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你订阅中小企业支援与咨询中心(英文简称SUCCESS)的电子通讯及电邮通知。如你未能阅读以下的电子通讯,请按此处。欢迎按此处浏览SUCCESS的私隐政策。
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咨询中心

 

SUCCESS
电子通讯
27/5/2026

最新消息
专题消息
商贸消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工业支援与咨询中心(英文简称 SUCCESS) 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营商资讯和咨询服务。
我们的网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sc_landing.html
我们的电邮:success@tid.gov.hk
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398 5133
(热线及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众假期除外)

更多资料

中小企服务中心「四合一」综合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业对各项资助计划和支援措施的认知,工贸署已于2019年10月整合了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的「中小企服务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综合服务,企业可在任何一个中心取得一般营商资讯、资助计划资讯与咨询服务等。此外,工贸署亦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小企连线」的网站,让中小企业能在单一网上平台上获取由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政府部门提供的资讯和支援服务。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推出超过70个资助计划去推广和支援香港各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每个资助计划均有不同的涵盖范围、资助额及申请要求。「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网页提供此70多个政府资助计划的资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链接。网页的搜寻工具支援多重筛选搜寻结果,方便企业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方便企业从单一平台获取由四个中心及多个政府部门所举办的研讨会、工作坊、展览、会议、训练课程等活动的信息和登记参与的超链接。

中小企连线」的「减碳 ‧ 商策」专题网页

随着全球减碳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低碳生活的认知不断提升,而全球相关法规和规定亦不停推陈出新,故中小企业有需要掌握最新资讯,以把握商机和应对相关的挑战。一站式专题网页「减碳 ‧ 商策」提供减碳和碳审计等方面的资讯和服务的超链接,包括本地及贸易伙伴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支援企业措施及技术解决方案等,以协助中小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全球贸易格局和供应链中未雨绸缪,更好地定位其业务,把握世界各地新兴碳市场带来的商机。
最新消息

2025-26香港工商业奖接受报名


香港特区政府全力支持的2025-26香港工商业奖,现正接受报名,欢迎从事制造业及服务业的香港公司参加。截止报名日期为2026年6月5日。

更多资料

「四合一」研讨会系列

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不时合作举办「四合一」研讨会系列。此研讨会系列于2026年上半年的主题为「开拓新市场」、「电子商贸」(电商)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系列即将举行的活动详情如下,欢迎有兴趣人士透过当中列出的链接登记,费用全免。

. 「中小企电商及新市场发展学堂系列(四):解锁中小企AI应用能力速成班」研讨会

(2026年5月29日于工业贸易大厦举行)

此研讨会系列由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举办。系列第四至六场探讨人工智能(AI)在电商领域的应用,协助中小企业善用 AI 提升工作效率,以促进品牌发展。是次研讨会将有专家透过案例分析及互动讨论,探讨不同 AI 工具的实用攻略及实际应用(例如运用 AI 生成产品介绍图及视频作电商销售之用)。此速成班旨在协助中小企业迅速掌握必备的 AI 知识,全面解锁AI应用能力。(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更多资料登记

二. 「大湾区青年创业(智慧城市)计划 之 大湾区双创基地全攻略(前海)」研讨会

(2026年5月29日于香港科学园17W大厦举行)

此研讨会由香港科技园的「TecONE」举办。是次研讨会将有专家简介前海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的定位、特色与重要性,以及双创基地之特色、优势及对青年创业之价值。此外,研讨会亦有真实个案及经验分享,以及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eHub)服务及资源简介,以协助中小企业拓展内地市场。(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更多资料登记

三.「中小企资援组」网络研讨会:「资助领航・科技赋能」中小企拓展蓝图系列 - 系列三︰【智绿商机】资助引领绿色转型,开拓永续市场新版图

(2026年7月23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

此网络研讨会系列由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业资援组」举办。系列邀请到专家围绕「资助、科技及出海」三大主题拆解中小企业的升级策略,以及如何善用政府资助,推动科技升级与拓展全球市场。系列一︰【AI智胜】政府资助加乘,打造「出海」品牌系列二︰【电商快线】AI 驱动数码升级,借力资助开拓跨境商机已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及2026年5月21日举行。(此系列以粤语进行)

更多资料登记
 

SUCCESS支持的活动

一.「人机协作新时代:AI 赋能倍增产出新机遇」网上课程

(2026年6月10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

此课程由生产力局提供,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网上课程将探讨 AI 生产力的机遇与风险,帮助员工运用 AI,建立自身优势,提升竞争力。课程亦会分享人力资源(HR)在企业内部协调,以及利用 AI 辅助员工建立持久优势的策略角色。(此课程以粤语进行)

