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3:2026年10月29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EP. 4:2026年11月26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
這一輯由生產力局「中小企資援組」主辦的網絡研討會系列結合人工智能(AI)應用及政府資助方案,為中小企業逐步拆解全方位出海攻略。EP. 1「【一人公司×AI】資助驅動觸達全球」及EP. 2「【跨境電商大躍升】善用資助玩轉全球」網絡研討會已分別於2026年8月26日及2026年9月29日舉行。
EP. 3「『資』持 AI 營銷‧品牌出海」網絡研討會將講解如何善用品牌定位以促進海外客戶認知、AI 優化品牌營銷策略,以及相關的資助計劃。
EP. 4「【智造 × 智綠雙引擎】資助加持・新零售全鏈路」網絡研討會將講解如何善用智能驅動數據化生產以提升物流效益、ESG 科技促進全鏈路升級,以及相關的資助計劃。
此系列網絡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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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SG One 聚匯 - 科技引領永續競爭力:以 AI 賦能企業 ESG 新優勢 (活動)
(2026年11月4日於生產力大樓舉行)
此活動由生產力局「中小企一站通」及「中小企資援組」主辦。是次活動中,生產力局代表與科技專家將協助參與的中小企業,運用實用的 AI 工具打破綠色轉型瓶頸,涵蓋整合零散數據流程的自動化、精準對接海外合規標準,以及透過智能管理減省成本,以協助中小企業把握綠色轉型新商機。此外,「中小企資援組」將引導參加者如何善用政府資助,啟動其綠色轉型。(此活動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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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貿署支持的活動
香港貿發局創業日2026 – 探索創科、開拓機遇
(2026年11月19日及20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此活動由貿發局主辦,工貿署是合作夥伴之一。創業日(E-DAY)是香港貿發局的旗艦初創活動,匯聚來自世界各地的初創企業、商界領袖、投資者、行業專家及有志創業人士。今年創業日延續
「初創夢啟航
」 主題,將展示多元創新的初創方案,並帶來一系列精彩活動,包括展覽、專題研討會、初創路演及交流活動,促進業界連繫與合作。今年活動現場更特設
「中小企科技升級診所」,為中小企業配對合適的初創科技方案,切合不同業務需要,協助企業善用科技與創新提升營運及推動業務增長。把握這個絕佳機會 – 立即免費登記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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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BA 大灣區發展日2026(研討會)
(2026年10月29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辦公室及貿發局合辦,今年「
GoGBA大灣區發展日」的主題是
「十五五」大灣區新機遇。活動旨在協助企業了解「十五五」規劃及《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下的政策方向及商機。透過粵港澳三地政府官員、業界專家、學者及企業家的分享與討論,探討企業如何善用粵港澳三地優勢互補,以創新驅動發展、積極拓展國際市場,以及更深入參與、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此活動以粵語及普通話進行,配以英語即時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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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物流航運及空運會議(活動)
(2026年11月16日及17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亞洲物流航運及空運會議(Asian Logistics, Maritime and Aviation Conference,簡稱 ALMAC)由香港特區政府及貿發局合辦,是供應鏈業界年度旗艦活動,匯聚供應鏈各範疇相關者,包括空運、航運及物流服務供應商和貨主(品牌、製造商、貿易商和分銷商等),交流最新市場資訊、探索環球商機。(參加需繳費,活動以英語及普通話進行,配以即時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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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貿發局「非洲市場推廣日」(研討會)
(2026年11月17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
此研討會由貿發局主辦。非洲經濟持續發展,為各行各業帶來多元商機。有見及此,貿發局舉辦「非洲市場推廣日」,助中小企業掌握非洲市場最新發展,發掘業務機遇,了解市場拓展策略。活動當日將匯聚市場專家、商界領袖及非洲國家代表,分享非洲經濟發展趨勢、商機及實務經驗,協助企業深入了解非洲市場,把握當地發展帶來的營商機遇。(此活動以粵語及普通話進行,配以即時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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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修訂)規例》刊憲
政府於2026年10月9日在憲報刊登
《2026年〈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即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修訂《2019年聯合國制裁(南蘇丹)規例》,以落實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2821號決議中關於南蘇丹的若干制裁決定。」
