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在香港舉行)
該研討會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港澳台辦公室、香港特區政府知識產權署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聯合主辦。研討會講者將介紹中國內地與港澳知識產權的最新發展,並通過個案分享,探討如何有效地運用知識產權,推動人工智能產業的創新發展策略及應對挑戰,以及分享發展文化及創意產業的相關經驗,增進交流合作。有關詳情及報名表格,請瀏覽
https://www.ip.gov.hk/tc/whats-new/index_id_199.html。研討會將以普通話進行,大會現場設有英語即時傳譯。參加費用全免(不包括午膳)。如有查詢,請致電(852) 2961 6933與鄧小姐聯絡。
備註:知識產權署已向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和解中心提交持續專業發展計劃認可課程的申請,獲得確認後將公布有關詳情。
簡化「智方便」登記流程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於2024年7月8日公布,「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將推出新功能簡化登記流程,優化用戶體驗。
為進一步便利市民登記及升級具備數碼簽署功能的「智方便+」,資科辦將於7月11日推出「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新版本(3.5.0)。市民可使用支援近場通訊(NFC)技術的流動電話更新至新版本以讀取新一代智能身份證晶片內的卡面資料,自行透過「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輕鬆登記或升級「智方便+」,省卻親身到自助登記站或服務櫃位的需要;新登記流程亦簡化只需拍攝身份證一次,無須多角度拍攝。
未登記「智方便」的市民可下載使用新版本「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直接登記為「智方便+」的用戶。同時,為方便現時已登記「智方便」的用戶自行升級「智方便+」,資科辦亦會透過新版本「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陸續向相關用戶推送「一按升級智方便+」的邀請(
圖一)。如市民已屬「智方便+」用戶,則無須重新登記。市民可透過附圖所示,了解自己是否屬「智方便」或「智方便+」用戶(
圖二)。
透過新版本「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登記或升級「智方便+」的步驟非常簡單,包括拍攝新智能身份證正面一次及把身份證緊貼流動電話的NFC天線位置,再透過容貌辨識核對身分。有關流動電話須為iOS 14.0/Android 12.0或更高版本。詳情請瀏覽
附件,而相關資料亦載於「智方便」專題網站(
www.iamsmart.gov.hk/tc/media-info.html?i=207#tabs-3)。除此之外,市民仍可以前往分布各區超過50個自助登記站、任何一間郵政局的登記服務櫃位或透過流動登記服務登記或升級「智方便+」。
資科辦發言人強調:「按現行法例規定及保安系統設計,智能身份證晶片內的資料只容許政府授權的『智方便』系統經市民以『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讀取,可讀取的資料亦僅限於卡面資料,全程採用多重資料核對和保安加密技術,安全穩妥及準確地核對登記者的身分,大大簡化用戶登記程序。整個流程完全符合相關法例、資訊安全和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等要求。」
資科辦發言人補充:「『一按升級智方便+』的邀請或推送通知只會經『智方便』系統發出,整個登記或升級『智方便+』的流程亦只會透過『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進行。市民要小心騙徒藉協助登記或升級『智方便+』名義發出的電話、短訊、電郵等,切勿向不明身分人士提供個人資料,或從短訊、電郵直接點擊不明來歷的網站連結。」
「智方便」一站式個人化數碼服務平台自2020年年底推出以來,至今已有超過270萬登記用戶,提供超過380項公私營機構的網上服務,每日平均有超過10萬人次登入使用「智方便」。資科辦將推出更多新功能,優化用戶體驗和簡化操作流程,目標在2025年全面採用「智方便」平台提供一站式數碼服務,實現政府服務「一網通辦」。
市民可以隨時透過「智方便」專題網站(
www.iamsmart.gov.hk/tc/download.html),或於蘋果App Store、Google Play及華為應用程式市場免費下載使用最新版本「智方便」流動應用程式。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8/P2024070800551.htm。
政府就完善《版權條例》以保障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諮詢公眾
政府於2024年7月8日就完善《版權條例》(第528章)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所提供的保障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版權制度是知識產權制度的重要一環,一方面保障創作人享有從其創意成果中獲取報酬的經濟權利,另一方面適當平衡版權擁有人的合法權益與公眾利益。」
持續完善本地的版權制度是政府根據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建設香港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重要政策之一。繼2023年5月實施《2022年版權(修訂)條例》以加強數碼環境的版權保護,是次公眾諮詢按《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所公布,探討繼續完善《版權條例》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所提供的保障。
發言人續說:「人工智能技術(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急速發展,在不同領域和行業帶來革命性的影響,亦衍生不少版權議題,在國際間廣受關注,全球多個主要經濟體近年均就相關課題進行研究和諮詢。現行《版權條例》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已經受到版權保障。為了進一步完善香港的版權制度,以確保該制度在鼓勵創作和投資創意的同時,亦支持創新,我們檢視了本港及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律和現時的市場情況,在諮詢文件就以下有關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權議題作出全面探討,並提出觀點以諮詢公眾:
(一)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
(二)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侵犯版權的法律責任;
(三)擬引入的特定版權豁免;及
(四)與生成式人工智能相關的其他課題。」
諮詢文件已上載至商經局(
www.cedb.gov.hk)和知識產權署(
www.ipd.gov.hk)網頁。公眾人士可於9月8日或之前透過電郵(
