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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工业支援与谘询中心(英文简称 SUCCESS) 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营商资讯和谘询服务。
我们的网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sc_landing.html
我们的电邮:success@tid.gov.hk
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398 5133
(热线及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众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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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服务中心“四合一”综合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业对各项资助计划和支援措施的认知,工贸署已于2019年10月整合了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的“中小企服务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综合服务,企业可在任何一个中心取得一般营商资讯、资助计划资讯与谘询服务等。此外,工贸署亦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小企连线”的网站,让中小企业能在单一网上平台上获取由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政府部门提供的资讯和支援服务。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推出超过70个资助计划去推广和支援香港各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每个资助计划均有不同的涵盖范围、资助额及申请要求。“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网页提供此70多个政府资助计划的资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连结。网页的搜寻工具支援多重筛选搜寻结果,方便企业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方便企业从单一平台获取由四个中心及多个政府部门所举办的研讨会、工作坊、展览、会议、训练课程等活动的信息和登记参与的超连结。

中小企连线”的“减碳 ‧ 商策”专题网页

随着全球减碳意识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低碳生活的认知不断提升,而全球相关法规和规定亦不停推陈出新,故中小企业有需要掌握最新资讯,以把握商机和应对相关的挑战。一站式专题网页“减碳 ‧ 商策”提供减碳和碳审计等方面的资讯和服务的超连结,包括本地及贸易伙伴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支援企业措施及技术解决方案等,以协助中小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全球贸易格局和供应链中未雨绸缪,更好地定位其业务,把握世界各地新兴碳市场带来的商机。
最新消息

2025-26香港工商业奖接受报名


香港特区政府全力支持的2025-26香港工商业奖,现正接受报名,欢迎从事制造业及服务业的香港公司参加。截止报名日期为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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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一”研讨会系列

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不时合作举办“四合一”研讨会系列。此研讨会系列于2026年上半年的主题为“开拓新市场”、“电子商务”(电商)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系列即将举行的活动详情如下,欢迎有兴趣人士透过当中列出的连结登记,费用全免。

“AI驱动电商成功策略:2026年东南亚发展蓝图”研讨会

(2026年5月15日于工业贸易大楼举行)

此研讨会由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举办。是次研讨会将邀请专家剖析人工智能(AI)如何协助企业革新电商策略,以有效进军东南亚市场。探讨课题涵盖东南亚电商市场的 2026 年关键新兴趋势、法规合规要点以及实现高效且具成本效益营运的实务技巧,旨在协助中小企业在 AI 的辅助下拓展东南亚数位市场。(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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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支持的活动

《竞争条例》网上讲座

(2026年4月22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

此网上讲座由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主办,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讲座将有竞委会代表介绍《竞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下该做及不该做的事、如何辨识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以及《宽待政策》与《合作及和解政策》,并会分享竞争法案例。(此网上讲座以英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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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CEPA修订协议二》)在多个服务领域增添了开放及便利措施。自2025年3月实施以来,已为业界带来许多新商机。工贸署与香港电台(港台)联合制作电视节目“《政正关你事》:《CEPA修订协议二》— 新措施、新商机”,邀请了电信、旅游,以及法律界的企业和机构代表分享他们利用CEPA新措施开拓内地市场新商机的成功经验。

节目将于今天(41日)晚上755在港台电视31首播;港台网站及“RTHK电视”流动应用程式同步播出。万勿错过!

节目网站:https://gbcode.rthk.hk/TuniS/www.rthk.hk/tv/dtt31/programme/governmentandyou

如欲获取更多有关CEPA的详情,请浏览工贸署的专题网站(https://www.tid.gov.hk/sc/our_work/cepa.html)。

第二十七期《基本法简讯》


由律政司、公务员事务局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联合出版的《基本法简讯》第二十七期电子版已上载至律政司网站

《基本法简讯》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法汇粹”及“基本法案例摘要”。今期的“基本法汇粹”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在《基本法》下的担当的角色,内容概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下的权力,然后探讨两者如何相互配合,以确保“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特区行稳致远。“基本法案例摘要”辑录了三项终审法院裁决的撮要。

宪法和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辖下《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工作小组的工商专业界分组鼓励工商专业界人士参阅《基本法简讯》,以加深业界对《宪法》及《基本法》的认识。

