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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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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英文简称SUCCESS) 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营商资讯和谘询服务。 我们的网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sc_landing.html 我们的电邮:success@tid.gov.hk 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398 5133 (热线及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众假期除外) ![]() 中小企服务中心「四合一」综合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业对各项资助计划和支援措施的认知,工贸署已于2019年10月整合了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的「中小企服务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综合服务,企业可在任何一个中心取得一般营商资讯、资助计划资讯与谘询服务等。此外,工贸署亦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小企连线」的网站,让中小企业能在单一网上平台上获取由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政府部门提供的资讯和支援服务。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推出超过40个资助计划去推广和支援香港各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每个资助计划均有不同的涵盖范围、资助额及申请要求。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网页提供此40多个政府资助计划的资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连结。网页的搜寻工具支援多重筛选搜寻结果,方便企业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
最新消息
SUCCESS支持的活动一. 「香港经济前瞻及银行业界支援中小企融资措施」研讨会(2024年7月17日于厂商会大厦举行)此研讨会由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厂商会)、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和香港银行公会合办,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研讨会将有银行界的代表分享银行支援中小企措施的最新资讯,包括银行如何协助及支持中小企持续发展及拓展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的业务、运用金融科技便利中小企业营运及融资,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推出的「商业数据通(CDI)」。(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 二. 《竞争条例》网上讲座(2024年7月19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此网上讲座由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主办,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讲座将有竞委会代表介绍《竞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下该做及不该做的事、如何辨识市场上的反竞争行为,以及《宽待政策》与《合作及和解政策》,并会分享竞争法案例。 (此网上讲座以粤语进行) ![]() 三. 「以创科赋能企业助力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网上课程(2024年7月31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此课程由生产力局提供,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网上课程将介绍先进创科技术成功落地的新型工业化案例,以及相关政府资助计划。 (此课程以粤语进行) ![]() 知识产权署:知识产权培训课程「IP201 生成式人工智能(AI) - 知识产权概念与法律考量」
(2024年7月19日于湾仔职业训练局大楼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此课程由知识产权署提供,旨在介绍生成式人工智能中的知识产权,让参加者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潜在法律问题,从而增强他们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能力。 (课程以粤语进行,辅以英语词汇) 有兴趣参加者可先填妥网上表格,免费成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计划(升级版)」成员,以优先报读培训课程并获豁免课程费用。完成相应培训课程者可获发修习证书乙张。 ![]() 二零二四年内地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知识产权研讨会
(2024年7月31日在香港举行)
该研讨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港澳台办公室、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联合主办。研讨会讲者将介绍中国内地与港澳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并通过个案分享,探讨如何有效地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创新发展策略及应对挑战,以及分享发展文化及创意产业的相关经验,增进交流合作。有关详情及报名表格,请浏览https://www.ip.gov.hk/sc/whats-new/index_id_199.html。研讨会将以普通话进行,大会现场设有英语即时传译。参加费用全免(不包括午膳)。如有查询,请致电(852) 2961 6933与邓小姐联络。 备注:知识产权署已向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和解中心提交持续专业发展计划认可课程的申请,获得确认后将公布有关详情。 简化「智方便」登记流程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于2024年7月8日公布,「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将推出新功能简化登记流程,优化用户体验。