更多资料及登记

二. 「零代码基础:快速制作企业 AI 专属工具」网上课程

(2026年6月17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

此活动由生产力局主办,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网上课程专为无相关技术背景人士而设,将讲解氛围编程(vibe coding)的趋势,并会示范利用 Google AI Studio 快速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小工具,让企业将日常工作自动化,提升效率。(此课程以粤语进行)

更多资料及登记

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启用后交通及公共运输安排


运输署于2026年5月25日表示,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新旅客离港设施启用后,将实施相应交通及公共运输安排便利市民和旅客。

交通安排

连接二号客运大楼落客区的翔天路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凌晨零时起开放。有关路段已加设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指示驾驶人士。

公共运输安排

(一)铁路:港铁机场快线机场站连接二号客运大楼的三号月台(往博览馆站方向)及四号月台(往香港站方向)已经启用;

(二)专营巴士:城巴及龙运巴士共29条机场巴士路线(A线)及17条通宵机场巴士路线(NA线)往机场方向的服务(详见附件),由2026年5月27日首班车起,将于停靠一号客运大楼后,途经二号客运大楼落客区。往市区及新界方向的服务路线则维持不变,乘客可继续于机场(地面运输中心)登车。署方已督导营办商密切留意乘客需求,并在需要时加强服务。

运输署提醒乘客,参阅港铁公司及巴士公司通告、网页或流动应用程序、扫描车上二维码或留意广播系统,及早了解航空公司所在的客运大楼及车站位置;

(三)非专营巴士:二号客运大楼室内旅游车候车大堂已投入运作,乘客应参阅有关营办商的票务安排;及

(四)的士:一号客运大楼接机大堂外的士站,以及一号停车场旁边的预约的士上客区位置维持不变。

运输署发言人说:「二号客运大楼启用初期,附近一带的交通在部分时段可能会较繁忙。紧急事故交通协调中心会密切监察机场一带的交通及公共运输情况。市民和旅客应提早计划行程,预留时间适应新安排。」

市民和旅客可留意电台、电视台、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及「香港出行易」流动应用程序的最新交通消息。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5/P2026052200277.htm

食环署就狗只进入获准食肆公布《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


就让狗只进入获准食肆,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于2026年5月22日公布《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指引》),并已上载至专题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dog_restaurants/guidelines.html),以便利食肆经营者作出准备和让公众人士参考。

食环署发言人说:「狗只进入食肆的规管框架由法例、牌照条件和《指引》共同构成。政府早前已完成法例修订,食环署亦已公布相关牌照条件。署方今日(2026年5月22日)公布的《指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供食肆经营者在制定营运安排和餐厅守则时参考;第二部分阐述携狗顾客在获批准食肆内管控狗只的良好做法;第三部分就其他食客与狗只互动提出建议。署方期望通过《指引》,促进各方互相尊重和体谅。」

「《指引》列出有意容许狗只进入的食肆须注意及考虑的事项,让经营者按其食肆的情况作好准备,例如每位成人顾客可携带的狗只数目、狗只可否放在顾客座位上、是否设置狗只友善区域或时段等,亦提醒经营者采取措施保障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培训员工等。」

「除了食肆需要充分作出准备之外,市民的配合亦十分重要,因此《指引》亦同时涵盖携狗顾客和非携狗顾客应注意的事项,例如提醒携狗顾客必须妥善管控狗只并应配合食肆安排,而非携狗顾客应留意获准食肆张贴的标示,以及与狗只互动时的注意事项等。《指引》旨在协助各方履行责任,互相尊重,从而推动人宠共融。」

除于2026年5月22日公布的《指引》外,食环署于2026年5月11日至13日已举办三场简介会,亦会在2026年5月28日举办第四场简介会,向业界讲述相关申请流程、申请资格、牌照条件,以及食肆经营者须注意的事项,并解答参与者提出的问题。至今已有368名人士现场出席简介会,亦有超过17 000人次在网上观看直播或重温。署方在编制《指引》时,已考虑业界提出的意见和关注的事项。食环署会不时检视《指引》内容,因应食肆运作情况适时更新。

