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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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启用后交通及公共运输安排
运输署于2026年5月25日表示,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新旅客离港设施启用后,将实施相应交通及公共运输安排便利市民和旅客。
交通安排
连接二号客运大楼落客区的翔天路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凌晨零时起开放。有关路段已加设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指示驾驶人士。
公共运输安排
(一)铁路:港铁机场快线机场站连接二号客运大楼的三号月台(往博览馆站方向)及四号月台(往香港站方向)已经启用;
(二)专营巴士:城巴及龙运巴士共29条机场巴士路线(A线)及17条通宵机场巴士路线(NA线)往机场方向的服务(详见
附件),由2026年5月27日首班车起,将于停靠一号客运大楼后,途经二号客运大楼落客区。往市区及新界方向的服务路线则维持不变,乘客可继续于机场(地面运输中心)登车。署方已督导营办商密切留意乘客需求,并在需要时加强服务。
运输署提醒乘客,参阅港铁公司及巴士公司通告、网页或流动应用程序、扫描车上二维码或留意广播系统,及早了解航空公司所在的客运大楼及车站位置;
(三)非专营巴士:二号客运大楼室内旅游车候车大堂已投入运作,乘客应参阅有关营办商的票务安排;及
(四)的士:一号客运大楼接机大堂外的士站,以及一号停车场旁边的预约的士上客区位置维持不变。
运输署发言人说:「二号客运大楼启用初期,附近一带的交通在部分时段可能会较繁忙。紧急事故交通协调中心会密切监察机场一带的交通及公共运输情况。市民和旅客应提早计划行程,预留时间适应新安排。」
市民和旅客可留意电台、电视台、运输署网页(
www.td.gov.hk)及「香港出行易」流动应用程序的最新交通消息。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5/P2026052200277.htm。
食环署就狗只进入获准食肆公布《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
就让狗只进入获准食肆,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于2026年5月22日公布《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指引》),并已上载至专题网页(
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dog_restaurants/guidelines.html),以便利食肆经营者作出准备和让公众人士参考。
食环署发言人说:「狗只进入食肆的规管框架由法例、牌照条件和《指引》共同构成。政府早前已完成法例修订,食环署亦已公布相关牌照条件。署方今日(2026年5月22日)公布的《指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供食肆经营者在制定营运安排和餐厅守则时参考;第二部分阐述携狗顾客在获批准食肆内管控狗只的良好做法;第三部分就其他食客与狗只互动提出建议。署方期望通过《指引》,促进各方互相尊重和体谅。」
「《指引》列出有意容许狗只进入的食肆须注意及考虑的事项,让经营者按其食肆的情况作好准备,例如每位成人顾客可携带的狗只数目、狗只可否放在顾客座位上、是否设置狗只友善区域或时段等,亦提醒经营者采取措施保障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培训员工等。」
「除了食肆需要充分作出准备之外,市民的配合亦十分重要,因此《指引》亦同时涵盖携狗顾客和非携狗顾客应注意的事项,例如提醒携狗顾客必须妥善管控狗只并应配合食肆安排,而非携狗顾客应留意获准食肆张贴的标示,以及与狗只互动时的注意事项等。《指引》旨在协助各方履行责任,互相尊重,从而推动人宠共融。」
除于2026年5月22日公布的《指引》外,食环署于2026年5月11日至13日已举办三场简介会,亦会在2026年5月28日举办第四场简介会,向业界讲述相关申请流程、申请资格、牌照条件,以及食肆经营者须注意的事项,并解答参与者提出的问题。至今已有368名人士现场出席简介会,亦有超过17 000人次在网上观看直播或重温。署方在编制《指引》时,已考虑业界提出的意见和关注的事项。食环署会不时检视《指引》内容,因应食肆运作情况适时更新。
食环署正接受食肆提交容许狗只进入的申请,直至2026年5月22日中午十二时,署方收到超过1 400宗申请。申请期于2026年6月8日结束。有意申请的食肆可透过食环署专题网页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署方预计于2026年6月中旬批出首轮申请,并将于2026年7月指定日期起容许狗只进入获准的食肆,具体日期会于稍后公布。食环署已在专题网页公布各项信息,欢迎市民浏览。业界如对申请事宜有任何疑问,可于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致电热线(2867 5912或2867 2836)查询。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663.htm。