按此参阅《基本法简讯》。
 

税务局:网上填报雇主报税表 -方便、安全又环保


税务局已于2026年4月1日发出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年度雇主报税表: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BIR56A表格)。雇主须填妥该份报税表,并连同填妥的有关申报支付给雇员薪酬的IR56B表格,于1个月内一并交回税务局。此外,本局亦向过往曾申报就服务合约支付酬金给本地非法团实体的雇主发出了IR6036A信函,以供申报IR6036B及IR56M表格。

雇主可使用“智方便+”或“税务易”帐户在网上提交雇主报税表。为配合雇主早作准备,IR56表格拟备工具可于每年3月1日起用以编制年度的IR56B及IR56M表格资料档案。雇主在收到BIR56A/IR6036A后﹐便可经“在线模式”或“混合模式”上载所编制的IR56表格资料档案至税务局。为方便雇主使用“混合模式”上载资料档案,雇主经“混合模式”上载资料档案后,只须提交签妥的文本BIR56A/IR6036B表格及签妥的由系统所汇出的文本核对表的封面页(即第一页),便完成整个提交程序。

详情请浏览税务局网站:www.ird.gov.hk/chi/tax/err.htm

税务局 – 2025-26利得税电子报税


税务局已于2026年4月1日向法团及合伙业务发出2025/26年度利得税报税表。为跟上国际税收征管工作及资讯科技的发展,税务局正积极推进税务数字化。
 
强制性利得税电子报税
 
作为税务数字化进程的一部分,税务局一直致力推动利得税全面电子报税,并会分阶段要求法团及业务(独资业务除外)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在首阶段的强制性利得税电子报税中,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的实体必须自2025/26课税年度起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除了须要强制电子报税的纳税人外,税务局亦鼓励其他纳税人自愿以电子方式,连同符合iXBRL格式的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一并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为方便纳税人拟备所需的iXBRL数据档案,税务局提供了“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和“税务局iXBRL数据拟备工具”﹙包括模板工具及标记工具)供纳税人在税务局网站免费下载。
 
全面推行电子整批延期安排
 
由2026年4月1日起,税务代表必须透过在税务代表网站下的网上整批延期服务,就其客户的利得税报税表及报税表–个别人士以电子方式提交整批延期申请或通知。税务局将不接受纸本申请。
 
为让税务代表顺利过渡,税务局在实施电子整批延期安排的初期会推出相关的过渡安排,让他们有时间适应新的要求。有关过渡安排的详情,请浏览https://www.ird.gov.hk/chs/tax/electronic_bes.htm
 
新税务网站
 
税务局已于2025年7月推出新税务网站,即个人税务网站、商业税务网站和税务代表网站,为个人、公司及税务代表提供网上服务,以便处理税务及/或商业事宜。登记新税务网站帐户可无缝使用电子报税、网上提交整批延期申请或通知及其他电子服务。如你尚未开立你的专属帐户,请立即开立。

“贸易单一窗口”2026年5月1日起取代“道路货物资料系统”


政府于2026年3月27日宣布宣布,“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窗口”)2026年5月1日起取代现有“道路货物资料系统”,供业界提交道路预报货物资料。“道路货物资料系统”的用户资料将自动转移至“单一窗口”系统,用户只需以原有帐户登入,即可无缝衔接至“单一窗口”服务,无需重新登记。

“单一窗口”提供一站式电子平台,供业界提交“企业对政府”贸易文件作报关及货物清关之用。平台精简业界提交贸易文件的流程,节省时间和成本。“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由今年起分三批推出。首批服务涵盖现有“道路货物资料系统”所提供的道路预报货物资料服务。为配合系统转换,“道路货物资料系统”将于2026年5月1日凌晨零时起停止服务,相关转换工作预计于同日清晨完成。在系统切换期间,仍在运作的陆路边境管制站会维持正常的货物清关服务。

香港海关提醒业界,如需于2026年5月1日系统切换期间进行跨境运输,应预早规划提交道路预报货物资料及完成相关资料捆绑安排。

为协助业界顺利过渡至“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与香港海关已展开一系列宣传及推广活动,包括举办业界简介会及培训课程,并透过多元渠道加强与业界沟通和提供适切支援。如有查询,请联络贸易单一窗口科(电话:2117 3348;电邮:enquiry@tradesinglewindow.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7/P2026032600516.htm