食环署正接受食肆提交容许狗只进入的申请,直至2026年5月22日中午十二时,署方收到超过1 400宗申请。申请期于2026年6月8日结束。有意申请的食肆可透过食环署专题网页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署方预计于2026年6月中旬批出首轮申请,并将于2026年7月指定日期起容许狗只进入获准的食肆,具体日期会于稍后公布。食环署已在专题网页公布各项信息,欢迎市民浏览。业界如对申请事宜有任何疑问,可于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致电热线(2867 5912或2867 2836)查询。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663.htm

先垫后付安排确保柴油补贴落实到位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于2026年5月22日表示,为使柴油补贴落实到位,政府一直以「先垫后付」安排向油公司发还差价,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为支持以柴油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车辆及船只和相关工商业,政府在2026年4月30日起实施柴油补贴计划,为期两个月,令在本地使用柴油的用户在购买柴油时可获得每公升港币三元的补贴,从而令每公升柴油售价下调港币三元。

就近日有意见指柴油价格上升,推论油公司和分销商在政府于2026年4月10日宣布推出补贴计划后,便先加价「食价」,更指在随后二十日内柴油牌价每公升已增加接近港币三元。发言人强调这些说法与事实不符,政府必须作出澄清,以正视听。
 
第一,受中东局势影响,化石燃料价格在世界各地都上升,并非香港独有。以此推论油公司有可能预先加价「食价」,是忽略考虑其他地方情况的全局。与发生冲突前相比,每公升柴油的国际成品油价格(包括普氏平均价)曾最多上升了约港币10元,而本地车用柴油牌价的最高升幅则为港币7.5元。由2026年4月中至今,国际成品油价格上升了约港币0.5元(+6.67%),同期的内地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已两度上调,上升了约港币0.4元(+4.0%),而本地柴油牌价则上升了港币0.6元(+1.66%)。另外,2026年5月22日已有油公司调低柴油零售牌价,但预料柴油价仍会受中东局势不稳而波动。
 
第二,政府有责任令公帑用得其所,在设计补贴计划时已加入多重保障,确保用户能受惠于补贴。补贴计划的其中一重保障是「先垫后付」安排,即油公司和分销商先以每公升减港币三元的价钱向用户售卖受补贴柴油,并须在给客户的单据中列明补贴额与售价。油公司和分销商须在一个星期后向政府提交报告,才可申请发还他们所垫付的金额。政府接着会核实油公司和分销商的报告、销售纪录和发票,并只会在确认无误后才会发还差价,若有问题,政府有权不发还差价,以及转介执法部门跟进,所以油公司「食价」的后果是不能拿回已垫付的差价。补贴计划实行至今运作大致正常顺畅。政府已陆续收到油公司和分销商提交的每周报告,并正进行所需查核。
 
第三,在补贴计划完成后,油公司和分销商需要向政府提交经核数的审计报告,其中要求他们列明在扣除所有折扣后(不包括每公升港币三元的补贴)的平均零售价格变动与补贴期前及期间的相应进口价格的比较,若该比率有变动,便可能有「食价」的情况,核数师很容易发觉,政府可凭审计报告跟进和追究油公司和分销商。
 
政府会全力落实上述安排,尽力把关,务求补贴计划能真正惠及受柴油价格上升影响的用户。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678.htm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赞扬香港经济增长及金融体系维持韧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的工作人员于2026年5月15日就香港特区的2026年第四条磋商公布了初步总结。经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完成讨论,基金组织稍后将发表评估报告,进一步阐述其评估,赞扬香港经济增长及金融体系维持韧性,并再次肯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认同香港推进数字金融的政策措施可确立金融业在亚洲区合规创新领域的前沿位置。

基金组织指出,香港经济持续复苏,2025年增长较预期强劲。基金组织再次肯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强调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的角色是关键优势,同时认同香港推进数字金融的政策措施,确立其金融业在亚洲区合规创新领域的前沿位置,以及认可香港巩固其作为区内可持续金融枢纽的地位。基金组织认同包括发展北部都会区等各项政策措施,可进一步加强跨境融合、支持创新,以及推动高增值服务。

基金组织指出,在充足的缓冲空间及稳健监管下,香港金融体系维持强韧及风险可控。联系汇率制度仍然是合适安排,是维持经济与金融稳定具公信力的基石。基金组织亦赞扬当局为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察框架,以及加强高风险活动的系统性风险评估和整体市场监测所作出的努力。

基金组织认为2026年的财政政策是合适的,并强调香港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框架在具公信力的联系汇率制度、审慎的财政管理纪录、稳健的金融监管及灵活市场支持下,在中期而言,为重整财政缓冲提供了坚实基础。