为进一步便利市民登记及升级具备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资科办将于7月11日推出「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新版本(3.5.0)。市民可使用支援近场通讯(NFC)技术的流动电话更新至新版本以读取新一代智能身份证晶片内的卡面资料,自行透过「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轻松登记或升级「智方便+ 」,省却亲身到自助登记站或服务柜位的需要;新登记流程亦简化只需拍摄身份证一次,无须多角度拍摄。 未登记「智方便」的市民可下载使用新版本「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直接登记为「智方便+」的用户。同时,为方便现时已登记「智方便」的用户自行升级「智方便+」,资科办亦会透过新版本「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陆续向相关用户推送「一按升级智方便+」的邀请(图一)。如市民已属「智方便+」用户,则无须重新登记。市民可透过附图所示,了解自己是否属「智方便」或「智方便+」用户(图二)。 透过新版本「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登记或升级「智方便+」的步骤非常简单,包括拍摄新智能身份证正面一次及把身份证紧贴流动电话的NFC天线位置,再透过容貌辨识核对身分。有关流动电话须为iOS 14.0/Android 12.0或更高版本。详情请浏览附件,而相关资料亦载于「智方便」专题网站(www.iamsmart.gov.hk/tc/media-info.html?i=207#tabs-3)。除此之外,市民仍可以前往分布各区超过50个自助登记站、任何一间邮政局的登记服务柜位或透过流动登记服务登记或升级「智方便+」。 资科办发言人强调:「按现行法例规定及保安系统设计,智能身份证晶片内的资料只容许政府授权的『智方便』系统经市民以『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读取,可读取的资料亦仅限于卡面资料,全程采用多重资料核对和保安加密技术,安全稳妥及准确地核对登记者的身分,大大简化用户登记程序。整个流程完全符合相关法例、资讯安全和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等要求。」 资科办发言人补充:「『一按升级智方便+』的邀请或推送通知只会经『智方便』系统发出,整个登记或升级『智方便+』的流程亦只会透过『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进行。市民要小心骗徒借协助登记或升级『智方便+』名义发出的电话、短讯、电邮等,切勿向不明身分人士提供个人资料,或从短讯、电邮直接点击不明来历的网站连结。」 「智方便」一站式个人化数码服务平台自2020年年底推出以来,至今已有超过270万登记用户,提供超过380项公私营机构的网上服务,每日平均有超过10万人次登入使用「智方便」。资科办将推出更多新功能,优化用户体验和简化操作流程,目标在2025年全面采用「智方便」平台提供一站式数码服务,实现政府服务「一网通办」。 市民可以随时透过「智方便」专题网站(www.iamsmart.gov.hk/tc/download.html),或于苹果App Store、Google Play及华为应用程式市场免费下载使用最新版本「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序。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8/P2024070800551.htm?fontSize=1。 政府就完善《版权条例》以保障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谘询公众
政府于2024年7月8日就完善《版权条例》(第528章)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提供的保障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发言人表示:「版权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一环,一方面保障创作人享有从其创意成果中获取报酬的经济权利,另一方面适当平衡版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与公众利益。」 持续完善本地的版权制度是政府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设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重要政策之一。继2023年5月实施《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以加强数码环境的版权保护,是次公众谘询按《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所公布,探讨继续完善《版权条例》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提供的保障。 发言人续说:「人工智能技术(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急速发展,在不同领域和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影响,亦衍生不少版权议题,在国际间广受关注,全球多个主要经济体近年均就相关课题进行研究和谘询。现行《版权条例》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已经受到版权保障。为了进一步完善香港的版权制度,以确保该制度在鼓励创作和投资创意的同时,亦支持创新,我们检视了本港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和现时的市场情况,在谘询文件就以下有关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权议题作出全面探讨,并提出观点以谘询公众: (一)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权保护; (二)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侵犯版权的法律责任; (三)拟引入的特定版权豁免;及 (四)与生成式人工智能相关的其他课题。」 谘询文件已上载至商经局(www.cedb.gov.hk)和知识产权署(www.ipd.gov.hk)网页。公众人士可于9月8日或之前透过电邮(AI_consultation@cedb.gov.hk)、传真(2147 3065)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西翼二十三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第三部)提交意见及相关资料。 政府亦将于8月2日(星期五)举办公众论坛,以进一步收集和聆听意见,欢迎有兴趣人士出席。论坛详情如下: 时间:下午七时三十分至八时三十分 地点:九龙尖沙咀东部科学馆道二号香港科学馆一楼演讲厅 语言:粤语(设有英语即时传译) 有意参与论坛的人士,可于7月26日或之前经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tc/publicforum2024/index.html)报名。如有查询,请电邮至businesscentre@ipd.gov.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8/P2024070800209.htm?fontSize=1。 《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刊宪
政府于2024年7月5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税务(修订)(知识产权收入的税务宽减)条例》(《修订条例》),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对通过研发活动而创造的具资格知识产权,为其源自香港所得的利润提供税务宽减,即日生效。
