性巨災風險以及準備金風險的風險資本額;為屬於非香港保險集團成員的香港保險公司或指定保險公司的離岸再保險業務提供寬免;容許指數型萬用壽險業務採用對配調整;更新加密資產及指明穩定幣的資本處理;修訂逆周期調節,以及其他雜項修訂。
《2026年保險業(維持在香港的資產)(修訂)規則》對《保險業(維持在香港的資產)規則》(第41T章)作出相應修訂。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實施第三支柱的公眾披露要求將進一步提升透明度及增強市場紀律。同時,風險為本資本制度的優化措施將更有利於支持保險公司的長期資本部署,特別是投入符合香港經濟發展需要的基礎設施項目。此等措施將提升保險公司的資本效率、適度減輕其合規負擔,並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同時維持對保單持有人穩健的審慎保障措施。」
有關向公眾披露資料的規則將於憲報刊登當日起實施;而與風險為本資本制度檢討相關的修訂則於2026年12月31日起生效。
這三份附屬法例將於2026年5月27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321.htm。
地政總署發出地稅繳款通知書
地政總署於2026年5月22日公布已根據《政府租契條例》(第40章),向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發出計至2026年6月24日為止,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
繳款人士可透過電子方法繳付地稅,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電子支票或電子本票、轉數快、「繳費靈」或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繳款人士亦可親身前往指定便利店以現金或「易辦事」繳款。詳情請瀏覽庫務署網站(
www.try.gov.hk)。
此外,繳款人士可以郵寄劃線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郵政局信箱28000號或親身前往任何郵政局繳款。請確保足夠郵遞時間及郵資,以令郵遞無誤。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有關各郵政局的地址和辦公時間,可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其網頁(
www.hongkongpost.hk)。
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向地政總署的地稅及地價小組查詢。小組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一樓,電話2231 3033。
所有物業買主在購置物業時,應促請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日的地稅已經清繳。有關欠付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2231 3033或電郵至
landsd@landsd.gov.hk查詢有關帳目結餘。如需書面回覆帳目結餘,繳納人須就每一所物業繳付查詢費。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1006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