基金组织代表团在2026年3月16日至27日期间访问香港,与特区政府官员、金融监管机构及私营机构代表进行讨论。代表团已于2026年5月15日公布初步总结。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于5月18日通过评估报告。

基金组织就评估报告发出的新闻稿载于以下连结。评估报告在发布后将可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站(www.fstb.gov.hk)或基金组织网站(www.imf.org)下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565.htm

保险业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下的附属法例刊宪


政府于2026年5月22日在宪报刊登以下由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制订的附属法例,以落实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第三支柱下的公众披露要求,并引入保监局检讨制度后的优化措施:

(i)《保险业(公众披露)规则》

(ii)《2026年保险业(估值及资本)(修订)规则》;以及

(iii)《2026年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修订)规则》

《保险业(公众披露)规则》订明适用于保险公司(过渡性安排下的保险公司、海事保险公司、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及特定目的保险公司除外)的详细要求,要求保险公司须向公众披露经审计财务报表,以及一份披露报表,当中涵盖公司管治架构、财务状况、投资、保险负债、财务表现、一般业务的定价充足水平(如适用)、资本充足水平及风险管理等主要资料。披露要求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保险公司须在其或其集团公司的网站上作出披露,并存档供公众查阅。

《2026年保险业(估值及资本)(修订)规则》对《保险业(估值及资本)规则》(第41R章)作出修订,以反映保监局对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检讨结果。这些措施包括为位于中国内地或香港(或在香港发行或上市)的合资格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优惠资本待遇,并为政府发行的港元基础设施债券提供额外优惠。有关修订亦包括作出技术性调整以减低自然灾害风险、人为非系统性巨灾风险以及准备金风险的风险资本额;为属于非香港保险集团成员的香港保险公司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离岸再保险业务提供宽免;容许指数型万用寿险业务采用对配调整;更新加密资产及指明稳定币的资本处理;修订逆周期调节,以及其他杂项修订。

《2026年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修订)规则》对《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规则》(第41T章)作出相应修订。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实施第三支柱的公众披露要求将进一步提升透明度及增强市场纪律。同时,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优化措施将更有利于支持保险公司的长期资本部署,特别是投入符合香港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项目。此等措施将提升保险公司的资本效率、适度减轻其合规负担,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的地位,同时维持对保单持有人稳健的审慎保障措施。」

有关向公众披露资料的规则将于宪报刊登当日起实施;而与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检讨相关的修订则于2026年12月31日起生效。

这三份附属法例将于2026年5月27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200321.htm

地政总署发出地税缴款通知书


地政总署于2026年5月22日公布已根据《政府租契条例》(第40章),向受该条例管制的物业及其他若干物业,发出计至2026年6月24日为止,每年地税超过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税缴款通知书。

缴款人士可透过电子方法缴付地税,例如自动转账、银行自动柜员机、电子支票或电子本票、转数快、「缴费灵」或透过各银行及「缴费灵」在互联网上提供的缴费服务。缴款人士亦可亲身前往指定便利店以现金或「易办事」缴款。详情请浏览库务署网站(www.try.gov.hk)。

此外,缴款人士可以邮寄划线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邮政局信箱28000号或亲身前往任何邮政局缴款。请确保足够邮递时间及邮资,以令邮递无误。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有关各邮政局的地址和办公时间,可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其网页(www.hongkongpost.hk)。

未接获缴款通知书的地税缴纳人,应向地政总署的地税及地价小组查询。小组位于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一楼,电话2231 3033。

所有物业买主在购置物业时,应促请其代表律师确保计至交易日的地税已经清缴。有关欠付物业地税的资料,可致电2231 3033或电邮至landsd@landsd.gov.hk查询有关帐目结余。如需书面回复帐目结余,缴纳人须就每一所物业缴付查询费。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2/P2026052100673.htm
 

《2026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条例草案》刊宪


《2026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条例草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刊宪,并于2026年6月3日提交立法会首读,以在香港实施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制定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申报框架)和共同汇报标准最新修订。

数字资产市场近年急促发展,经合组织于2023年公布申报框架,让相关税务管辖区每年自动交换与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税务资料,并将数字财务产品及优化的申报及尽职审查规定纳入共同汇报标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香港一直支持国际间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为履行国际义务,配合国际间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我们建议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申报框架及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这举措对保障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声誉至为重要。」