先垫后付安排确保柴油补贴落实到位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于2026年5月22日表示,为使柴油补贴落实到位,政府一直以「先垫后付」安排向油公司发还差价,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为支持以柴油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车辆及船只和相关工商业,政府在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柴油补贴计划,为期两个月,令在本地使用柴油的用户在购买柴油时可获得每公升港币三元的补贴,从而令每公升柴油售价下调港币三元。
就近日有意见指柴油价格上升,推论油公司和分销商在政府于2026年4月10日宣布推出补贴计划后,便先加价「食价」,更指在随后二十日内柴油牌价每公升已增加接近港币三元。发言人强调这些说法与事实不符,政府必须作出澄清,以正视听。
第一,受中东局势影响,化石燃料价格在世界各地都上升,并非香港独有。以此推论油公司有可能预先加价「食价」,是忽略考虑其他地方情况的全局。与发生冲突前相比,每公升柴油的国际成品油价格(包括普氏平均价)曾最多上升了约港币10元,而本地车用柴油牌价的最高升幅则为港币7.5元。由2026年4月中至今,国际成品油价格上升了约港币0.5元(+6.67%),同期的内地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已两度上调,上升了约港币0.4元(+4.0%),而本地柴油牌价则上升了港币0.6元(+1.66%)。另外,2026年5月22日已有油公司调低柴油零售牌价,但预料柴油价仍会受中东局势不稳而波动。
第二,政府有责任令公帑用得其所,在设计补贴计划时已加入多重保障,确保用户能受惠于补贴。补贴计划的其中一重保障是「先垫后付」安排,即油公司和分销商先以每公升减港币三元的价钱向用户售卖受补贴柴油,并须在给客户的单据中列明补贴额与售价。油公司和分销商须在一个星期后向政府提交报告,才可申请发还他们所垫付的金额。政府接着会核实油公司和分销商的报告、销售纪录和发票,并只会在确认无误后才会发还差价,若有问题,政府有权不发还差价,以及转介执法部门跟进,所以油公司「食价」的后果是不能拿回已垫付的差价。补贴计划实行至今运作大致正常顺畅。政府已陆续收到油公司和分销商提交的每周报告,并正进行所需查核。
第三,在补贴计划完成后,油公司和分销商需要向政府提交经核数的审计报告,其中要求他们列明在扣除所有折扣后(不包括每公升港币三元的补贴)的平均零售价格变动与补贴期前及期间的相应进口价格的比较,若该比率有变动,便可能有「食价」的情况,核数师很容易发觉,政府可凭审计报告跟进和追究油公司和分销商。
政府会全力落实上述安排,尽力把关,务求补贴计划能真正惠及受柴油价格上升影响的用户。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678.htm。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赞扬香港经济增长及金融体系维持韧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的工作人员于2026年5月15日就香港特区的2026年第四条磋商公布了初步总结。经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完成讨论,基金组织稍后将发表评估报告,进一步阐述其评估,赞扬香港经济增长及金融体系维持韧性,并再次肯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认同香港推进数字金融的政策措施可确立金融业在亚洲区合规创新领域的前沿位置。
基金组织指出,香港经济持续复苏,2025年增长较预期强劲。基金组织再次肯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强调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是关键优势,同时认同香港推进数字金融的政策措施,确立其金融业在亚洲区合规创新领域的前沿位置,以及认可香港巩固其作为区内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基金组织认同包括发展北部都会区等各项政策措施,可进一步加强跨境融合、支持创新,以及推动高增值服务。
基金组织指出,在充足的缓冲空间及稳健监管下,香港金融体系维持强韧及风险可控。联系汇率制度仍然是合适安排,是维持经济与金融稳定具公信力的基石。基金组织亦赞扬当局为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察框架,以及加强高风险活动的系统性风险评估和整体市场监测所作出的努力。
基金组织认为2026年的财政政策是合适的,并强调香港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在具公信力的联系汇率制度、审慎的财政管理纪录、稳健的金融监管及灵活市场支持下,在中期而言,为重整财政缓冲提供了坚实基础。
基金组织代表团在2026年3月16日至27日期间访问香港,与特区政府官员、金融监管机构及私营机构代表进行讨论。代表团已于2026年5月15日公布初步总结。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于5月18日通过评估报告。
基金组织就评估报告发出的新闻稿载于以下
连结。评估报告在发布后将可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站(
www.fstb.gov.hk)或基金组织网站(
www.imf.org)下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565.htm。
保险业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下的附属法例刊宪
