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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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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的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英文簡稱 SUCCESS) 為中小企業提供免費的營商資訊和諮詢服務。
我們的網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tc_landing.html 我們的電郵:success@tid.gov.hk 我們的客戶服務熱線:(852)2398 5133 (熱線及櫃台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眾假期除外) ![]() 中小企服務中心「四合一」綜合服務
為了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業對各項資助計劃和支援措施的認知,工貿署已於2019年10月整合了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即工貿署轄下的「SUCCESS」、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的「中小企服務中心」、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綜合服務,企業可在任何一個中心取得一般營商資訊、資助計劃資訊與諮詢服務等。此外,工貿署亦設立了一個名為「中小企連線」的網站,讓中小企業能在單一網上平台上獲取由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及各政府部門提供的資訊和支援服務。
「中小企連線」的「政府資助計劃」
政府推出超過70個資助計劃去推廣和支援香港各行業及企業的發展。每個資助計劃均有不同的涵蓋範圍、資助額及申請要求。「中小企連線」的「政府資助計劃」網頁提供此70多個政府資助計劃的資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連結。網頁的搜尋工具支援多重篩選搜尋結果,方便企業尋找合適的資助計劃。
最新消息
「四合一」研討會系列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不時合作舉辦「四合一」研討會系列。此研討會系列於2025年上半年的主題為「電子商貿」(電商)、「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及「品牌發展」。系列即將舉行的研討會及網上研討會詳情如下,歡迎有興趣人士透過當中列出的連結登記,費用全免。 一. 「支援中小企電商業務的郵政服務」研討會(2025年1月17日於工業貿易大樓舉行)此研討會由工貿署轄下的SUCCESS舉辦。是次研討會將介紹香港郵政最新的本地及非本地服務,以及中郵香港&香港郵政聯合抖音號,以協助中小企發展業務。(此研討會以粵語及普通話進行) ![]() 二. T-box工作坊:「未來品牌趨勢:人工智能與知識產權策略如何助力品牌成長」網上研討會(2025年1月22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此網上研討會由貿發局的「中小企服務中心」舉辦。是次研討會邀請到專家從知識產權與人工智能角度分析未來的品牌趨勢、人工智能生成物知識產權歸屬問題,以及知識產權如何持續品牌發展。(此網上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 SUCCESS支持的活動一. 「科技引領:低空經濟香港的應用前景2025」研討會(2025年1月10日於生產力大樓舉行)此研討會由香港付貨人委員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該委員會名為「推動物流業及香港中小企落實數碼轉型執行能力」的項目獲「工商機構支援基金」資助。是次研討會為該項目的八場專題研討會之一,以介紹供應鏈中物流運作流程的數碼方案。是次研討會將探討中小企業如何實踐綠色低碳供應鏈及企業轉型,並會聚焦「低空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和機遇。(此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 二. 「人工智能 x 創意科技」系列工作坊:1.「利用AI提升創作內容質量」工作坊、2.「WEB3.0及AI時代數據如何創造價值」工作坊及3.「探索XR沉浸式藝術及故事體驗」工作坊(工作坊1:2025年1月14日於KOHO騰訊眾創空間舉行)(工作坊2:2025年1月22日於KOHO騰訊眾創空間舉行) (工作坊3:2025年2月18日於KOHO騰訊眾創空間舉行) 此系列工作坊由香港數碼娛樂協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 1.「利用AI提升創作內容質量」工作坊將探討生成式人工智能如何優化創作流程,以及如何運用AI創作低成本及富質素的圖片及影像。 2.「WEB3.0及AI時代數據如何創造價值」工作坊將探討WEB3.0去中心化數據經濟、個人數據在AI發展浪潮中扮演的角色、數據價值衡量和創造案例分析,以及如何通過分享數據獲得被動收入等議題。 3.「探索XR沉浸式藝術及故事體驗」工作坊將示範如何運用擴充實境科技去創造沉浸式體驗,以及遊戲場境及故事創作等應用。 此系列工作坊以粵語進行。 ![]() 三. 《競爭條例》網上講座(2025年1月15日以網上直播形式舉行)此網上講座由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講座將有競委會代表介紹《競爭條例》的主要內容、《條例》下該做及不該做的事、如何辨識市場上的反競爭行為,以及《寬待政策》與《合作及和解政策》,並會分享競爭法案例。(此網上講座以粵語進行) ![]() 四. 讓香港成為智能採購之都及專業樞紐 採購科技工作坊(2025年1月21日於生產力大樓舉行)此工作坊由生產力局及香港物資採購與供銷學會(IPSHK)合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工作坊會教授參加者利用AI將工作自動化,以提升採購工作效率及準確性。(此工作坊以粵語進行) ![]() 五. 2024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此獎項由環境運動委員會聯同環境及生態局、環境諮詢委員會、商界環保協會、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香港工業總會、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香港總商會及生產力局合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獎項旨在鼓勵企業及機構實施環境管理,就所屬界別內的最佳作業模式比較其環境表現,及嘉許具備卓越環境表現的企業及機構。所有以香港為主要業務基地的機構及其營運單位,而其主要業務符合有關界別的定義,均有資格參加「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獎項現正接受報名,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14日。![]() 知識產權署:知識產權培訓課程「IP302 知識產權估值」及「IP103 香港的知識產權註冊及申請程序」