「申报框架明年(2027年)起实施。与香港有申报关联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将须向税务局登记,并履行尽职审查、提交报表及备存相关纪录等责任。视乎相关税务管辖区的实施进度,我们计划由2028年起与它们自动交换与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税务资料,并在同年实施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香港会以符合资料保密和安全为前提,在互惠的基础上,与合适伙伴自动交换税务资料。」

政府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进行了公众咨询,专业团体、金融和加密资产业界等持份者普遍支持上述立法建议。政府在草拟条例草案时亦已充分考虑他们就实施细节所提出的意见。

为协助业界适应新规定,税务局会适时发布相关指引,并为业界提供技术支援和解答查询。

2018年起,香港按经合组织制定的共同汇报标准,每年与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协助相关税务当局评估其税务居民,以侦查和打击逃税。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0/P2026052000239.htm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6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


政府欢迎立法会于2026年5月20日通过《2026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落实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措施,将代价款额或价值超过1亿元(以较高者为准)的住宅物业交易的印花税税率,由4.25%提高至6.5%,适用于2026年2月26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

政府发言人说:「措施秉持『能者多付』原则,预计每年为政府增加约10亿元收入,只有约0.3%最高价的住宅物业交易受影响。」

上述获通过法例将于2026年5月29日刊宪。就2026年2月26日至5月28日签立文书的适用交易,税务局会向有关律师发信,要求有关交易的买家或卖家在2026年6月29日或之前缴付新旧印花税的差额。如未在期限内缴付差额,税务局会向他们征收最高可达差额10倍的逾期加盖印花罚款,并可透过民事诉讼追讨欠缴的印花税。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0/P2026052000328.htm

《牙医注册条例》下牙科护理专业人员(牙科卫生员)注册制度2026年8月24日生效


政府于2026年5月20日宣布,《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中关于牙科护理专业人员(牙专人员)的条文将于2026年8月24日起生效,落实针对牙专人员职类中牙科卫生员的法定注册制度。生效公告已于2026年5月22日刊宪,并将于2026年5月27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此举是立法会于2024年7月通过《2024年牙医注册(修订)条例》后的分阶段实施安排。新注册制度标志着牙专人员(现包括牙科卫生员和牙科治疗师)的专业地位迈出重要一步,并透过具规范的监管制度,确保其服务素质得以维持。

在新的法定制度下,牙科卫生员和牙科治疗师将更名为牙专人员,并须重新办理注册,此后每年须续领执业证明书。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牙管会)获赋权评审其培训课程、订定注册所需的资格,以及因应情况采取纪律行动。

《牙医注册条例》相关条文于2026年8月24日生效,让牙管会有充足时间完成必要的行政及准备工作,包括制订详细的注册程序、为本地相关牙科卫生课程进行评审、拟备并颁布牙专人员的专业守则及指引,并及早处理现已被记录在备存的名册上的牙科卫生员的注册申请,让获牙管会评审并认可的本地牙科卫生课程毕业生,在毕业后有足够时间申请注册。

至于牙专人员中的牙科治疗师(目前仅限于在卫生署工作),相关条文将在加强其培训及专业发展路径后,于稍后阶段实施。届时,牙科治疗师将可在公营或私营界别执业,配合其在提供牙科护理服务担当更重要的角色。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20/P2026052000365.htm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推行建筑地盘全面禁烟的法例修订建议


政府于2026年5月19日向立法会提交三项法例修订,包括《2026年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修订附表2)令》(《修订令》)、《2026年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指明主管当局及公职人员)(修订)公告》(《修订公告》)及《2026年建筑地盘(安全)(修订)规例》(《地盘修例》)。上述法例修订将对建筑工程总承建商、分判商及任何人士施加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规定在所有建筑地盘内禁止吸烟,以减低火警风险,保障工人及公众安全。
 
政府于2026年5月22日在宪报刊登《修订令》及《修订公告》,在《修订令》指定建筑地盘为禁止吸烟区,并在《修订公告》指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职安主任)可依据《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第600章)(《第600章》)执行所有涉及在建筑地盘吸烟罪行的执法工作。任何人在建筑地盘吸烟即属违法,职安主任可依据《第600章》向违例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定额罚款三千元。《修订令》适用于所有类型建筑地盘,包括大厦维修工程地盘,而住客正占用的住宅及私人宿舍作居住用途的范围则不包括在内。
   
同时,《地盘修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须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确保在建筑地盘内无人吸用或携带燃着的指明吸烟产品,或使用无遮盖灯火点燃指明吸烟产品,否则会触犯《地盘修例》规定,最高可处罚款40万元。
   