就《汞管制条例》新增添汞产品规管订明生效日期


政府于2026年3月26日在宪报刊登《〈2025年汞管制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为八类新增的受规管添汞产品订明其规管生效日期,以落实《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

环境及生态局发言人表示:“《公约》旨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免受人为排放和释放的汞(俗称“水银”)及汞化合物危害。《公约》缔约方大会(中国为缔约方)不时按需要修订《公约》下列明的汞化合物、添汞产品和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的受规管制造工序清单。我们现在为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订定本地实施安排,进一步减少公众接触添汞产品的机会,保障公众健康及保护环境,并同时履行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于《公约》下的责任。”

政府在2025年6月向立法会提交《2025年汞管制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将《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及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16种添汞产品纳入《汞管制条例》(第640章)(《条例》)附表3规管。当中,在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已在中国生效规管的首八种添汞产品的修订,已于2025年12月31日起在香港生效。至于其余八种添汞产品的规管,待中国完成立法接受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后,特区政府便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内指定生效日期。最近,中国已完成立法程序。联合国秘书长在2026年3月25日通报,中国已交存文书表示接受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

发言人补充:“中国已批准接受《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的修正案。就此,《生效日期公告》订明了为实施第五次会议修正案而规管新增的八类添汞产品(例如一些电灯产品及化妆品等)的具体生效日期(见附件)。有关产品的制造、进出口及供应将于该等指定日期起被禁止。任何人违反以上规定,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一年。”

在执法方面,政府就上述16种受规管添汞产品的供应设定了宽限期(至2029年1月31日),以便业界适应。在宽限期后,若有人继续供应相关受规管添汞产品,当局会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作出检控。政府已在2025年12月及2026年2月就有关受规管添汞产品的安排通知相关业界。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6/P2026032600294.htm

2026年2月份对外商品贸易统计


政府统计处于2026年3月26日发表的对外商品贸易统计数字显示,2026年2月份本港整体出口和进口货值均录得按年升幅,分别上升24.7%和29.9%。

由于受到农历新年假期在不同日子所影响,在作出按年比较时,把1月及2月份的贸易统计数字合并分析会较为合适。

合并2026年1月及2月份计算,整体出口货值较2025年同期上升29.6%。同时,商品进口货值上升34.1%。2026年首两个月录得有形贸易逆差790亿元,相等于商品进口货值的7.8%。

继2026年1月份录得33.8%的按年升幅后,2026年2月份商品整体出口货值为4,088亿元,较2025年同月上升24.7%。同时,继2026年1月份录得38.1%的按年升幅后,2026年2月份商品进口货值为4,729亿元,较2025年同月上升29.9%。2026年2月份录得有形贸易逆差642亿元,相等于商品进口货值的13.6%。

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字显示,截至2026年2月止的三个月与对上三个月比较,商品整体出口货值上升15.8%。同时,商品进口货值上升17.7%。

按国家/地区分析

2026年2月份与2025年同月比较,输往亚洲的整体出口货值上升23.4%。此地区内,输往大部分主要目的地的整体出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马来西亚(升121.9%)、新加坡(升69.8%)、泰国(升36.9%)、台湾(升33.4%)和中国内地(内地)(升21.9%)。

除亚洲的目的地外,输往其他地区的大部分主要目的地的整体出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瑞士(升78.9%)、荷兰(升68.3%)和美国(升38.8%)。

同期,来自大部分主要供应地的进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英国(升230.6%)、印度(升130.8%)、韩国(升113.6%)、越南(升71.6%)、马来西亚(升31.1%)和内地(升28.2%)。

2026年首两个月与2025年同期比较,输往大部分主要目的地的整体出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马来西亚(升95.2%)、台湾(升60.4%)、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升54.2%)、新加坡(升46.7%)、泰国(升33.9%)和内地(升31.6%)。

同期,来自大部分主要供应地的进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英国(升134.8%)、印度(升128.2%)、越南(升100.5%)、韩国(升93.3%)和内地(升38.0%)。

按主要货品类别分析

2026年2月份与2025年同月比较,大部分主要货品类别的整体出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电动机械、仪器和用具及零件”(增489亿元,升30.8%)、“通讯、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增139亿元,升41.5%)和“非铁金属”(增91亿元, 升289.4%)。

