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5日起公交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 司機駕駛時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運輸署於2025年11月3日提醒市民,由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的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同日起,任何司機在駕駛時均不可使用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兩項新規定旨在進一步加強道路、乘車和駕駛安全。
(一)延伸強制安裝和佩戴安全帶的要求
由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包括學生服務車輛)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同日起,乘坐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座位乘客均須佩戴。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如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司機需注意,15歲以下乘客如在貨車後座或特別用途車輛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帶但司機仍駕駛,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所有乘客則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
此外,為加強保障學童並平衡業界的營運需要,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於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由該日起,如車輛未符合此規定,將不可接載學生。至於專營巴士,所有新購巴士自2018年7月起已於所有座位安裝安全帶,營辦商亦已為約1 900輛現有巴士的所有上層座位加裝安全帶。
運輸署發言人說:「佩戴安全帶能在意外中有效保護乘客,研究顯示可減低司機和乘客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風險分別約四成和七成。同時,學生服務車輛全面落實安裝安全帶,有助學童從小培養佩戴安全帶的習慣,加強道路安全的意識。」
(二)加強規管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
司機專注駕駛對道路安全至關重要。在平衡運輸業界的需要及科技發展等考慮,由2026年1月25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即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而有關裝置的屏幕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流動電訊裝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對觀察路況用的鏡、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
發言人表示,違反上述規定的司機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
運輸署會聯同警方、相關部門、道路安全議會及公共運輸服務營辦商加強宣傳及公眾教育,向司機和乘客介紹法例要求。署方亦會陸續與運輸業界進行宣傳工作。市民可參閱運輸署有關安全帶(
www.td.gov.hk/tc/road_safety/sb)和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
www.td.gov.hk/tc/road_safety/mtd)的網頁、Agent T Facebook專頁(
www.facebook.com/AgentT.hk),或致電熱線2804 2600了解詳情。
《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和《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訂)(第2號)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2026年1月25日生效。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11/03/P2025110100561.htm。
基層醫療署公布社區藥物名冊運作機制及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 配合2026年推出的社區藥房計劃
基層醫療署於2025年10月30日公布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及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為社區藥房及其藥劑師服務準則建立清晰框架,以配合預計明年第四季起推行的社區藥房計劃,讓市民更便捷地獲得可負擔的基層醫療藥物及專業社區藥房服務。
《基層醫療健康藍圖》建議加強社區藥房角色,及發展社區藥房服務。2024年《施政報告》公布制訂社區藥物名冊及推出社區藥房計劃。有關政策包括制訂相關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服務準則,以為社區藥房計劃定下參考要求。
社區藥物名冊運作機制
按照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名冊所列藥物將主要從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藥物名冊中選取,並透過政府與醫管局所建立的協作機制,由醫管局統籌採購。有關機制利用醫管局完善的藥物評估及入藥機制、嚴謹的採購標準和龐大的採購規模,不但可確保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均屬安全、具療效及質量保證,更可通過共同採購降低成本。
社區藥物名冊將涵蓋基層醫療常用藥物,包括預防性藥物、慢性疾病管理藥物(如糖尿病及高血壓藥物)及治療偶發性疾病所需藥物。名冊設有三個層級類別,各層級藥物的納入機制、使用範圍及共付模式將有所不同。第一層以非專利藥物為主,第二層涵蓋個別專利藥物及指定藥物類別,第三層則為特別藥物類別。
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應用將於2026年下半年有序推行,屆時參與政府基層醫療健康計劃(如「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導計劃」(「慢病共治計劃」))的市民,可透過計劃內的醫生(家庭醫生)或參與社區藥房計劃的社區藥房,根據醫生處方,按共付模式獲配發名冊內的基層醫療藥物。
基層醫療署現正建立社區藥物名冊的藥物名單,並經醫管局與藥物供應商確立採購協議和相關資訊系統的籌備工作。名冊推出初期,將以「慢病共治計劃」的藥物名單為基礎,涵蓋超過100項藥物,並會根據病人的需要逐步擴展,長遠可望涵蓋多達200至400項藥物。政府會不時審視名冊的藥物名單,為未來納入新藥預留彈性,以配合社會需要。
《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
為配合將推行的社區藥房計劃,基層醫療署推出《基層醫療社區藥房指引》,制訂清晰的標準,並建立服務框架,推動社區藥房及其藥劑師在醫療體系中發揮更關鍵的角色,提升專業水平及服務質素,確保市民能夠獲得一致、優質和安全的護理服務。
《指引》涵蓋社區藥房四大範疇:(一)運作及管理人員標準;(二)處所要求;(三)日常運作程序,以及(四)服務範疇,系統性地說明社區藥房在現行法例和監管框架下的營運模式及提供服務的實務準則。《指引》附錄載有評估核對表,讓社區藥房檢視其營運,以推動服務質素的持續改善。
《指引》會作為社區藥房計劃的標準基礎。長遠而言,經政府審核符合《指引》訂明的服務標準及品質保證要求的註冊藥房,方可成為基層醫療服務網絡下之認可社區藥房。《指引》會率先於地區康健中心網絡的社區藥房服務點執行。基層醫療署將密切留意基層醫療及社區藥房發展的需要,持續與社區藥房工作小組、社區藥房諮詢小組及指引制定工作小組保持緊密溝通,並會定期更新《指引》內容供業界參考。
社區藥物名冊的運作機制及《指引》全文,請參閱
基層醫療署網站。
社區藥房計劃
基層醫療署將於2026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社區藥房計劃。計劃設有「社區」及「院舍」兩種服務模式。在社區藥房計劃(社區),符合參與藥物重配服務的醫管局家庭醫學門診病人在下次覆診前,會由參與計劃的社區藥房分期配發指定藥物,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避免貯存過量藥物,從而減低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浪費。而參與基層醫療健康計劃,例如「慢病共治計劃」的病人,亦可選擇在社區藥房計劃內的社區藥房領取藥物,為病人提供除家庭醫生診所外另一便捷取藥途徑及用藥指導服務。
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為居住在安老及殘疾院舍的醫管局病人定期配發醫管局處方藥物,改善目前院舍由職員每日整理及分發藥物的情況,以加強病人準確用藥及減低過量貯存藥物的風險。社區藥房計劃(院舍)服務內容涵蓋藥物配發、整合及預先包裝每日所需藥物。此外,藥劑師亦會協助院舍運用資訊科技進行藥物管理,以提升院舍用藥的安全性。
參與計劃的社區藥房亦會按病人或院舍的實際需要,提供多項專業藥劑增值服務。除一般藥物諮詢和輔導、藥物整合、藥物安全信息外,社區藥房計劃(社區)的藥房可提供藥物管理、慢性疾病管理、戒煙及推廣口腔健康;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包括建立藥物派發系統、院舍藥物管理及庫存、健康教育及員工培訓等增值服務,確保派藥安全準確及加強院舍的藥物安全管理。
首階段社區藥房計劃(社區)將於2025年第四季進行招標,並於2026年第四季起分階段推行。計劃初期將在四個地區試行,每區設立約四至五間社區藥房,並會於2027年第四季擴展至全港十八區。至於社區藥房計劃(院舍)則預計於2026年第一季進行首階段招標,並於2027年第一季起開始分階段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