《修订令》及《修订公告》将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而《地盘修例》将进行先审议后订立的程序。
   
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期望立法会支持并尽快通过三项法例修订,让政府尽早在所有建筑地盘内实施禁止吸烟。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19/P2026051900286.htm
 

使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在高等法院展开新案件的《实务指引》


为了于2026年第四季起实施强制法律代表使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综合系统)的规定做好准备,司法机构于2026年5月18日就所有法律代表使用综合系统在高等法院展开新案件的新要求发出《实务指引》。

为鼓励法庭使用者转用综合系统作为主要诉讼平台,司法机构一直持续推行多项推广和便利措施。这些措施包括设立专项资讯网页(www.judiciary.hk/zh/e_courts/index.html)、开设综合系统支援中心及查询/技术支援热线、举行操作试验及一系列培训和实践示范,以及主动联系律师行,以提供现场技术支援,协助他们使用综合系统展开新案件和即时注册开立帐户。

为进一步配合2026年稍后时间实施强制法律代表使用综合系统的规定,司法机构将推出一项新要求,以鼓励所有律师行注册及熟习使用综合系统,尤其在展开新案件方面。

由2026年6月1日起,凡未曾透过综合系统在高等法院展开新案件的律师行,除非获法庭预先准许,否则其下一次就已开通电子系统的案件类别在高等法院展开新案件时,必须透过综合系统进行。当一间律师行透过综合系统以电子方式展开一宗新案件后,这项要求对该律师行不再适用;然而,司法机构强烈鼓励各律师行在2026年稍后时间实行强制性使用综合系统前,继续使用综合系统。

该项要求适用于就高等法院下列类别法律程序(指明法律程序)展开新案件的情况:

1. 上诉法庭的民事上诉案件;

2. 原讼法庭的商业案件、建筑及仲裁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人身伤亡案件,及民事诉讼案件;以及

3. 《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适用的法律程序,且根据《法院程序(电子科技)条例》(第638章)第32(2)条所发布的公告,该程序已实施使用电子科技。

如需了解有关申请准许以传统模式就指明法律程序展开新案件的资料及其他详情,请参阅载于司法机构网页的《实务指引》www.judiciary.hk/doc/zh/e_courts/uoicms_lrl_c.pdf

该《实务指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为持续便利法庭使用者以电子方式处理法庭事务,司法机构会继续支援各律师行使用综合系统。除现行的技术支援/查询热线及定期举办的简报会暨实践示范外,高等法院大楼的培训中心(LG101室)将于2026年6月起于办公时间内提供现场指导。律师行亦可与司法机构的外展小组预约,安排在律师行的办事处提供支援。外展小组会为尚未注册开立综合系统帐户的律师行即场办理注册,使他们能尽早以电子方式展开新案件。

如有查询,请致电2867 2251或电邮至enquiry@judiciary.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18/P2026051800292.htm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赞扬香港经济增长展现韧性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的工作人员完成就香港特区的2026年第四条磋商讨论后,于2026年5月15日发表初步总结,载述其对香港经济及金融状况的评估。

代表团指出,受惠于科技相关出口表现强劲、私人需求逐步改善,以及金融市场活动反弹等利好因素,香港经济持续复苏。

代表团再次肯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超级联系人」的角色,尤其是在主要股权集资中心及领先的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方面。代表团亦认同包括发展北部都会区等各项政策措施有助本港发展创科和高增值服务,支持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

代表团认为,基于当前经济状况,2026年的财政政策是合适的,同时可支持着力推进中期财政整合,以充实财政储备,应对开支上升的压力。

代表团认同,在充足的缓冲空间及稳健监管下,金融领域的风险可控。正如代表团所指出,银行维持资本充足、流动性稳健、盈利状况良好,而联系汇率制度具公信力,仍然是维持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的合适基石。代表团赞扬当局为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察框架所作出的努力,尤其是扩大风险评估范围及进行针对性压力测试,令风险预警能力得以提升。

代表团指出,香港金融策略施行有道,加上稳健的系统性监管,具备优越条件进一步推进数字金融和可持续金融发展。代表团也强调,「金融科技2030」策略旨在实现市场基础设施现代化,并在稳健的监管框架下推动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创新和资产代币化进程。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我们欢迎代表团就香港经济持续复苏的评估,并支持特区政府推行有利经济增长和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的财政政策。」