同期,部分主要货品类别的进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电动机械、仪器和用具及零件”(增489亿元,升30.5%)、“非铁金属”(增243亿元, 升474.8%)和“通讯、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增238亿元,升67.6%)。

2026年首两个月与2025年同期比较,大部分主要货品类别的整体出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电动机械、仪器和用具及零件”(增1,202亿元,升35.3%)和“通讯、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增381亿元,升47.6%)。

同期,大部分主要货品类别的进口货值录得升幅,尤其是“电动机械、仪器和用具及零件”(增1,252亿元,升37.9%)、“通讯、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增580亿元,升74.4%)和“非铁金属”(增319亿元, 升296.7%)。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商品出口在2026年年初继续表现强劲。将1月及2月合计以消除因农历新年的时间较去年不同的影响,商品出口货值按年急升29.6%。出口至大部分市场和主要商品类别的出口均继续大幅上升。

展望未来,全球对人工智能相关电子产品的需求应继续坚挺,对香港的商品贸易表现带来支持。然而,随着中东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温,环球经济前景的不确定性近日大幅上升。主要先进经济体反复的贸易政策亦是另一持续的不确定因素。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相关发展,并保持警觉。

进一步资料(见附表

表1载列2026年2月份对外商品贸易统计数字的分析,表2载列2023年1月份至2026年2月份原来的按月贸易统计,而表3则显示同期经季节性调整的对外商品贸易统计数字。

表4载列2026年2月份经本港整体出口往十个主要目的地的商品货值,而表5则载列进口自十个主要供应地的商品货值。

表6和7载列2026年2月份十项主要本港整体出口和进口货品类别的货值。

本文所载的对外商品贸易货值是以当时的价格计算。在比较不同期间的货值时,并无扣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另有专为分析2026年2月份对外商品贸易货量和价格变动的统计数字,将于2026年4月中发表。

详细分析2026年2月份本港对外商品贸易表现的统计资料,刊载于2026年2月号的《香港对外商品贸易》。该报告将于2026年4月初出版,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20005&scode=230)浏览及下载。

查询有关商品贸易统计数字,请与政府统计处贸易资料分析组联络(电话:3863 2592)。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6/P2026032600252.htm

《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刊宪


《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已于2026年3月27日刊宪,以优化香港自动交换税务资料的行政框架。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贸易中心,一直配合国际间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自2018年起,香港按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制定的共同汇报标准,在确保资料保密和安全的前提下,每年与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协助相关税务当局对其税务居民进行评估,以及侦查和打击逃税。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经合组织自2024年起对香港实施自动交换税务资料制度展开第二轮成员相互评估。在考虑经合组织的意见后,我们建议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优化相关行政框架,包括强制申报财务机构向税务局登记以加强识辨、优化备存尽职审查纪录的规定,以及加强罚则以提高阻吓力。有关修订将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适时回应经合组织的意见,有助香港在成员相互评估中维持良好评级,保障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政府去年(2025年)12月至今年(2026年)2月进行了公众谘询,欣悉专业团体和金融业界等持份者普遍支持上述立法建议。我们在草拟条例草案时已充分考虑他们就实施细节提出的意见。”

为协助业界适应新规定和提高税务明确性,税务局会适时发布相关指引,并为业界提供技术支援和解答查询。

条例草案将于2026年4月1日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和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5/P2026032500544.htm
 

《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实施细则》刊宪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持续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已行使《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所赋予的权力,制定《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实施细则》)(《修订细则》)。《修订细则》已于2026年3月23日刊宪公布,并于同日生效。

《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特区执法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可以采取香港特区现行法律准予执法部门在调查严重犯罪案件时采取的各种措施,并可以采取该条规定的措施。《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亦授权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为采取该规定的措施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首次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于2020年7月7日生效。

香港特区在过去多年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执行《实施细则》中,汲取了实践和执行的经验。根据这些经验及相关法庭案例,由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制定《修订细则》,加以完善香港特区执法机构可采取的措施以及进一步厘清相关法律程序和技术安排,以进一步强化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更有效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及时防范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目前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香港特区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且无法预计。因此,特区政府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毋忘香港的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制订全面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措施,以及时防范和化解随时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修订细则》是基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所积累的宝贵经验,由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区国安委制定,将有助于提升香港特区在持续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修订细则》对《实施细则》作出了完善及修订,特区政府已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及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提出,于2026年3月24日举行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及保安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由保安局和律政司代表向委员介绍修订内容。