AI_consultation@cedb.gov.hk)、傳真(2147 3065)或郵寄(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西翼二十三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第三部)提交意見及相關資料。
政府亦將於8月2日(星期五)舉辦公眾論壇,以進一步收集和聆聽意見,歡迎有興趣人士出席。論壇詳情如下:
時間:下午七時三十分至八時三十分
地點:九龍尖沙咀東部科學館道二號香港科學館一樓演講廳
語言:粵語(設有英語即時傳譯)
有意參與論壇的人士,可於7月26日或之前經知識產權署網頁(
www.ipd.gov.hk/tc/publicforum2024/index.html)報名。如有查詢,請電郵至
businesscentre@ipd.gov.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8/P2024070800209.htm。
《2024年稅務(修訂)(知識產權收入的稅務寬減)條例》刊憲
政府於2024年7月5日在憲報刊登
《2024年稅務(修訂)(知識產權收入的稅務寬減)條例》(《修訂條例》),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以實施「專利盒」稅務優惠,對通過研發活動而創造的具資格知識產權,為其源自香港所得的利潤提供稅務寬減,即日生效。
商經局發言人說:「我們感謝立法會迅速審議及通過相關條例草案,成功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和2023-24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推進知識產權貿易發展的一項主要政策措施,藉實施『專利盒』稅務優惠鼓勵企業進行更多研發活動和推動知識產權貿易,鞏固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競爭力。」
《修訂條例》主要涵蓋以下五個重點範疇:
(一)涵蓋的具資格知識產權為專利、受版權保護的軟件,以及新的栽培植物品種的權利;
(二)具資格知識產權可以在世界不同地方取得註冊,其源自香港的相關利潤可以受惠於「專利盒」稅務優惠;
(三)特惠稅率定為5%,大幅低於香港現行的一般利得稅稅率(即16.5%);
(四)具資格知識產權須由納稅人自行研發,若研發過程涉及收購其他知識產權,又或外判部分研發活動,則可享有特惠稅率的利潤額度可能須按比例減少;及
(五)企業要得到「專利盒」稅務優惠,有需要為它們的發明或新植物品種取得本地註冊。這個要求會在「專利盒」稅務優惠生效兩年後方會實施。
《修訂條例》生效後,納稅人可由2023/24課稅年度起申請「專利盒」稅務優惠。稅務局會在其網頁(
www.ird.gov.hk)發布進一步行政指引供納稅人參閱。
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知識產權及推動知識產權貿易,以配合國家發展知識產權的重要戰略,並一直從多方面推行一系列短、中、長期措施,包括優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以推動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就此,因應人工智能技術的急速發展所衍生的版權議題,政府即將進行諮詢,探討繼續完善《版權條例》所提供的相關保障,確保本港的版權制度健全和具競爭力。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5/P2024070500187.htm?fontSize=1。
差餉及地租須於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2024年7月至9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繳納人繳交差餉及/或地租,可:
(一)使用銀行自動轉帳、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轉數快或網上銀行;
(二)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電子支票支付」網站:
www.payecheque.gov.hk;
(三)將劃線支票郵寄香港深水埗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收(請注意,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或
(四)前往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即7-Eleven、OK便利店、VanGo或U購select)繳交。查詢各區郵政局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網頁
www.hongkongpost.hk。
如繳納人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經以下途徑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i)瀏覽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網頁
www.rvd.gov.hk;(ii)致電2152 0111;(iii)傳真2152 0113;或(iv)親臨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差餉物業估價署。
請注意,本季及之後兩季沒有差餉寬減。通知書已列明應繳總額,繳納人須於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繳交該應繳總額。是項規定並不能以沒有收到或遲收通知書而改變,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如以自動轉帳繳款,應繳差餉及/或地租款額會在2024年7月31日從繳納人的銀行帳戶支付。繳納人須確保其銀行帳戶於該日有足夠存款支付該款項至轉帳完成。
為支持環保,差餉物業估價署鼓勵繳納人採用該署免費提供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收取電子帳單及繳款,亦鼓勵繳納人使用自動轉帳或其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繳費靈、銀行自動櫃員機、網上銀行或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款,以減省排隊的時間。直接付款授權書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民政事務處及各大銀行索取,或致電2152 0111查詢。繳納人亦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網頁下載有關授權書。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5/P2024070400351.htm?fontSize=1。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2024年7月5日生效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條例》)已於2024年7月5日生效。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條例》秉承1997年7月訂立的土地政策,簡化地契續期安排,正是體現『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對香港的堅實保障,為香港社會全力拼經濟締造更好條件。」