「香港经济在2026年第一季强劲扩张。展望未来,在全球对人工智能相关电子产品的需求强劲、访港旅客人次持续增长,以及跨境金融活动活跃等因素利好下,香港经济增长前景正面。良好的营商环境及逐步改善的消费气氛将继续支持本地需求。我们会密切监察中东局势的发展,动态评估经济形势,灵活应变。」

「我们留意到总结报告中关于本港商业房地产的意见。在新冠疫情后,随着办公和消费模式的改变,环球商业房地产市场普遍面对挑战。特区政府近年已采取了一系列稳定市场的政策措施,包括暂停出售商业用地、鼓励发展商把空置的合适写字楼改作学生宿舍用途等。目前本港商业房地产市道已趋稳定,交投与承租量大幅上升,价格与租金均趋向平稳。」

「就财政整合的步伐而言,强化财政整合计划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按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中期预测,未来五年的经营帐目均会录得盈余,而且盈余会逐年增加,反映特区政府开源节流的措施正取得成效。而非经营帐目在这段期间仍存在赤字,使综合帐目在未计及发行及偿还债券款项下录得赤字,主要是由于政府加大基建开支的投入,以加快发展北部都会区,为香港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创造容量。这些对未来的投资,将会为香港带来更广阔的经济效益和税收。我们会充分用好市场力量,为这些基建项目融资。」
   
「事实上,两家主要信用评级机构近日相继确认香港的信贷评级,以及『稳定』的展望,反映香港在良好的经济基调,以及稳健的公共财政和健全的金融体系下展现相当的韧性。」

「就基金组织提出的不同建议,特区政府会分析研究。」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表示:「我欢迎代表团继续支持联系汇率制度作为香港金融体系和整体经济的重要基石。我很高兴代表团肯定我们稳健的监管框架,并指出其背后有银行体系充足的缓冲和审慎的营运作为支撑。同时,我感谢代表团肯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中国内地与世界各地之间『超级联系人』的地位。」

代表团于2026年3月16至27日访问香港,其间与特区政府官员、金融监管机构及私营机构代表进行讨论。初步总结的中文译本载于附件。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于2026年5月内将讨论相关的整体报告。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15/P2026051500543.htm

跨机构督导小组欢迎以行业为本的首阶段转型金融实务指引


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于2026年5月15日欢迎由其转型金融工作组辖下的行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编写的转型金融操作参考指引——第一阶段报告:《调配金融资源以支持科技行业转型》(报告)(只供英文版本)的发布,进一步推动香港转型金融的发展。
   
报告建基于督导小组的2026至2028年策略重点,即透过提供实务指引扩大转型金融规模。报告为金融机构及企业落实转型金融相关的国际框架和原则提供实用工具,并透过以行业为本的方式推广良好做法。
   
工作小组选定资讯及通讯科技业作为编写参考指引的首个行业。参考指引的第一阶段报告聚焦于机构层面的融资与投资,并探讨金融机构如何透过一般企业用途融资支持其整体气候转型策略。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15/P2026051500274.htm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6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特惠扣除及免税额)条例草案》


政府欢迎立法会于2026年5月13日通过《2026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特惠扣除及免税额)条例草案》,落实2025年《施政报告》及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税务宽减措施。

政府发言人说:「有关措施包括由2026/27课税年度起,提高基本免税额、已婚人士免税额、单亲免税额、子女基本及额外免税额、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及额外免税额、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以及延长新生子女额外免税额的申索期。将有约209万名纳税人受惠,每年税收减少约55亿1千万元。」

「措施亦包括一次性宽减2026/26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上限3千元,预计惠及约212万名纳税人及17万间企业,其中约百分之二十四的纳税人和百分之十八的企业将无须就2025/26课税年度缴税,政府收入减少约57亿8千万元。」

上述获通过法例于2026年5月22日刊宪。有关一次性税务宽减、提高的免税额及税务扣除会分别在纳税人2025/26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及2026/27课税年度税款中反映。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13/P2026051300277.htm

2026年5月17日起减免商用车辆隧道费为期两个月


跨部门监察燃油供应专责组于2026年5月13日公布减免商用车辆隧道费临时措施。政府于2026年5月15日在宪报刊登相关公告。政府已由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0时0分起,减免所有商用车辆(包括按运输署纪录登记为巴士、货车、小巴和的士的车种)使用所有政府收费隧道及青沙管制区50%的隧道费;私家车和电单车/机动三轮车除外。临时措施为期两个月,直至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晚上11时59分。

