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单一窗口」第三阶段首批服务将于2026年5月1日推出
「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窗口」)第三阶段首批服务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推出,取代「道路货物资料系统」,供业界提交及捆绑道路预报货物资料。「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的用户资料将自动转移至「单一窗口」系统,用户只需以原有账户登入,即可无缝使用「单一窗口」服务,无需重新登记。
「道路货物资料系统」将于2026年5月1日0时0分起停止服务,以进行系统切换,「单一窗口」系统预计于同日清晨推出。在系统切换期间,陆路边境管制站将维持正常货物清关服务。香港海关提醒业界预早规划提交道路预报货物资料及完成相关资料捆绑安排,以确保系统切换期间的跨境运输能够顺利进行。
香港海关会继续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系,以协助业界顺利过渡至「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如有查询,请联络香港海关贸易单一窗口科(电话:2117 3348;电邮:
enquiry@tradesinglewindow.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24/P2026042300647.htm。
香港特区与内地签署民商事司法文书新送达安排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于2026年4月20日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签署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新安排》),完善两地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
现行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现行安排》)实施至今已超过二十七年,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司法文书提出的请求近年来大幅增加。然而,《现行安排》下的司法文书送达成功率偏低。为回应法律界、法定机构和市民多年来对优化送达机制的强烈需求,律政司、司法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经长时间审慎商讨后,于2026年4月20日签署《新安排》,落实完善内地与香港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法律制度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
《新安排》不是全新安排,而是《现行安排》的优化版。《新安排》增加了送达方式、选项及灵活性,并加入提升送达效率的措施,推动跨境民商事案件能及时和高效地审理,加强保障两地当事人的权益,更好地满足两地日益紧密的社会联系和司法诉求。
律政司于2026年4月27日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介绍《新安排》。《新安排》在香港完成相关法例修订程序后方能生效。律政司将与司法机构紧密协作,尽快完成落实《新安排》所需的法例修订工作。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21/P2026042100239.htm。
医院管理局推行电子产/病假证明书及产假证明书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2026年4月20日宣布,继推行电子医生证明书(俗称「病假纸」)及电子应诊证明书后,2026年4月24日起,医管局发出的产/病假证明书及产假证明书亦会采用电子签署及设有电子版本,取代传统的人手签署纸本证明书。
与传统的手签纸本证明书一样,由医生发出的电子产/病假证明书,以及由助产士发出的电子产假证明书,其电子签署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明书都会列明病人姓名、怀孕证明、预产期及建议病假日期等资料。
所有电子医疗证明书,包括医生证明书、产/病假证明书、产假证明书和应诊证明书等,均印有经加密的二维码,以供核实有关电子证明书(见
附件一)。它们会自动储存在医管局手机应用程序HA Go的单元「纪录」内(见
附件二及
附件三),病人可用此申请病假或作为到诊的医疗证明,有需要时亦可自行列印。而获发放应诊证明书的病人,其电子版本亦同样会储存在HA Go内。
医管局发言人表示,所有由医管局发出的病假、产假和应诊医疗证明书已全面数码化,标志着发展智慧医院的一个重要里程。除了完善整个遥距医疗服务的流程、提升病人的满意度外,医疗证明书数码化可减少遗失纸本证明书的风险,方便病人存取,提升病人整体的服务体验。医管局鼓励病人日后转用电子证明书,但现阶段仍然会为病人列印电子医疗证明书。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20/P2026042000337.htm。
《把握绿色转型:转型金融的机遇与演变格局》报告
金融学院辖下负责研究工作的香港货币及金融研究中心于2026年4月17日发表题为《把握绿色转型:转型金融的机遇与演变格局》的应用金融研究报告。
报告载于金融学院和研究中心网站(只备英文版本)。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17/P2026041700320.htm。