《條例》設立常設法定機制,分批為2024年7月5日或之後到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一般用途地契(即一般住宅、商業、工業地契,下稱適用地契),處理地契續期事宜。
地政總署署長會繼續行使政府完全酌情決定權,在每批適用地契到期前六年,於政府憲報刊登「續期公告」為有關地契續期。公告會表明在指明時間範圍內到期的適用地契,除非被列於同日刊登的「不予續期列表」,否則均獲續期50年而無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有關土地每年評估的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在新機制下,透過上述「續期公告」,地契原有的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至續期的年期而不受影響,業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省卻了過去業權人為地契續期逐一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重新辦理按揭等等的繁複手續。
此外,地政總署已於2024年7月5日刊登首份「
續期公告」,涵蓋少於六年內到期的適用地契(即2024年7月5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地契)(註),這批次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涉及376個地段,包括309個位於九龍以油尖旺區為主及67個位於香港島的地段。
其後,按法例給予六年通知的要求,地政總署將於2024年年底刊登下一份「續期公告」,涵蓋2031年到期的地契。
甯漢豪表示:「《條例》下『續期免簽約』的安排,既確保有效率、有秩序地處理未來陸續到期的大量地契,亦省卻業權人的時間和成本,利民便商。」
正如政府過往強調,適用地契一般均會獲政府予以續期,除非個別地契因公眾利益考慮而不應獲續期(例如嚴重違契而屢勸不改)。
發展局已向相關專業團體和特區政府海外和內地辦事處發放有關《條例》的資訊,以便它們向土地物業市場的各方持份者,包括業主、銀行業界、地產代理、投資者等加強宣傳新機制。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地政總署的專題網站和查詢熱線亦已於2024年7月5日啓用(
www.landsd.gov.hk/tc/land-disposal-transaction/extension.html)。
註:《條例》不適用於特殊用途租契,地政總署同日就此段時間內到期的特殊用途租契(共244個地段,包括加油站、教育、康樂、公用事業、福利、特殊工業等用途),向所有承租人發信及在租契的土地註冊處登記冊上作出「特殊用途租契識別摘記」,以識別這些地契的續期事宜將在《條例》以外繼續按原有行政程序處理。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4/P2024070400669.htm?fontSize=1。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
政府歡迎立法會於2024年7月4日通過
《2023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提高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運作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以及加強阻嚇不遵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的情況。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條例》,目的包括:
一. 就建築物大型維修工程所需的供應品、貨品或服務的採購,及就建築物管理所需的其他高價值採購,施加若干規定。其中,如每個大廈單位所佔的維修工程價值平均超過$30,000元,工程會被視為大型維修工程採購,而相關決議必須由至少5%的業主或100名業主(以較少者為準)親身投票通過;
二. 訂立機制,使獲法人團體業主授權的自然人,可按機制在法團的業主大會等情況,代表該法人團體業主行事;
三. 就法團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會計文件,及就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會議的程序,施加或調整某些規定;
四. 將沒有保存某些關乎建築物管理的文件,訂為刑事罪行;以及
五. 作出相關及雜項修訂。
政府發言人說:「《條例草案》的建議綜合多年來公眾諮詢結果和持份者意見。政府先在《條例草案》處理公眾較為關注而爭議性較小的建議,並會繼續廣泛聽取持份者的意見,跟進其他大廈管理議題。」
修訂條例將於2024年7月12日刊登憲報,並自其於憲報刊登後一年(即2025年7月13日)起實施。民政事務總署會展開多項教育和宣傳活動,並會更新一系列指引,以協助業主和法團了解修訂內容。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4/P2024070400241.htm。
政府歡迎立法會於2024年7月3日通過
《2024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優化存款保障計劃(存保計劃)的各項措施,包括:
-
將保障額由現時的50萬元提升至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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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供款機制,使存保計劃下的存款保障基金能在保障額提高後的合理時間內達到基金目標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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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受銀行併購影響的存戶提供優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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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存保計劃成員於電子銀行平台展示存保計劃成員標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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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就私人銀行客戶進行不受保障存款交易時的負面披露規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2024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有助進一步增強存保計劃在金融安全網中的功能,加強存戶信心,以及強化銀行業的防禦能力和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劉燕卿表示:「我們衷心感謝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為存保計劃的發展樹立重要的里程碑。有關優化措施不但確保存保計劃符合國際標準,並為存戶提供更好的保障,進一步維護香港銀行體系的穩定。我們期望與銀行業界緊密合作,如期落實各項優化措施,並會推出一系列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優化後的存保計劃的認知。」