商经局发言人说:「我们感谢立法会迅速审议及通过相关条例草案,成功落实2023年《施政报告》和2023-24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推进知识产权贸易发展的一项主要政策措施,借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研发活动和推动知识产权贸易,巩固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竞争力。」 《修订条例》主要涵盖以下五个重点范畴: (一)涵盖的具资格知识产权为专利、受版权保护的软件,以及新的栽培植物品种的权利; (二)具资格知识产权可以在世界不同地方取得注册,其源自香港的相关利润可以受惠于「专利盒」税务优惠; (三)特惠税率定为5%,大幅低于香港现行的一般利得税税率(即16.5%); (四)具资格知识产权须由纳税人自行研发,若研发过程涉及收购其他知识产权,又或外判部分研发活动,则可享有特惠税率的利润额度可能须按比例减少;及 (五)企业要得到「专利盒」税务优惠,有需要为它们的发明或新植物品种取得本地注册。这个要求会在「专利盒」税务优惠生效两年后方会实施。 《修订条例》生效后,纳税人可由2023/24课税年度起申请「专利盒」税务优惠。税务局会在其网页(www.ird.gov.hk)发布进一步行政指引供纳税人参阅。 政府一直致力保护知识产权及推动知识产权贸易,以配合国家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战略,并一直从多方面推行一系列短、中、长期措施,包括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就此,因应人工智能技术的急速发展所衍生的版权议题,政府即将进行咨询,探讨继续完善《版权条例》所提供的相关保障,确保本港的版权制度健全和具竞争力。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5/P2024070500187.htm?fontSize=1。 差饷及地租须于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缴交
2024年7月至9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缴交。
缴纳人缴交差饷及/或地租,可: (一)使用银行自动转帐、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转数快或网上银行; (二)上载电子支票/电子本票到「电子支票支付」网站:www.payecheque.gov.hk; (三)将划线支票邮寄香港深水埗邮政局邮政信箱28000号库务署收(请注意,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或 (四)前往本港任何一间邮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即7-Eleven、OK便利店、VanGo或U购select)缴交。查询各区邮政局地址及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网页www.hongkongpost.hk。 如缴纳人仍未收到通知书,可经以下途径索取通知书补发本或查询应缴款额:(i)浏览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网页www.rvd.gov.hk;(ii)致电2152 0111;(iii)传真2152 0113;或(iv)亲临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 请注意,本季及之后两季没有差饷宽减。通知书已列明应缴总额,缴纳人须于2024年7月31日或之前缴交该应缴总额。是项规定并不能以没有收到或迟收通知书而改变,迟交的款额会被加征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六个月仍未缴交,逾期未缴的款额(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将再被加征百分之十的附加费。 如以自动转帐缴款,应缴差饷及/或地租款额会在2024年7月31日从缴纳人的银行帐户支付。缴纳人须确保其银行帐户于该日有足够存款支付该款项至转帐完成。 为支持环保,差饷物业估价署鼓励缴纳人采用该署免费提供的电子差饷地租单服务收取电子帐单及缴款,亦鼓励缴纳人使用自动转帐或其他电子缴费方式(例如: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或电子支票/电子本票)缴款,以减省排队的时间。直接付款授权书可在差饷物业估价署、民政事务处及各大银行索取,或致电2152 0111查询。缴纳人亦可在差饷物业估价署网页下载有关授权书。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5/P2024070400351.htm?fontSize=1。 《政府租契续期条例》2024年7月5日生效
《政府租契续期条例》(《条例》)已于2024年7月5日生效。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说:「《条例》秉承1997年7月订立的土地政策,简化地契续期安排,正是体现『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对香港的坚实保障,为香港社会全力拼经济缔造更好条件。」 《条例》设立常设法定机制,分批为2024年7月5日或之后到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一般用途地契(即一般住宅、商业、工业地契,下称适用地契),处理地契续期事宜。 地政总署署长会继续行使政府完全酌情决定权,在每批适用地契到期前六年,于政府宪报刊登「续期公告」为有关地契续期。公告会表明在指明时间范围内到期的适用地契,除非被列于同日刊登的「不予续期列表」,否则均获续期50年而无须补地价,但须每年缴纳相当于有关土地每年评估的应课差饷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在新机制下,透过上述「续期公告」,地契原有的产权负担、权益及权利(例如按揭)将自动过渡至续期的年期而不受影响,业权人无须办理任何手续,省却了过去业权人为地契续期逐一与政府签立续期文件、重新办理按揭等等的繁复手续。 此外,地政总署已于2024年7月5日刊登首份「续期公告」,涵盖少于六年内到期的适用地契(即2024年7月5日至2030年12月31日到期的地契)(注),这批次的地契全部获得续期,涉及376个地段,包括309个位于九龙以油尖旺区为主及67个位于香港岛的地段。 其后,按法例给予六年通知的要求,地政总署将于2024年年底刊登下一份「续期公告」,涵盖2031年到期的地契。 宁汉豪表示:「《条例》下『续期免签约』的安排,既确保有效率、有秩序地处理未来陆续到期的大量地契,亦省却业权人的时间和成本,利民便商。」 正如政府过往强调,适用地契一般均会获政府予以续期,除非个别地契因公众利益考虑而不应获续期(例如严重违契而屡劝不改)。 发展局已向相关专业团体和特区政府海外和内地办事处发放有关《条例》的资讯,以便它们向土地物业市场的各方持份者,包括业主、银行业界、地产代理、投资者等加强宣传新机制。政府会继续透过不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地政总署的专题网站和查询热线亦已于2024年7月5日启用(www.landsd.gov.hk/tc/land-disposal-transaction/extension.html)。 注:《条例》不适用于特殊用途租契,地政总署同日就此段时间内到期的特殊用途租契(共244个地段,包括加油站、教育、康乐、公用事业、福利、特殊工业等用途),向所有承租人发信及在租契的土地注册处登记册上作出「特殊用途租契识别摘记」,以识别这些地契的续期事宜将在《条例》以外继续按原有行政程序处理。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4/P2024070400669.htm?fontSize=1。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