有關修訂延長軍火禁運、旅行禁令及財政制裁。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全面實施聯合國安理會施加的制裁。《修訂規例》旨在執行外交部的指示,以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會員國的國際義務。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9/P2026100900290.htm。
關於皇崗口岸正式開通運行的公告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於2026年10月9日發出聯合公告,皇崗口岸定於2026年10月12日上午6時30分正式開通運行,為旅客和客運車輛提供24小時通關服務,同時暫停往來深圳皇崗口岸臨時旅檢樓和香港落馬洲管制站的旅檢服務。
有關聯合公告,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9/P2026100900280.htm。
就新皇崗口岸開通安排的最新資訊,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9/P2026100900649.htm。
差餉及地租須於2026年10月30日或之前繳交
2026年10月至12月季度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並須於2026年10月30日或之前繳交。
繳納人繳交差餉及/或地租,可:
(一)使用銀行自動轉帳、轉數快、繳費靈、網上銀行或銀行自動櫃員機;
(二)上載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到
「電子支票支付」網站;
(三)郵寄劃線支票至香港深水埗郵政局郵政信箱28000號庫務署(郵資不足的信件將不獲接收);或
(四)前往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便利店(即7-Eleven、OK便利店或U購select)繳交。查詢各郵政局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2921 2222或瀏覽其
網頁。
如繳納人仍未收到通知書,可經以下途徑索取通知書補發本或查詢應繳款額:(i)瀏覽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網頁;(ii)致電2152 0111;(iii)傳真2152 0113;或(iv)親臨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估價署。
本季沒有差餉寬減。通知書已列明應繳總額,繳納人須於2026年10月30日或之前繳交該總額。是項規定不會因沒有收到或遲收通知書而改變。遲交的款額會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尚有欠款,逾期未繳的款額(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費)將再被加徵百分之十的附加費。
如以自動轉帳繳款,應繳差餉及/或地租款額會在2026年10月30日從繳納人的銀行帳戶支付。繳納人須確保其銀行帳戶於該日有足夠存款支付該款項至轉帳完成。
為支持環保,估價署鼓勵繳納人採用該署免費提供的
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收取電子帳單及繳款,亦鼓勵他們使用自動轉帳或其他電子繳費方式(例如:轉數快、繳費靈、網上銀行、電子支票/電子本票或銀行自動櫃員機)繳款,以省卻排隊時間。直接付款授權書可在
估價署網頁下載,亦可到估價署、民政事務處及銀行或致電2152 0111索取。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9/P2026100700529.htm。
2026/27年度「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粵港及深港聯合資助項目接受申請
創新科技署(創科署)2026年10月12日至12月11日期間接受2026/27年度「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下的粵港及深港聯合資助項目的申請。
創科署發言人說:「為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份《五年規劃》,本次項目徵集聚焦前沿科技領域與戰略性新興產業,旨在促進兩地科技要素流動,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的產學研協同與科技創新融合。」
「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旨在鼓勵內地與香港的大學、研究機構和科技企業之間的科研合作。所有申請必須符合特定專題/主題,並由香港與內地的申請機構共同提出,以及分別向創科署及內地當局提交。計劃分為三個項目類別:
(一)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項目(與國家科學技術部共同徵集);
(二)粵港聯合資助項目(與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共同徵集);以及
(三)深港聯合資助項目(與深圳市科技創新局共同徵集)。
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項目的申請詳情將於稍後公布。
計劃詳情載於創新及科技基金(基金)網頁(
https://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supporting-research/mhktcfs/index.html)。如有查詢,請聯絡基金秘書處(電話:3543 5904;電郵:
enquiry@itf.gov.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7/P2026100700158.htm。
入境事務處推出「合作查驗」自助通道登記服務
2026年《施政報告》宣布,重建後的皇崗口岸預計於2026年第四季投入服務。為進一步提升旅客通關體驗和效率,皇崗口岸會在「一地兩檢」的基礎下,採用嶄新的「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2026年10月6日公布,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可於即日起透過入境處的「香港e-道」(舊稱「非觸式e-道」)流動應用程式,登記使用「合作查驗」自助通道。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設有134條「合作查驗」自助通道及68個傳統人工櫃枱。屆時,已登記的旅客使用「合作查驗」自助通道時,只需排隊一次及出示一次證件,便可完成港深兩地出入境手續。
有關各類合資格香港居民及內地訪客的登記方法,請參考
附件。
入境處提醒,旅客使用「合作查驗」自助通道往來香港和內地時,仍須攜帶符合兩地出入境要求的有效旅行證件。此外,旅客亦可選擇使用傳統人工櫃枱辦理出入境檢查手續。