《修訂條例》將於7月12日刊憲,並會分兩階段實行,第一階段將於2024年10月1日生效,涵蓋提升保障額至80萬元等籌備需時較短的優化措施。至於涵蓋其他措施的第二階段將於2025年1月1日實施。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202.htm。
《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已於2024年7月5日刊憲,以修訂《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548章》)及四條附屬法例,藉此利便在香港的船隻使用新燃料。
2023年公布的《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提出,為鞏固和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的地位,政府致力將香港打造成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並推廣使用低碳甚至零碳和更環保的新燃料。
考慮到新燃料在性質及特性上有別於傳統船用石油燃料,《條例草案》將完善現行法例,讓船舶安全使用液化天然氣及甲醇等新燃料。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繼於6月28日推出為合資格香港註冊船舶而設的綠色優惠計劃後,《條例草案》再次展現政府在發展香港成為綠色港口的努力和決心。我們期待繼續與航運業界合作,以乘航運業減碳的趨勢,努力實現國際海事組織於2050年前後實現國際航運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
政府已就有關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以及海事處轄下的本地船隻諮詢委員會和港口行動事務委員會。委員支持建議。
《條例草案》將於7月10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204.htm。
政府已於2024年7月5日在憲報刊登
《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
保安局發言人說:「現有建築物是根據興建時適用的建造和消防安全標準而建成。《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條例》)旨在規定1987年之前落成的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目標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政府一直積極向舊樓業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包括財政、業主之間的協調和統籌,以及技術方面的支援)以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但仍有部分舊樓的業主,尤其是『三無大廈』的業主,依然可能因缺乏籌組能力等,在遵從《條例》的要求方面遇到困難。我們認為有需要推出具針對性的策略,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遵從法例的要求,並同時推動其他目標樓宇的業主遵從《條例》。」
「我們會參考屋宇署在樓宇安全工作方面的經驗及《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類似的機制,修改《條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作為執行當局代未能遵從《條例》的目標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代辦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向這些業主收回代辦工程費用,藉此協助有真正困難的業主提升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我們亦會藉此機會引入不同措施推動業主自行遵從《條例》的要求,相關措施包括調升不遵辦《條例》的罰則、引入針對不合作業主的條文以防止有人阻礙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遵從《條例》的要求、賦權執行當局可就所涉及樓宇或其有關部分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向土地註冊處註冊等。」
發言人續說:「考慮到部分業主可能會遇到財政困難,我們會容許合資格的目標樓宇業主申請『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使他們可以運用資助支付代辦工程的部分費用。我們亦容許因特殊情況(如部分業主下落不明/無法聯絡等)而無法成立法團的樓宇業主申請上述資助,以支付代辦工程的部分費用。資助額最高可達工程費用的六成。」
發言人強調:「適時維修和妥善保養私人樓宇,包括按《條例》進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提升樓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是業主的責任。政府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就不遵從《條例》的樓宇進行代辦工程。」
發言人補充:「早前佐敦華豐大廈三級火警,令社會大眾更加關注舊樓的消防安全。我們特意加快修例步伐,爭取在7月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進行審議。」
在推進上述完善《條例》工作的同時,政府會繼續致力透過財政、技術和協調支援,以及執法行動等多方面措施,多管齊下,改善舊樓的消防安全水平,務求為市民締造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
政府將於7月10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422.htm。
政府於2024年7月3日向立法會作出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第348章)(《條例》)提交決議案的預告,以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
根據《條例》,酒店房租稅是對酒店和賓館徵收的稅款,並按《條例》附表所指明的稅率從客人繳付給酒店或賓館東主的房租中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自2008年7月1日起從百分之三減至百分之零。
財政司司長在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建議,2025年1月1日起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為百分之三,作為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以期在數年內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酒店房租稅預計每年可為政府帶來約11億元收入,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亦不會對普羅市民造成影響。徵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額少於百分之一,不會影響旅客選擇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和在港消費的意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將於10月23日在立法會根據《條例》第3(2)條動議有關決議案。決議案將於10月25日刊憲。