卫生署提醒业界2026年6月14日起医疗气体将纳入药剂制品的法定监管
卫生署于2026年4月14日提醒业界,医疗气体将于2026年6月14日起被纳入药剂制品的
法定监管。届时,所有从事医疗气体制造、批发或零售的公司,必须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领取相关的药商牌照,方可合法经营。此外,医疗气体必须先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在本港市场合法销售,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程度、效能及素质的要求。
管理局于2024年6月14日决定将医疗气体纳入《条例》下的药剂制品监管,并将含一氧化二氮(笑气)和一氧化氮的医疗气体按处方药物监管。管理局给予业界两年时间准备,以便取得相关牌照,并为其相关产品注册。
根据《条例》,非法管有或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或处方药物,以及无牌制造或批发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判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自2024年起已持续与业界及持份者就新的监管安排保持沟通,包括去信通知业界及持份者,提醒他们及早准备。卫生署会在新监管安排生效前进一步加强相关沟通工作,以协助业界了解相关要求。医疗气体被纳入药剂制品的
法定监管,相关牌照的申请及注册详情,可浏览管理局
网页或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网页;有关监管医疗气体的资讯及
已注册的医疗气体名单,可浏览卫生署药物办公室
网页。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14/P2026041400611.htm。
律政司首推支援出海香港法律专业服务名册 助内企与港法律专业精准对接
律政司于2026年4月14日首次发布
《支援「出海」香港法律专业服务提供者名册》(《名册》),涵盖逾70个香港法律服务单位,协助内企按出海服务具体需求与香港法律专业服务精准对接,促进内企首选香港作为出海平台。《名册》已上载律政司
网页。
《名册》包括国际仲裁机构、执业大律师,以及60家不同规模的本地、国际以及注册外地律师事务所。所有《名册》上的服务提供者均具备出海相关专业领域的业绩。
为便利内企精准配对,《名册》按法律服务提供者的业务专长细分为12个类别:公司架构及策略治理;合规及监管;资本市场;银行及金融;税务;知识产权;数据保护及网络安全;资产管理及财富传承;雇佣及跨境人力资源事务;争议解决;房地产、基建及能源;以及特定行业法律事务。《名册》上的服务提供者亦获邀向香港贸易发展局设立的出海专班跨界别专业服务平台提交资料,方便企业通过该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并进行业务配对。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表示,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支持香港发挥专业服务优势协助企业「走出去」,而《名册》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发布,正好切实回应,以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优势,支持内企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完善管理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并在国际市场行稳致远。
张国钧博士说:「《名册》充分体现香港法律专业服务的广度,香港法律界具备优秀专业能力回应不同出海模式、发展阶段,以及不同行业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为企业提供全商业周期、全方位的专业支援。此外,《名册》也反映香港法律专业服务的深度,突显每一位法律服务提供者各自擅长的专业领域。这份《名册》与一份简单的目录大有不同,除了列出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和联系方法外,还参考服务提供者提交予律政司的业绩或案例,进一步列明他们的业务专长和专业优势,这将助力香港专业服务出海平台发挥『金牌媒人』的角色。」
行政长官在2025年《施政报告》中指示律政司副司长做好推广香港的法律、金融、会计等专业服务,全方位支援内地企业出海。2025年,张国钧博士督导设立香港专业服务出海平台,主要从两方面支援内企:一是整合香港专业服务资讯,便利精准对接;二是协助业界掌握企业出海对专业服务的具体需求,协调香港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高效支援。
张国钧博士续指,各界持份者对律政司2025年发布的《香港专业服务助力中国内地企业出海成功案例实录》(中英双语)首发版反应正面。律政司现正在筹备发布第二辑出海成功案例实录,同时邀请专业服务业界及出海企业代表分享成功经验并制作短片,为有意深入了解香港法律及其他专业服务的内企提供实用参考。
他期望透过专业服务界和企业的实际案例说好「成功出海,首选香港」的故事,持续向中国内地以及其他地区企业和持份者具体展示香港作为世界级跳板的独特角色,以及香港法律和其他专业服务的优势。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4/14/P20260414002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