政府于2026年5月22日在宪报刊登以下由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制订的附属法例,以落实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第三支柱下的公众披露要求,并引入保监局检讨制度后的优化措施:
(i)
《保险业(公众披露)规则》;
(ii)
《2026年保险业(估值及资本)(修订)规则》;以及
(iii)
《2026年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修订)规则》。
《保险业(公众披露)规则》订明适用于保险公司(过渡性安排下的保险公司、海事保险公司、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及特定目的保险公司除外)的详细要求,要求保险公司须向公众披露经审计财务报表,以及一份披露报表,当中涵盖公司管治架构、财务状况、投资、保险负债、财务表现、一般业务的定价充足水平(如适用)、资本充足水平及风险管理等主要资料。披露要求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保险公司须在其或其集团公司的网站上作出披露,并存档供公众查阅。
《2026年保险业(估值及资本)(修订)规则》对《保险业(估值及资本)规则》(第41R章)作出修订,以反映保监局对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检讨结果。这些措施包括为位于中国内地或香港(或在香港发行或上市)的合资格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优惠资本待遇,并为政府发行的港元基础设施债券提供额外优惠。有关修订亦包括作出技术性调整以减低自然灾害风险、人为非系统性巨灾风险以及准备金风险的风险资本额;为属于非香港保险集团成员的香港保险公司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离岸再保险业务提供宽免;容许指数型万用寿险业务采用对配调整;更新加密资产及指明稳定币的资本处理;修订逆周期调节,以及其他杂项修订。
《2026年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修订)规则》对《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规则》(第41T章)作出相应修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实施第三支柱的公众披露要求将进一步提升透明度及增强市场纪律。同时,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优化措施将更有利于支持保险公司的长期资本部署,特别是投入符合香港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此等措施将提升保险公司的资本效率、适度减轻其合规负担,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同时维持对保单持有人稳健的审慎保障措施。」
有关向公众披露资料的规则将于宪报刊登当日起实施;而与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检讨相关的修订则于2026年12月31日起生效。
这三份附属法例将于2026年5月27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321.htm。
地政总署发出地税缴款通知书
地政总署于2026年5月22日公布已根据《政府租契条例》(第40章),向受该条例管制的物业及其他若干物业,发出计至2026年6月24日为止,每年地税超过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税缴款通知书。
缴款人士可透过电子方法缴付地税,例如自动转账、银行自动柜员机、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转数快、「缴费灵」或透过各银行及「缴费灵」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缴费服务。缴款人士亦可亲身前往指定便利店以现金或「易办事」缴款。详情请浏览库务署网站(
www.try.gov.hk)。
此外,缴款人士可以邮寄划线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邮政局信箱28000号或亲身前往任何邮政局缴款。请确保足够邮递时间及邮资,以令邮递无误。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有关各邮政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可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其网页(
www.hongkongpost.hk)。
未接获缴款通知书的地税缴纳人,应向地政总署的地税及地价小组查询。小组位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一楼,电话2231 3033。
所有物业买主在购置物业时,应促请其代表律师确保计至交易日的地税已经清缴。有关欠付物业地税的资料,可致电2231 3033或电邮至
landsd@landsd.gov.hk查询有关帐目结余。如需书面回复帐目结余,缴纳人须就每一所物业缴付查询费。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1006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