自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的建議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稅務局一直積極接觸酒店和旅館業界,協助業界了解徵收酒店房租稅的運作安排及為遵從規定作準備。稅務局除為業界舉行簡介會外,亦透過信函及其網站提供相關資料、設立專門電話查詢熱線,以及在稅務中心設立專門服務台,為業界提供支援。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276.htm。
特區政府熱烈歡迎《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進一步開放服務貿易完成實質性磋商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2024年7月1日表示,歡迎國家商務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實質性完成《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下進一步開放服務貿易的磋商,並期待雙方盡快敲定新協議的文本,在完成各自報批程序後正式簽署和實施協議。屆時將會公布措施的具體內容。
經過數月的磋商,雙方已就內地對香港進一步開放服務貿易的新措施大致達成共識,尤其是針對香港特別具優勢的服務領域,擴大內地對香港的開放,讓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以更優惠的條件開拓內地市場,同時為國家發展新質生產力、紮實推進高質量發展作出貢獻。
李家超說:「我衷心感謝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大力支持,並感謝國家商務部和各有關部委對特區政府提出開放服務貿易的建議作出積極回應。過去二十一年以來,CEPA鞏固了香港聯通內地與世界各地之間的橋樑角色,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我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承諾會積極尋求豐富CEPA的內容,很高興在這方面取得實質成果。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新一輪修訂將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的經貿合作,使業界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更好把握國家高速發展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策略帶來的龐大商機,具有重大意義。」
內地與香港於2015年11月在CEPA框架下簽署《服務貿易協議》,基本實現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其後,雙方在2019年11月簽署《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進一步對香港開放服務貿易。在現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框架下,內地對香港服務業作全面或部分開放的服務部門有153個,讓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以優惠待遇在內地發展業務。是次磋商旨在對《服務貿易協議》作出修訂,再度提升和深化內地對香港的服務貿易開放水平。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1/P2024070100278.htm。
特區政府熱烈歡迎國家向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發卡式證件以提升通關便利
政府發言人於2024年7月1日表示,香港特區政府熱烈歡迎和感謝國家宣布即將向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簽發一張卡式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以提升他們在內地口岸的通關便利,有助他們前往內地洽談商務、旅遊和探親等。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將於7月10日開始簽發這張卡式證件。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在香港市民一同慶祝回歸祖國的重要時刻,我感謝中央再推出惠港措施,這體現國家對香港特區一直以來的關心和支持。新措施下,持證人一卡在手,將可於內地口岸自助通關,大大提升通關效率。」
他表示:「不少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扎根多年,一直默默耕耘,為香港發展作出莫大貢獻。當中在港工作的外籍人才特別殷切期望更好地把握我國高速發展的歷史機遇,尤其憧憬着更大程度參與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為世界一流灣區。我們深信香港公司國際人才憑這張卡,能夠享受期待已久的北上通關便利。這措施不限國籍和行業,充分彰顯了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地位,大大有助香港繼續保持國際化和多元化,提供世界各地公司和人才落戶香港的巨大誘因。」
新措施下,所有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將可向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委託的香港中國旅行社提出申請,於五年有效期內多次前往內地(每次不超過90天),而無須另行申請往內地的簽證。這張卡的受理、審批和簽發均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這項便利安排與行政長官在《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的「北上」一簽多行措施相得益彰,全方位回應了香港社會各界的期盼。
為配合國家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特區政府一直與內地部委緊密溝通,致力推動「南下、北上」雙向人才流動,並得到內地的積極回應。自2023年初,內地相繼推出促進「南下、北上」的措施,包括推出並擴展大灣區「南下」人才簽注至北京和上海、延長商務簽注的留港期限由七天至14天,以及推出「北上」一簽多行簽證,促進了雙向人才流動。香港特區必定會用好這些措施,把握「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特區的特殊角色和使命,說好香港故事,為國家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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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1/P20240701001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