政府欢迎立法会于2024年7月4日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提高业主立案法团(法团)运作的透明度和问责性,以及加强阻吓不遵守《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条例》)的情况。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条例》,目的包括: 一. 就建筑物大型维修工程所需的供应品、货品或服务的采购,及就建筑物管理所需的其他高价值采购,施加若干规定。其中,如每个大厦单位所占的维修工程价值平均超过$30,000元,工程会被视为大型维修工程采购,而相关决议必须由至少5%的业主或100名业主(以较少者为准)亲身投票通过; 二. 订立机制,使获法人团体业主授权的自然人,可按机制在法团的业主大会等情况,代表该法人团体业主行事; 三. 就法团等的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文件,及就关乎建筑物管理的会议的程序,施加或调整某些规定; 四. 将没有保存某些关乎建筑物管理的文件,订为刑事罪行;以及 五. 作出相关及杂项修订。 政府发言人说:「《条例草案》的建议综合多年来公众谘询结果和持份者意见。政府先在《条例草案》处理公众较为关注而争议性较小的建议,并会继续广泛听取持份者的意见,跟进其他大厦管理议题。」 修订条例将于2024年7月12日刊登宪报,并自其于宪报刊登后一年(即2025年7月13日)起实施。民政事务总署会展开多项教育和宣传活动,并会更新一系列指引,以协助业主和法团了解修订内容。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4/P2024070400241.htm?fontSize=1。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4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政府欢迎立法会于2024年7月3日通过《2024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以落实优化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的各项措施,包括: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主席刘燕卿表示:「我们衷心感谢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为存保计划的发展树立重要的里程碑。有关优化措施不但确保存保计划符合国际标准,并为存户提供更好的保障,进一步维护香港银行体系的稳定。我们期望与银行业界紧密合作,如期落实各项优化措施,并会推出一系列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优化后的存保计划的认知。」 《修订条例》将于7月12日刊宪,并会分两阶段实行,第一阶段将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涵盖提升保障额至80万元等筹备需时较短的优化措施。至于涵盖其他措施的第二阶段将于2025年1月1日实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202.htm?fontSize=1。 《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已于2024年7月5日刊宪,以修订《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第548章》)及四条附属法例,借此利便在香港的船只使用新燃料。
2023年公布的《海运及港口发展策略行动纲领》提出,为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政府致力将香港打造成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并推广使用低碳甚至零碳和更环保的新燃料。 考虑到新燃料在性质及特性上有别于传统船用石油燃料,《条例草案》将完善现行法例,让船舶安全使用液化天然气及甲醇等新燃料。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说:「继于6月28日推出为合资格香港注册船舶而设的绿色优惠计划后,《条例草案》再次展现政府在发展香港成为绿色港口的努力和决心。我们期待继续与航运业界合作,以乘航运业减碳的趋势,努力实现国际海事组织于2050年前后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 政府已就有关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以及海事处辖下的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和港口行动事务委员会。委员支持建议。 《条例草案》将于7月10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204.htm?fontSize=1。 《2024年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政府已于2024年7月5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修订条例草案》)。
保安局发言人说:「现有建筑物是根据兴建时适用的建造和消防安全标准而建成。《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第572章)(《条例》)旨在规定1987年之前落成的综合用途及住用建筑物(目标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须提升至切合现代要求的防火保障。政府一直积极向旧楼业主提供不同方面的支援(包括财政、业主之间的协调和统筹,以及技术方面的支援)以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但仍有部分旧楼的业主,尤其是『三无大厦』的业主,依然可能因缺乏筹组能力等,在遵从《条例》的要求方面遇到困难。我们认为有需要推出具针对性的策略,协助有真正困难的业主遵从法例的要求,并同时推动其他目标楼宇的业主遵从《条例》。」 「我们会参考屋宇署在楼宇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及《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下类似的机制,修改《条例》,赋权消防处和屋宇署作为执行当局代未能遵从《条例》的目标楼宇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代办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向这些业主收回代办工程费用,藉此协助有真正困难的业主提升旧式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我们亦会藉此机会引入不同措施推动业主自行遵从《条例》的要求,相关措施包括调升不遵办《条例》的罚则、引入针对不合作业主的条文以防止有人阻碍业主立案法团(法团)遵从《条例》的要求、赋权执行当局可就所涉及楼宇或其有关部分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向土地注册处注册等。」 发言人续说:「考虑到部分业主可能会遇到财政困难,我们会容许合资格的目标楼宇业主申请『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使他们可以运用资助支付代办工程的部分费用。我们亦容许因特殊情况(如部分业主下落不明/无法联络等)而无法成立法团的楼宇业主申请上述资助,以支付代办工程的部分费用。资助额最高可达工程费用的六成。」 发言人强调:「适时维修和妥善保养私人楼宇,包括按《条例》进行所需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以提升楼宇的消防安全水平,是业主的责任。政府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就不遵从《条例》的楼宇进行代办工程。」 发言人补充:「早前佐敦华丰大厦三级火警,令社会大众更加关注旧楼的消防安全。我们特意加快修例步伐,争取在7月将《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 在推进上述完善《条例》工作的同时,政府会继续致力透过财政、技术和协调支持,以及执法行动等多方面措施,多管齐下,改善旧楼的消防安全水平,务求为市民缔造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政府将于7月10日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422.htm。 政府将提交决议案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