专责组表示,临时措施具针对性,旨在减轻各类商用车辆的营运成本,协助司机和营办商应对燃料费用上升的压力。

运输署已督导隧道费服务商调校「易通行」系统,确保运作畅顺。商用车车主无需申请,只需按系统显示已减免的金额缴费,现行法例订明的缴费方式及时限维持不变。此外,政府提醒的士乘客,在减免措施实施期间,仍须缴付现行法例订明的全额隧道费。

商用车司机可透过「易通行」和「香港出行易」流动应用程序、隧道费显示屏、主干道的可变信息显示屏、隧道广播及运输署向相关业界发出的信件,了解减免措施的详情。其间,的士车厢会展示标语牌提醒乘客缴付全额隧道费。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5/13/P2026051200578.htm

 
更多最新消息,请浏览SUCCESS的「最新消息」网页或「中小企业连线」的「最新消息」网页。
专题消息


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


因应中小企业现金流压力,SUCCESS编制了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更多资料


中小企业资援组


由生产力局营运的「中小企业资援组」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投入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政府资助计划的认知,以鼓励他们能更好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资援组会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并解答申请上的疑难。

政府已拨款一亿元由2023年起五年逐步增强「中小企业资援组」的服务。生产力局已于2023年10月起加强资援组的服务,包括到访更多商会、工商大厦和共享工作空间及增加在社交媒体的宣传,以加强推广政府资助计划,并同时提供更多一对一咨询服务,以协助中小企业申请政府资助,及聚焦于「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科技转型、数码化及网络安全等领域,以提升中小企业的能力,协助他们利用新技术以增强竞争力。

有关「中小企业资援组」详情或查询,请致电 / WhatsApp(只限文字讯息)2788 6868 或电邮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浏览https://smereachout.hkpc.org/zh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政府于2025年施政报告和2026-27财政预算案宣布会就「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推出各项优化措施,包括:

(a) 扩大「BUD专项基金」下「一般申请」和「申请易」的资助地域范围至覆盖沙特阿拉伯、孟加拉国、埃及、匈牙利、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及巴西;

(b) 提高「申请易」每宗申请的资助上限至15万元;以及

(c) 提供更针对性的资助予企业推行包含人工智能(AI)元素的「BUD专项基金」项目。

政府计划于2026年6月内推出以上优化措施,并会适时公布详情。

生产力局作为「BUD专项基金」执行机构,会定期举办研讨会/网上研讨会,以加强企业对「BUD专项基金」(包括「BUD专项基金」-申请易及电商易)的认识。有关「BUD专项基金」的详情,请浏览基金网页(www.bud.hkpc.org/) 或致电2788 6088与生产力局联络。
 

廉政公署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诚信营商支援


中小企业需要建立良好的管治制度,以达致有效营运和可持续发展。廉政公署致力协助中小企业提升防贪能力,实践诚信管理。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特设「防贪咨询服务」,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度身订造和保密的防贪建议,协助强化内部管控机制。此外,「BEDC频道」为各行各业提供免费网上诚信讲座,协助营商者及从业员了解反贪法例,并加强对贪污风险的警觉性。每场讲座名额有限,请即报名参与。

欢迎企业浏览廉政公署为中小企业及初创企业设立的专题网站,了解商界常见的贪污风险、防贪要诀及相关资源。企业亦可透过网上电子表格,申请廉政公署防贪咨询服务,或订阅电子通讯,定期收取最新的防贪资讯。
 

免费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署在香港律师会的支援下,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免费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如欲获取更多资料及/或申请此服务,请浏览「香港 ─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专题网站:https://ip.gov.hk/tc/home/consultation-service/index.html
 

商贸消息

《驻粤经贸办通讯》


最新的《驻粤经贸办通讯》经已出版。

更多资料
 

内地商业资料通告


工贸署就内地的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发出了一系列的商业资料通告,供业界参考。最新的商业资料通告经已出版。

更多资料
 

海外市场法规

 
贸发局提供有关海外市场贸易法规的指南及资源,以及商贸法规等资讯,例如迪拜2.72亿美元方案支援贸易商》(2026年05月12日)。

更多资料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联络我们
版权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业贸易署所有(二零零五年)
 
请勿回复此电邮。如有疑问,请与SUCCESS联络(电话:2398 5133 ;传真:2737 2377 ;电邮:success@tid.gov.hk;柜台:香港九龙城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厦13楼1301室)。

若你不欲再收到SUCCESS电子通讯及电邮通知,请电邮至 success@tid.gov.hk 通知我们,并于邮件标题注明「取消订阅电子通讯及电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