《修订细则》的详细条文请参阅此网页

政府发言人强调:“制定《修订细则》符合《基本法》,包括有关人权的条文,以及《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修订细则》只是对香港特区执法机构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案件时的权力及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作出完善。《修订细则》所作的规定严谨,具体地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相关执法机构可行使的权力;《修订细则》的多项措施设有由司法机关把关的机制,以确保执法人员在执行各项措施时,既能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也能同时按《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要求,充分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

发言人续表示:“《修订细则》中为确保有效执行措施所需订立的罪行,都是参照香港法例已有、常见的同类罪行,清楚界定各项罪行元素,及就犯罪意图、例外情况或免责辩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奉公守法的人不会误堕法网。《修订细则》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以及机构和组织的正常运作。”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3/P2026032300303.htm
 

香港邮政2026年4月13日起调整主要邮费


香港邮政宣布,将于2026年4月13日起调整主要邮费。

有关邮费调整的详情见附件及有关新闻公报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3/P2026032300248.htm。市民亦可浏览香港邮政网页(www.hongkongpost.hk)了解详情。
 

出海专班专题网站及跨界别专业服务平台启动 支援内地企业经香港出海


投资推广署宣布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出海专班)于2026年3月20日推出专题网站(www.goglobal.gov.hk),为有意经香港拓展海外市场的内地企业提供一站式资讯及专业支援,协助它们更有效运用香港多元化的国际优势,规划及落实出海计划,开拓更多新机遇。
 
出海专班专题网站整合有关内地企业出海所需的重要资讯,包括专班成员名单及支援服务、专班于内地和香港举行的推广活动、内地企业经香港出海的成功例子、实用资源,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同日推出的首阶段跨界别专业服务平台。
 
该专业服务平台为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的新措施之一,汇集香港在金融、法律、会计、品牌推广、物流、通讯科技、基建及房地产、检测及认证等八大领域的服务提供者,并会为内地企业配对合适的香港服务提供者,提供一站式出海专业支援。该平台的服务提供者名单采纳了律政司副司长领导的出海专业服务专家委员会、相关专班成员、专业团体、行业组织等的专业意见而制订,并会按需要定期更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表示:“去年(2025年)10月成立的跨局、跨部门、跨机构出海专班,是内地企业出海的一站式平台和最佳合作伙伴。我们鼓励内地企业善用香港在金融、贸易、专业服务、创科、人才等方面的国际优势,协助它们在环球市场扩展业务。同时,更多内地企业经香港出海,亦将为香港带来更多直接投资、就业机会及专业服务需求,进一步推动本地经济高质量增长及不同专业的蓬勃发展。”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表示,律政司早前已公布《香港专业服务助力中国内地企业出海成功案例实录》(中英双语)首发版,并上载至律政司网页。律政司将拟备载有更详细业务分类的法律专业服务提供者名单,并于出海专班专题网站中发布,发挥其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为企业提供既全面又精准的资讯。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20/P2026031800545.htm

香港与巴巴多斯签订税务协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于2026年3月19日在北京与巴巴多斯驻华大使亨利进行双边会议,并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与巴巴多斯政府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许正宇说:“这是香港签订的第57份协定,亦是今年(2026年)的第二份。为了巩固及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及贸易中心地位,我们会继续寻求与更多税务管辖区签署协定,进一步拓阔我们的国际‘朋友圈’。”

在会议上,许正宇向亨利阐述香港作为内地与国际间“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双重“超级优势”。他欢迎巴巴多斯企业、人才和资金落户香港,拓展业务和借助香港这个金融稳健及具高水平专业服务的平台走进内地市场。

许正宇补充说:“这份协定阐明香港和巴巴多斯双方的征税权,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及避免双重课税,为两地缔造更具吸引力的营商环境,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

按照这份协定,香港居民在巴巴多斯缴付的税项均可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此外,巴巴多斯会豁免香港居民的股息预扣税(现时税率一般为5%)。

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并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协定详情(只有英文版)载于税务局网页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19/P2026031900321.htm
 