政府于2024年7月3日向立法会作出根据《酒店房租税条例》(第348章)(《条例》)提交决议案的预告,以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
根据《条例》,酒店房租税是对酒店和宾馆征收的税款,并按《条例》附表所指明的税率从客人缴付给酒店或宾馆东主的房租中征收。酒店房租税税率自2008年7月1日起从百分之三减至百分之零。 财政司司长在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2025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作为全面财政整合计划的一部分,以期在数年内让政府回复收支平衡。酒店房租税预计每年可为政府带来约11亿元收入,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亦不会对普罗市民造成影响。征税只占过夜旅客在港消费额少于百分之一,不会影响旅客选择香港作为旅游目的地和在港消费的意欲。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将于10月23日在立法会根据《条例》第3(2)条动议有关决议案。决议案将于10月25日刊宪。 自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税务局一直积极接触酒店和旅馆业界,协助业界了解征收酒店房租税的运作安排及为遵从规定作准备。税务局除为业界举行简介会外,亦透过信函及其网站提供相关资料、设立专门电话查询热线,以及在税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台,为业界提供支持。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3/P2024070300276.htm。 特区政府热烈欢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完成实质性磋商
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4年7月1日表示,欢迎国家商务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实质性完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的磋商,并期待双方尽快敲定新协议的文本,在完成各自报批程序后正式签署和实施协议。届时将会公布措施的具体内容。
经过数月的磋商,双方已就内地对香港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的新措施大致达成共识,尤其是针对香港特别具优势的服务领域,扩大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以更优惠的条件开拓内地市场,同时为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李家超说:「我衷心感谢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的大力支持,并感谢国家商务部和各有关部委对特区政府提出开放服务贸易的建议作出积极响应。过去二十一年以来,CEPA巩固了香港联通内地与世界各地之间的桥梁角色,提升香港的竞争力。我在2023年《施政报告》中承诺会积极寻求丰富CEPA的内容,很高兴在这方面取得实质成果。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新一轮修订将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的经贸合作,使业界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把握国家高速发展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策略带来的庞大商机,具有重大意义。」 内地与香港于2015年11月在CEPA框架下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基本实现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其后,双方在2019年11月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进一步对香港开放服务贸易。在现时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框架下,内地对香港服务业作全面或部分开放的服务部门有153个,让香港企业和专业人士以优惠待遇在内地发展业务。是次磋商旨在对《服务贸易协议》作出修订,再度提升和深化内地对香港的服务贸易开放水平。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1/P2024070100278.htm。 特区政府热烈欢迎国家向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签发卡式证件以提升通关便利
特区发言人于2024年7月1日表示,香港特区政府热烈欢迎和感谢国家宣布即将向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签发一张卡式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以提升他们在内地口岸的通关便利,有助他们前往内地洽谈商务、旅游和探亲等。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将于7月10日开始签发这张卡式证件。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在香港市民一同庆祝回归祖国的重要时刻,我感谢中央再推出惠港措施,这体现国家对香港特区一直以来的关心和支持。新措施下,持证人一卡在手,将可于内地口岸自助通关,大大提升通关效率。」 他表示:「不少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扎根多年,一直默默耕耘,为香港发展作出莫大贡献。当中在港工作的外籍人才特别殷切期望更好地把握我国高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尤其憧憬着更大程度参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为世界一流湾区。我们深信香港公司国际人才凭这张卡,能够享受期待已久的北上通关便利。这措施不限国籍和行业,充分彰显了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地位,大大有助香港继续保持国际化和多元化,提供世界各地公司和人才落户香港的巨大诱因。」 新措施下,所有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将可向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香港中国旅行社提出申请,于五年有效期内多次前往内地(每次不超过90天),而无须另行申请往内地的签证。这张卡的受理、审批和签发均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这项便利安排与行政长官在《2023年施政报告》宣布的「北上」一签多行措施相得益彰,全方位回应了香港社会各界的期盼。 为配合国家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特区政府一直与内地部委紧密沟通,致力推动「南下、北上」双向人才流动,并得到内地的积极响应。自2023年初,内地相继推出促进「南下、北上」的措施,包括推出并扩展大湾区「南下」人才签注至北京和上海、延长商务签注的留港期限由七天至14天,以及推出「北上」一签多行签证,促进了双向人才流动。香港特区必定会用好这些措施,把握「一国兩制」赋予香港特区的特殊角色和使命,说好香港故事,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7/01/P2024070100181.htm。 屋宇署电子资料呈交及处理系统第三阶段正式启用
