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5日起公交和商用车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 司机驾驶时不可使用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
运输署于2025年11月3日提醒市民,由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的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同日起,任何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可使用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两项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道路、乘车和驾驶安全。
(一)延伸强制安装和佩戴安全带的要求
由2026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记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专营巴士及学生服务车辆)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包括学生服务车辆)和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须安装安全带。同日起,乘坐这些车辆时,如座位已安装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座位乘客均须佩戴。任何车主、司机或乘客如违反安装或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
司机需注意,15岁以下乘客如在货车后座或特别用途车辆乘客座位未佩戴安全带但司机仍驾驶,司机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所有乘客则须为佩戴安全带自行负责。
此外,为加强保障学童并平衡业界的营运需要,现有学生服务车辆须于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装安全带及保护式座椅。由该日起,如车辆未符合此规定,将不可接载学生。至于专营巴士,所有新购巴士自2018年7月起已于所有座位安装安全带,营办商亦已为约1 900辆现有巴士的所有上层座位加装安全带。
运输署发言人说:「佩戴安全带能在意外中有效保护乘客,研究显示可减低司机和乘客在迎头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伤的风险分别约四成和七成。同时,学生服务车辆全面落实安装安全带,有助学童从小培养佩戴安全带的习惯,加强道路安全的意识。」
(二)加强规管驾驶时使用流动电讯装置
司机专注驾驶对道路安全至关重要。在平衡运输业界的需要及科技发展等考虑,由2026年1月25日起,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或手提电脑,而有关装置的屏幕对角长度不可超过19厘米。流动电讯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以及对观察路况用的镜、装置或摄像显示器的视线。
发言人表示,违反上述规定的司机最高可判处罚款2,000元。
运输署会联同警方、相关部门、道路安全议会及公共运输服务营办商加强宣传及公众教育,向司机和乘客介绍法例要求。署方亦会陆续与运输业界进行宣传工作。市民可参阅运输署有关安全带(
www.td.gov.hk/tc/road_safety/sb)和驾驶时使用流动电讯装置(
www.td.gov.hk/tc/road_safety/mtd)的网页、Agent T Facebook专页(
www.facebook.com/AgentT.hk),或致电热线2804 2600了解详情。
《2025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第2号)规例》、《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和《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第2号)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2026年1月25日生效。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11/03/P2025110100561.htm。
基层医疗署公布社区药物名册运作机制及推出《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 配合2026年推出的社区药房计划
基层医疗署于2025年10月30日公布社区药物名册的运作机制,及推出《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为社区药房及其药剂师服务准则建立清晰框架,以配合预计明年第四季起推行的社区药房计划,让市民更便捷地获得可负担的基层医疗药物及专业社区药房服务。
《基层医疗健康蓝图》建议加强社区药房角色,及发展社区药房服务。2024年《施政报告》公布制订社区药物名册及推出社区药房计划。有关政策包括制订相关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服务准则,以为社区药房计划定下参考要求。
社区药物名册运作机制
按照社区药物名册的运作机制,名册所列药物将主要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药物名册中选取,并透过政府与医管局所建立的协作机制,由医管局统筹采购。有关机制利用医管局完善的药物评估及入药机制、严谨的采购标准和庞大的采购规模,不但可确保社区药物名册的药物均属安全、具疗效及质量保证,更可通过共同采购降低成本。
社区药物名册将涵盖基层医疗常用药物,包括预防性药物、慢性疾病管理药物(如糖尿病及高血压药物)及治疗偶发性疾病所需药物。名册设有三个层级类别,各层级药物的纳入机制、使用范围及共付模式将有所不同。第一层以非专利药物为主,第二层涵盖个别专利药物及指定药物类别,第三层则为特别药物类别。
社区药物名册的药物应用将于2026年下半年有序推行,届时参与政府基层医疗健康计划(如「慢性疾病共同治理先导计划」(「慢病共治计划」))的市民,可透过计划内的医生(家庭医生)或参与社区药房计划的社区药房,根据医生处方,按共付模式获配发名册内的基层医疗药物。
基层医疗署现正建立社区药物名册的药物名单,并经医管局与药物供应商确立采购协议和相关资讯系统的筹备工作。名册推出初期,将以「慢病共治计划」的药物名单为基础,涵盖超过100项药物,并会根据病人的需要逐步扩展,长远可望涵盖多达200至400项药物。政府会不时审视名册的药物名单,为未来纳入新药预留弹性,以配合社会需要。
《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
为配合将推行的社区药房计划,基层医疗署推出《基层医疗社区药房指引》,制订清晰的标准,并建立服务框架,推动社区药房及其药剂师在医疗体系中发挥更关键的角色,提升专业水平及服务质素,确保市民能够获得一致、优质和安全的护理服务。
《指引》涵盖社区药房四大范畴:(一)运作及管理人员标准;(二)处所要求;(三)日常运作程序,以及(四)服务范畴,系统性地说明社区药房在现行法例和监管框架下的营运模式及提供服务的实务准则。《指引》附录载有评估核对表,让社区药房检视其营运,以推动服务质素的持续改善。
《指引》会作为社区药房计划的标准基础。长远而言,经政府审核符合《指引》订明的服务标准及品质保证要求的注册药房,方可成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下之认可社区药房。《指引》会率先于地区康健中心网络的社区药房服务点执行。基层医疗署将密切留意基层医疗及社区药房发展的需要,持续与社区药房工作小组、社区药房谘询小组及指引制定工作小组保持紧密沟通,并会定期更新《指引》内容供业界参考。
社区药物名册的运作机制及《指引》全文,请参阅
基层医疗署网站。
社区药房计划
基层医疗署将于2026年第四季起分阶段推行社区药房计划。计划设有「社区」及「院舍」两种服务模式。在社区药房计划(社区),符合参与药物重配服务的医管局家庭医学门诊病人在下次覆诊前,会由参与计划的社区药房分期配发指定药物,以加强病人准确用药,避免貯存过量药物,从而减低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浪费。而参与基层医疗健康计划,例如「慢病共治计划」的病人,亦可选择在社区药房计划内的社区药房领取药物,为病人提供除家庭医生诊所外另一便捷取药途径及用药指导服务。
社区药房计划(院舍)则为居住在安老及残疾院舍的医管局病人定期配发医管局处方药物,改善目前院舍由职员每日整理及分发药物的情况,以加强病人准确用药及减低过量貯存药物的风险。社区药房计划(院舍)服务内容涵盖药物配发、整合及预先包装每日所需药物。此外,药剂师亦会协助院舍运用资讯科技进行药物管理,以提升院舍用药的安全性。
参与计划的社区药房亦会按病人或院舍的实际需要,提供多项专业药剂增值服务。除一般药物谘询和辅导、药物整合、药物安全信息外,社区药房计划(社区)的药房可提供药物管理、慢性疾病管理、戒烟及推广口腔健康;社区药房计划(院舍)则包括建立药物派发系统、院舍药物管理及库存、健康教育及员工培训等增值服务,确保派药安全准确及加强院舍的药物安全管理。
首阶段社区药房计划(社区)将于2025年第四季进行招标,并于2026年第四季起分阶段推行。计划初期将在四个地区试行,每区设立约四至五间社区药房,并会于2027年第四季扩展至全港十八区。至于社区药房计划(院舍)则预计于2026年第一季进行首阶段招标,并于2027年第一季起开始分阶段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