食安中心豁免所有与检测相关证书收费两年至2028年3月31日


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香港食品的优质信誉有利业界进一步拓展内地以至国际市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当局商讨让更多种类的港产食品受惠于内地市场准入及便利通关安排;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将豁免所有与检测相关证书的收费两年。食安中心发言人于2026年3月18日公布相关证书包括:
 
*食物检查证书、其核证副本和修改证书;
*动物制食品卫生证书、其核证副本和修改证书;
*推荐食品生产商注册;及
*便利通关准许。
 
上述食物检查证书和动物制食品卫生证书及其核证副本和修改证书的费用豁免由2026年4月1日起生效至2028年3月31日为止。食安中心早前亦已豁免推荐食品生产商注册和便利通关准许的申请费用,这两项费用豁免会维持到2028年3月31日为止。

发言人说:“这项措施旨在便利业界进一步拓展内地以至国际市场。此外,便利通关安排的适用范围,最近由原有的三类食品(即饮料、包饼和糖果)扩至共六类,新增三类食品为茶叶、调味料(经研磨)和面食(不含肉制品)。”

食物检查证书、动物制食品卫生证书、推荐食品生产商注册和便利通关准许的申请人可前往食安中心办事处或经食安中心的一站式“食物贸易商入门网站”,于上述豁免期内办理证书申请手续,并无须缴付相关费用,详情可致电2867 5577查询。同时,食安中心已开始为业界举办简介会介绍上述安排。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3/18/P20260318007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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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消息


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


因应中小企现金流压力,SUCCESS编制了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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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资援组


由生产力局营运的“中小企资援组”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投入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政府资助计划的认知,以鼓励他们能更好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资援组会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并解答申请上的疑难。

政府已拨款一亿元由2023年起五年逐步增强“中小企资援组”的服务。生产力局已于2023年10月起加强资援组的服务,包括到访更多商会、工商大厦和共享工作空间及增加在社交媒体的宣传,以加强推广政府资助计划,并同时提供更多一对一谘询服务,以协助中小企业申请政府资助,及聚焦于“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科技转型、数字化及网络安全等领域,以提升中小企业的能力,协助他们利用新技术以增强竞争力。

有关“中小企资援组”详情或查询,请致电 / WhatsApp(只限文字讯息)2788 6868 或电邮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浏览https://smereachout.hkpc.org/zh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为支援企业透过发展电子商务(电商)业务拓展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市场,“BUD专项基金”-电商易的资助地域范围已于2025年3月扩展至东盟十国。

生产力局作为“BUD专项基金”执行机构,会定期举办研讨会/网上研讨会,以加强企业对“BUD专项基金”(包括“BUD专项基金”-申请易及电商易)的认识。有关“BUD专项基金”的详情,请浏览基金网页(www.bud.hkpc.org/)或致电2788 6088与生产力局联络。
 

廉政公署防贪谘询服务


中小企业需要有一套良好的管治制度,达至有效营运,以及协助其维持公司形象及生意对象的信心。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为此推介辖下的特设小组 — 防贪谘询服务。有关服务专门就一般作业范畴(例如采购和人事管理),免费提供适切和保密的建议。企业可浏览该小组简便易用的入门网站(https://cpas.icac.hk),查阅服务详情,以及获取合时实用的防贪资源,例如员工行为守则、防贪指南及工具、个案分析、防贪贴士和防贪警示。

企业亦可按此订阅防贪谘询服务的电子通讯,定期收取最新的防贪资讯。
 

免费知识产权谘询服务


知识产权署在香港律师会的支援下,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免费知识产权谘询服务。如欲获取更多资料及/或申请此服务,请浏览“香港 ─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专题网站:https://www.ip.gov.hk/sc/home/consultation-service/index.html
 

商贸消息

《驻粤经贸办通讯》


最新的《驻粤经贸办通讯》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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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商业资料通告


工贸署就内地的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发出了一系列的商业资料通告,供业界参考。最新的商业资料通告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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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市场法规


贸发局提供有关海外市场贸易法规的指南及资源,以及商贸法规等资讯,例如《阿联酋迪拜经阿曼开通临时货运通道》(2026年03月27日)及《沙特新物流走廊绕过霍尔木兹海峡通往全球》(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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