屋宇署于2024年6月30日推出电子资料呈交及处理系统(电子系统)(esh.bd.gov.hk)的最终阶段(即第三阶段),以接收及处理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呈交的所有种类图则和相关申请,包括一般建筑图则和改动及加建工程的图则。负责处理图则的三十五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建筑专业人士和持份者可以透过采用电子系统,见证效率的提升。
虽然现时仍然允许提交纸本图则,但屋宇署鼓励建筑专业人士选择电子系统,以充分利用其众多功能,享用其带来的好处,包括: (一)以全电子化提升中央处理建筑图则制度的效率 连同屋宇署在内,共三十五个政府部门及机构可通过电子系统,实时并同时接收所有种类建筑图则和文件,减省与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之间传递纸本图则及文件的需要,从而提高效率。电子系统允许容易地追踪不同部门的进度,并在申请人、屋宇署和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之间,实现更便捷和直接的沟通,从而提高图则处理的透明度。 (二)推动更广泛使用「建筑信息模拟技术」 屋宇署于2024年3月正式推出了「建筑信息模拟技术面积核查工具」,利用建筑信息模拟技术审视设计及自动核查一般建筑图则内楼面面积的计算。此工具可节省时间和人手,覆检面积计算的准确度,以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要求。电子系统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建筑信息模拟技术」的应用,向全面采用「建筑信息仿真技术」以电子方式拟备及呈交建筑图则的目标迈进。 (三)环保 自电子系统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分别在2022年和2023年推出以来,系统已节省超过六万六千张A1尺寸图纸和超过480万页文件。随着涵盖呈交一般建筑图则的电子系统第三阶段的推出,注册建筑专业人士不需再为屋宇署和其他政府部门及机构提交十数份图则副本以处理其申请。这样不仅节省了用纸,还减省印制和运送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电子系统第三阶段的推出标志着推进《香港智慧城市蓝图》的重要里程碑。屋宇署会继续根据用户反馈,提升和完善电子系统的处理能力,为2027年强制要求以电子方式呈交建筑图则作好准备。 自2024年开始,屋宇署为建筑专业人士和持份者举办一系列简报会和工作坊,介绍电子系统的功能并强调其好处。此外,屋宇署亦安排多次到访建筑专业人士的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及亲身协助,同时收集用户的反馈意见,以进一步改善系统。这类推广活动将于电子系统第三阶段推出后继续进行。 屋宇署积极鼓励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利用电子系统呈交图则。《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ADM-17及《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42已上载于屋宇署网页(www.bd.gov.hk)。该署已就电子系统设立专用服务热线3580 1000及电邮esh-helpdesk@bd.gov.hk,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30/P2024062800709.htm。 「欧亚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接受报名至2024年11月22日
电影发展基金下的「欧亚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欧亚计划)由2024年6月28日至11月22日接受申请。
《行政长官2023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出欧亚计划,旨在资助与欧洲和亚洲国家电影人合作拍摄的电影计划,制作出富香港与欧亚文化的电影,协助具潜质的香港电影工作者扩阔地域文化视野,并达致深度交流和学习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 香港电影发展局主席王英伟博士说:「『亚洲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进一步扩展为欧亚计划,我们期待欧亚计划可以协助香港的电影人,制作更多具国际视野的电影,开拓境外市场。」 欧亚计划是继「亚洲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后推出的第二期合拍片资助计划,将资助最多六部电影,每部获资助电影最多可获资助900万元制作费。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辖下的文创产业发展处致力透过香港电影发展局和电影发展基金支持电影业的可持续发展,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向电影发展基金注资14亿元。 计划详情及申请表格载于香港电影发展局网页(https://www.fdc.gov.hk/sc/applications_detail.php?id=2024020109022664697)下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8/P2024062800467.htm。 地政总署推出新一批三维数码地图
地政总署于2024年6月28日于在线应用平台「Open3Dhk」推出大屿山和离岛可视化三维地图,以及九龙东和九龙中三维室内地图,并于早前发布的九龙东和九龙中可视化三维地图新增街景功能「街景360」。
大屿山和离岛可视化三维地图覆盖约16 600幢建筑物和约660个基础设施,包括行车天桥、行人天桥、隧道等。九龙东和九龙中三维室内地图则覆盖约130幢建筑物,包括政府和私人建筑物,以及社区设施,并提供楼层、单位和兴趣点等资讯,以推展创新室内数据应用,如地理位置服务、旅游、室内导航等。 另外,地政总署分别于2022年12月和2023年9月发布九龙东和九龙中可视化三维地图,现新增「街景360」功能,提供360度全景街景影像,让市民于在线虚拟游历城市街道。 地政总署已将上述三维数码地图的数据集及相关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和示范程序代码上载至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入门网站(portal.csdi.gov.hk) 和「Open3Dhk」(3d.map.gov.hk),供市民免费下载,以便利创科界和学术界开发网络服务和应用程序。 为推动智慧城市发展,地政总署正继续开发并将发布更多其他地区的三维数码地图。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8/P2024062800322.htm。 《2024年联合国制裁(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伊朗)(修订)规例》刊宪