有關「合作查驗」自助通道服務的使用方法及其他詳情,請瀏覽入境處網頁
www.immd.gov.hk/cijcpec_hkt。如有查詢,請遞交網上查詢表格
www.immd.gov.hk/enquiry、致電查詢熱線2824 6111、傳真至2877 7711,或電郵至
enquiry@immd.gov.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6/P2026100600255.htm。
「創新科技嘉年華2026」10月24日至11月1日舉行
創科署主辦的「創新科技嘉年華2026」將於10月24日至11月1日一連九日在香港科學園舉行,免費向公眾開放。活動以「創科領航 夢想高飛」為主題,獲超過40個活動夥伴支持,包括本地大學、研發中心、政府部門及其他機構,透過展出多項本地創新發明和科研成果,讓市民親身感受香港創科發展的蓬勃活力,以及創新發明的多元應用。
「創新科技嘉年華2026」各活動夥伴將展出一系列創新科研成果,部分攤位更設有互動遊戲。嘉年華期間將舉辦約150場創科工作坊及十多場網上講座,內容涵蓋航天工程、人工智能等不同主題。所有活動費用全免。部分活動須預先網上登記,登記期由2026年10月6日(星期二)上午十時三十分開始,詳情載於活動網頁(
innocarnival.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5/P2026100500293.htm。
政府建議修訂法例便利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作業
政府於2026年10月2日刊憲六項附屬法例,建議修訂
《領港條例》(第84章)附表3,以及《入境條例》(第115章)、《危險品條例》(第295章)、《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及《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548章)下的五項附屬法例,以確保包括碇泊處在內的港口設施及相關安排,能滿足全球綠色航運趨勢下日益增加的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服務需求。
建議修訂的五項附屬法例為:
(一)
《入境(碇泊處及着陸地點)(修訂)令》(第115C章);
(二)
《2012年危險品(船運)(修訂)規例》(第295F章);
(三)
《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規例》(第313A章);
(四)
《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規例》(第548F章);及
(五)
《商船(本地船隻)(費用)(修訂)規例》(第548J章)。
是次法例修訂建議涵蓋重新規劃及優化碇泊處與港口設施布局,包括設立七個新的碇泊處、調整八個碇泊處的邊界、把三個危險品碇泊處或服務碇泊處改為多用途碇泊處、撤銷兩個現有碇泊處、把兩條現時的推薦分道航行制改為法定分道航行制,以及為政府繫泊浮標引入更便利業界的收費模式,以確保香港港口具備足夠海域空間應付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服務的需求。同時,政府建議撤銷位於住宅區附近的一個危險品碇泊處及一個指定供給燃料區,並就其他碇泊處及指定供給燃料區等作相應改動,以盡量減少對附近社區的潛在影響。
擬議法例修訂於2026年10月7日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10/02/P2026100200243.htm。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刊憲
政府於2026年10月2日在憲報刊登
《2026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於2026年10月7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預計於2026年11月27日生效。有關詳情,包括修例建議的理據,載於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見
附件)。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會把三種物質,即――
(一)N-吡咯烷基異丙托尼秦;
(二)N-去乙基依托尼秦;及
(三)2-{[1-(4-氟苄基)吲唑-3-羰基]氨基}-3,3-二甲基丁酸甲酯
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的管制。在《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及製造這些物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而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及服用這些毒品,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政府一直保持警覺,密切監察香港境內外的毒品趨勢,並及時採取行動,立法管制新興毒品。作為一項常規工作,政府不時提出修訂《危險藥物條例》的建議,把新興危險藥物納入法定管制範圍,防止它們對公共衞生和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發言人說:「有關修訂與國際管制要求一致,旨在加強對販運和濫用該些危險藥物的防範,從而進一步鞏固香港的抗毒防線。」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30/P2026093000425.htm。
政府公布知識產權融資沙盒首批成功試點個案及推出專利估值先導支援計劃
政府於2026年9月30日公布知識產權融資沙盒(沙盒)錄得首批共七宗成功完成融資審批的試點個案,以及推出專利估值先導支援計劃(先導計劃),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估值的支援。兩項措施相輔相成,標誌着香港在推動企業運用知識產權資產作為融資工具方面邁進重要一步,並為本地進一步發展知識產權融資累積實務經驗及完善相關支援配套,以配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深化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建設的方向。
首批成功獲批的七宗融資試點個案涵蓋電子、建築、玩具製造和醫療器材等行業,涉及的知識產權資產包括專利和商標,貸款金額介乎100萬元至3,900萬元。有關參與銀行和企業的詳情,已載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網頁(
www.hkma.gov.hk/chi/news-and-media/press-releases/)。