政府于2024年6月28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联合国制裁(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伊朗)(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即日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修订规例》修订《联合国制裁(联合全面行动计划——伊朗)规例》,以反映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中对伊朗施加的若干限制性措施已失时效。」 已失时效的措施关乎禁止︰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8/P2024062800238.htm。 海事处推出绿色优惠计划助香港注册船舶绿色转型
海事处于2024年6月28日宣布,绿色优惠计划即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接受合资格香港注册船舶申请,以鼓励航运业绿色转型。
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公布《海运及港口发展策略行动纲领》,提出10大策略和32项具体行动措施,以支持香港海运及港口业的持续发展需要,提升业界的长远竞争力。其中一项具体行动措施是向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减碳标准中获得高评级的香港注册船舶提供绿色优惠措施。政府在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拨款六千五百万元以落实此项措施。 计划下,所有5 000总吨或以上的香港注册船舶,并持有有效的遵行规定证明(耗油报告及营运碳强度)显示该船舶达到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碳强度指针评级A或B,便符合资格获得绿色优惠。每艘合资格的香港注册船舶可于2024至2026年间就每个对应年份获得港币二万元。如船舶在2024至2026年的三年间持续获得碳强度指标评级A或B,则最多可获得港币六万元。 海事处发言人说:「香港注册船舶享有高质和安全的声誉,2023年的港口国滞留率仅为0.81%,远低于全球平均的3.39%。香港船舶注册处一直在《巴黎谅解备忘录》和《东京谅解备忘录》的白名单之上,同时亦持续获得美国海岸防卫队『21世纪优质船计划』(Qualship21)的质量认可。」 发言人续说:「中国香港作为国际海事组织的联系会员,一直致力支持该组织的减碳措施。虽然其他船旗国亦有推出各项绿色优惠措施,但至今尚未有措施与碳强度指标相关。香港将成为先行地区,率先支持国际海事组织与碳强度指针评级相关的绿色航运政策。措施有助推广香港船舶注册处的绿色船队形象,进一步提升香港船舶注册处在国际海运界的品牌声誉。」 为推广香港船舶注册处的工作及介绍绿色优惠计划,海事处制作全新宣传单张并已上载至(www.mardep.gov.hk/filemanager/tc/share/publications/pdf/materials/hksr_c.pdf),计划的申请表亦已上载于海事处网页(www.mardep.gov.hk/filemanager/en/share/hksr/gisform.pdf)。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8/P2024062800157.htm。 特区政府热烈欢迎提高内地居民旅客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政府发言人于2024年6月28日表示,香港特区政府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中央政府积极响应特区政府的建议,宣布将内地居民旅客自香港进境内地携带行李物品的免税额度由人民币5,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2,000元,同时保留在进境口岸免税店额外购买人民币3,000元免税商品政策,额度合计人民币15,000元。
新措施在7月1日起适用于罗湖、福田(落马洲支线)、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六个陆路口岸,并将于8月1日在所有口岸实施。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我衷心感谢中央的殷切关心,推出多项有助促进香港经济的措施。是次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提高内地居民旅客自香港进境内地携带行李物品的免税额度的措施,凸显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经济发展的支持。新措施可提升内地居民旅客在港购物的体验,让他们在购物时享有更大的自由度,有利于香港吸引更多旅客来港,推动多元化的旅游发展。另一方面,措施亦可促进本港的零售市道,为本地经济注入动力。」 2024年首五个月访港旅客人数持续上升。截至5月底,访港旅客总数达1 800万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加高达百分之七十八,其中内地旅客录得1 380万人次,较2023年同期增加约百分之七十四。2024年首季内地过夜旅客平均留港时间为3.1晚,人均消费约为5,400港元。新措施可以为内地旅客提供更多在港购物的选择,配合他们的消费需求,让他们享受购物乐趣,同时丰富在港的旅游体验。 在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为香港带来额外约88亿港元至176亿港元购物消费额,经济增加值约27亿港元至54亿港元。 中央推出的多项挺港惠港措施,包括新增10个「个人游」计划城市、延长访港商务签注逗留期限、开通北京和上海与香港之间的高铁动卧列车等,有助提振香港旅游业,支持本港经济发展,全力支持香港实现由治及兴。香港的旅游和相关业界正不断创新求变,配合「香港无处不旅游」的概念,开发更多元化的旅游资源和更丰富多彩的访港行程,为香港经济注入源源不绝的活力。 特区政府会展开宣传,通知内地旅客以及相关业界新政策安排。此外,香港旅游发展局亦将在7月11日推出「香港‧乐在当夏」全新夏季宣传项目,把握暑假旅客访港的旺季,送出涵盖交通观光、美食及消费优惠的50万份礼遇,总值超过一亿港元,并全力支持城中不同的大型消费推广活动,包括即将由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举办的第二届「香港开心购物节」,与业界携手重点吸引更多过夜旅客来港,鼓励他们增加消费。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8/P2024062800182.htm。 香港特区加入东南亚司法网络
特区政府于2024年6月26日公布近日正式加入东南亚司法网络,成为该网络的其中一名成员。东南亚司法网络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支持下于2020年成立,是一个为便利各司法管辖区成员之间的刑事事宜合作的非正式平台,目标是促进为打击一切形式的严重及有组织罪行的国际合作和情报交流。
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一向致力全面和积极参与国际间的执法合作,并持续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建立和扩展法律方面的合作领域。作为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金融中心,我们与全球各地,包括众多东南亚司法网络的成员,均维持着紧密的经贸联系,律政司和警务处亦一直不遗余力参与国际合作,在打击跨境罪行方面努力承担社会责任。」 政府发言人续说:「我们深切认同东南亚司法网络的工作目标,亦相信网络的协作机制,将有助完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传统联络渠道,提高国际合作的效率和减省所耗时间。」 除了香港特区外,中国内地和澳门特区亦一同加入网络,就此,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对能与祖国和澳门特区一起加入东南亚司法网络感到十分振奋,并期待国家、香港和澳门特区三地共同为打击跨境罪案出一分力。」 东南亚司法网络现时有21个成员。除了新加入的中国、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亦包括澳洲、文莱、柬埔寨、法国、印尼、老挝、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菲律宾、罗马尼亚、新加坡、大韩民国(南韩)、泰国、东帝汶、美国和越南。东南亚司法网络的网页如下: www.unodc.org/roseap/en/SEAJust/index.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6/P2024062600473.htm。 七个行业参与优化营销电话行业规管计划
商经局联同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优化营销电话行业规管计划启动礼」,由12个来自七个行业包括金融、保险、电讯、电话中心、美容、地产代理和放债人行业的商会(名单见附件一)一起启动经优化的「营销电话行业规管计划」,进一步扩大及加强营销电话行业规管。
上述七个行业的12个商会将实施经优化的《人对人促销电话实务守则》(《实务守则》),实施自我约束以规管业界以电话进行营销的方式,包括要求电话促销者按接听者的要求提供其姓名及联络电话,以及限制在指定时间内致电同一电话号码的次数等。 商经局局长丘应桦在启动礼上致辞时表示,为响应公众对加强管理营销电话的期望,政府采取较务实及有效的方法,在不影响正常商业运作的情况下透过与业界组织积极协作,优化《实务守则》。他强调︰「我们理解不同行业,尤其中小微企业有需要以营销电话进行企业/商业营运,而『营销电话行业规管计划』正正平衡了企业营商和减轻公众受滋扰电话影响的需要,同时有助提升行业形象,达致双赢局面。」 丘应桦感谢金融、保险、电讯及电话中心行业率先于2011年订立和实施《实务守则》,主动规管业界以电话进行营销的方式,并乐见美容、地产代理及放债人行业加入,为计划注入新活力。他期望各行业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以创造更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在启动礼上亦指出,自多个行业于2011年起实施《实务守则》,政府接获涉及营销电话的整体查询及投诉数字显著下降,由2011年的2 060宗大幅减少至2024年首五个月的124宗,反映实施行业规管有一定成效。政府将继续与各行业携手合作,进一步完善计划。 为加强公众对计划的认知及鼓励业界参与,通讯办于6月26日亦为计划推出新标志(见附件二),欢迎参与机构及组织使用,以展示他们积极主动规管营销电话所作的努力及承担。 有关计划详情及参与机构/组织名单,请浏览通讯办专题网页: https://www.ofca.gov.hk/sc/consumer_focus/guide/others/telemarketing_calls/industry_regulatory_scheme/index.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6/P2024062600481.htm。 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优化措施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表示,根据2023年10月18日通过的《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通称「四电一脑」计划)已于2024年7月1日实施以下优化措施:
(一)「四电一脑」计划下雪柜的最大容积由以往的500公升增加至900公升,洗衣机的最大洗衣量则由以往的10公斤增加至15公斤; (二)把独立式干衣机及抽湿机纳入「四电一脑」计划;以及 (三)取消以往分发和销售「四电一脑」产品必须提供循环再造标签的规定。 顾客以往在购买「四电一脑」新产品(即空调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及显示器)时,法例要求销售商须为他们安排免费上门回收同类旧产品的服务。由7月1日起,市民在购买上述四种新增的「四电一脑」产品(即较大容量的雪柜和洗衣机、独立式干衣机及抽湿机)时,亦可享用同样的法定免费除旧服务。政府呼吁市民善用这项服务,确保旧电器可以妥善回收、循环再造、转废为材。如市民没有购买新的「四电一脑」产品,但需回收旧的电器,亦可致电回收热线2676 8888或透过WhatsApp专线6081 5096,预约安排免费上门收走旧件。 此外,由7月1日起,上述四种新增「四电一脑」电器的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先向环保署登记成为登记供应商,方可在本港分发这些受管制电器,否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供应商亦须就其分发的受管制电器向环保署缴付循环再造征费。为精简程序,供应商和销售商在分发及销售受管制电器时不再需要提供循环再造标签,但仍须按以往做法一样在给予顾客的销售收据载明循环再造征费的订明字句,以识别在「四电一脑」计划下分发的受管制电器。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有关法例的生效公告去年(2023年)11月在宪报刊登后,环保署随即展开各项前期工作,包括发信通知各电器供应商、销售商、商会等持份者有关优化计划的详情,并透过商会发放资讯予所属会员。环保署在今年(2024年)1月至6月期间,已派员实地到访大约1 600间电器供应商及销售商,并提供相关申请文件及宣传品等,以解释优化计划的详情,协助他们向环保署登记及更新公司的资料。」 有关计划的详情,可浏览环保署网页:weee.gov.hk/tc/。 另外,根据《废物处置条例》(第354章),除豁免情况外,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不包括修理)「四电一脑」电器废物,均须取得环保署根据法例发出的废物处置牌照;进口或出口电器废物亦须领有环保署发出的许可证。有关申领废物处置牌照及废物进出口许可证的数据及申请表,可浏览网页:https://www.epd.gov.hk/epd/sc_chi/application_for_licences/guidance/facilities_e-waste.html和https://www.epd.gov.hk/epd/s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wdo_e-waste.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6/25/P2024062500337.htm。
专题消息
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
因应中小企现金流压力,SUCCESS编制了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 中小企资援组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随着香港与巴林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亦自2024年3月3日起扩展至巴林,以进一步支持本地企业于该市场发展业务。「BUD专项基金」所涵盖的经济体数目从而增加至39个1。
商贸消息
《驻粤经贸办通讯》
最新的《驻粤经贸办通讯》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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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商业资料通告工贸署就内地的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发出了一系列的商业资料通告,供业界参考。最新的商业资料通告经已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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