沙盒為《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推動知識產權融資的重要舉措,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金管局及知識產權署於2025年12月共同推出,並獲得香港三間主要銀行、其來自不同行業的企業客戶,以及專業服務機構積極參與。沙盒提供一個協作和風險可控的環境,以「先行先試」的方式,讓各銀行、企業及相關專業服務機構等主要持份者共同測試以知識產權資產為基礎的完整融資安排,累積實務經驗。
政府發言人表示:「首批成功個案充分顯示在商經局、金管局、知識產權署、銀行、企業及專業服務機構通力協作下,香港可穩步探索知識產權融資,為擁有優質知識產權資產的企業開拓新融資渠道,促進科研和創意成果商品化。」
發言人續說:「透過於沙盒進行試點項目,參與銀行可以在風險可控的環境下,測試知識產權融資的實際操作,從而累積相關風險管理、估值及信貸審批的經驗。我們欣悉在沙盒測試過程中,銀行因應企業所擁有的知識產權資產價值,在貸款額度和融資條款上作出更具彈性的安排。」
商經局、金管局及知識產權署會繼續收集持份者意見,整合市場反應及經驗,以制定推展沙盒下一階段的方向,例如研究擴大參與銀行和企業的數目、促進更多試點個案、優化知識產權估值流程等;同時,亦會持續與銀行及專業服務界別緊密合作,加深市場對知識產權融資的理解,推動知識產權融資發展。
此外,政府透過香港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推出為期兩年的先導計劃,以促進沙盒下一階段的推展,並加強相關支援配套措施,完善本地知識產權融資生態圈。先導計劃採用1(政府):1(合資格中小企)的配對資助模式,為每家獲批申請企業提供一次性上限為八萬元的資助,以支援企業委託一名合資格服務提供者(主要是會計師、財務分析師及測量師)為其專利及其他知識產權資產作估值。
同時,若獲批申請企業的知識產權資產包含至少一項已通過實質審查的香港專利,香港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會在知識產權署的專利審查員協助下,就該企業指定的一項相關香港專利,免費提供一份參照國家標準的專利質素分析報告,從法律、技術及經濟價值等指標,多角度及系統性地分析該項專利的整體質素。有關分析結果可供估值服務提供者在進行專利量性估值時參考。上述專利質素分析服務同時以自選增值服務形式開放予用家付費使用。
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善用香港世界一流的專業服務,推動知識產權估值,為企業信貸融資提供具體的企業資產數據參考,建構蓬勃且穩健的知識產權貿易生態圈。先導計劃提供高品質和專業的量性估值及專利質素分析,協助企業向金融機構及投資者展示其無形資產的經濟價值與市場潛力,從而增強金融機構及投資者透過投資或提供融資與企業建立策略夥伴關係的信心。」
先導計劃現正接受申請,申請資格及手續的詳情載於知識產權署網頁(
www.ip.gov.hk/tc/home/index.html)。
政府會繼續把握國家「十五五」規劃中支持香港深化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建設的機遇,並按《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所訂的發展藍圖,透過沙盒、先導計劃及其他相關措施,以多管齊下方式推動更多知識產權融資及交易活動。政府期望,隨着各項措施逐步落實和轉趨成熟,本地知識產權交易及融資生態圈將更趨完善,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地位和競爭優勢。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30/P2026092900625.htm。
發展局邀請業界遞交申請以加入樓宇維修顧問和承建商「預審名單」(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7日)
全新樓宇維修支援服務下三張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預審名單」)現正接受加入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27日。
「預審名單」的編制、預審準則、兩年一檢,以至其間的除名及暫停預審資格等安排的相關說明見
附件。
有關「預審名單」的申請詳情,請參閱專屬網頁
pq.ura.org.hk。有意參加的顧問公司和承建商可透過該網頁的電子平台提交申請。如有查詢,可發送電郵至
pqenquiry@ura.org.hk或在辦公時間內(即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致電2588 2929。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9/P2026092900614.htm。
《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刊憲
《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已於2026年10月2日刊憲,以落實2026至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放寬企業集團內部資產轉讓的印花稅寬免準則。
根據《印花稅條例》,相聯法人團體之間轉讓不動產或香港證券可獲豁免印花稅。現時,有關法人團體會被視為具相聯關係,若兩個法人團體的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的已發行股本,或有第三個法人團體持有該兩個法人團體各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的已發行股本。條例草案將放寬確定法人團體具相聯關係的準則,除已發行股本,亦考慮其他直接或間接實益權益或表決權,並將有關持有門檻下調至百分之七十五。
政府發言人說:「由於一些新型企業沒有發行股本,如有限法律責任合夥(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擔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等,其他企業在行使對這些企業的所有權時,可能會使用股權權益、參與權益等直接或間接實益權益。條例草案放寬相聯法人團體的定義,讓這些新型企業亦受惠於集團內部資產轉讓的印花稅寬免。」
「企業擴展和重組經常涉及企業內部資產轉移,條例草案令更多企業受惠於相關印花稅寬免,有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從而提升香港稅制競爭力。」
條例草案將於2026年10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如獲立法會通過,將適用於2026年2月25日或之後簽立的文書。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29/P20260929004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