(IP302:2025年1月14日於灣仔職業訓練局大樓進行)
(IP103:2025年2月26日於灣仔職業訓練局大樓進行) 此兩個知識產權培訓由知識產權署提供,現正接受報名。 「IP302 知識產權估值」課程旨在介紹知識產權估值的概念及其在管理和優化知識產權資產組合的應用,讓參加者了解知識產權估值的核心概念、主要估值方法及相關策略。(課程以粵語進行,輔以英語詞彙) 「IP103 香港的知識產權註冊及申請程序」課程介紹香港知識產權註冊制度,讓參加者了解各類知識產權的註冊及申請程序,從而可為企業制定更有效的知識產權註冊策略。(課程以粵語進行,輔以英語詞彙) 有興趣參加者可先填妥網上表格,免費成爲「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計劃(升級版)」成員,以優先報讀培訓課程並獲豁免課程費用。完成相應培訓課程者可獲發修習證書乙張。 「港車北上」處理申請數目2025年1月2日起增加
運輸署2025年1月2日公布,粵港兩地政府同意由是日起,處理「港車北上」的申請數目將由每個工作天400宗增加至500宗,旨在更好地應對新申請和續期申請的需求。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港車北上」計劃的申請資格、程序和抽籤等安排均維持不變。至於自2024年5月起推行優化續期申請的安排,亦會繼續,讓合資格「港車北上」續期的人士可在無需參與電腦抽籤的情況下提交續期申請。申請人可參閱計劃網頁(www.hzmbqfs.gov.hk)及「續期申請」分頁(www.hzmbqfs.gov.hk/tc/RenewalApplication)了解詳情。 粵港兩地政府會繼續留意「港車北上」的運作情況,並與相關部門密切聯繫,適時檢視及優化計劃的安排。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1/02/P2024123100247.htm。 發展局邀請市場就北部都會區「片區開發」試點遞交意向書
發展局2024年12月31日邀請市場在三個月內就北部都會區(北都)的三個「片區開發」試點提交意向書。
在北都採用「片區開發」模式是一個新嘗試。政府希望蒐集市場的意見和建議,以敲定日後公開招標的細節和條款,目標是由2025年下半年起至2026年期間陸續為該三個「片區開發」試點招標。意向書邀請文件就每個試點的「基線情景」說明具體發展要求,方便有興趣參與開發的企業提出意見。此外,政府歡迎市場提出創新可行的建議,以善用「片區開發」模式,在北都產業發展有更深入和實質的參與。 意向書邀請文件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載至北部都會區網站(www.nm.gov.hk/tc/northern-metropolis#s5)及地政總署網站(www.landsd.gov.hk)。有興趣的企業須於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或之前,把意向書放入設於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1樓2129至30室的指定收集箱內。 發展局將於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就邀請意向書舉辦簡介會,詳情可參閱意向書邀請文件。 發展局於11月29日公布三個位於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粉嶺北新發展區及新田科技城「片區開發」試點的資料,有關資料已上載於北部都會區網站(www.nm.gov.hk/tc/northern-metropolis#s5)。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1/P2024123100112.htm。 發展局就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展開諮詢
發展局2024年12月31日就修訂《建築物條例》(《條例》)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修例建議有三方面,包括加快樓宇檢驗和修葺、理順處理僭建物政策,以及提升建築安全,目標是於2026年上半年提交條例草案。諮詢文件的電子版本載於發展局的網站(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proposals-to-amend-the-buildings-ordinance/index.html)。
發展局早前在12月中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簡介有關建議,委員普遍贊同檢討方向。詳情可參閱立法會討論文件(www.legco.gov.hk/yr2024/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20241218cb1-1681-1-c.pdf)或發出文件當日的政府新聞稿(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13/P2024121300636.htm)。 發展局會在兩個月諮詢期內為相關持份者安排簡介會,聽取意見,亦歡迎市民或團體於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以電郵、郵遞或網上表格的方式就修訂《條例》的建議提出意見。 電郵地址: bo_consultation@devb.gov.hk 郵寄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7樓 發展局(規劃地政科) 網上表格: 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proposals-to-amend-the-buildings-ordinance/online-form-for-sending-us-your-views/index.html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1/P2024123100287.htm。 衞生署公布香港中藥材標準(第十一冊)
衞生署2024年12月30日公布香港中藥材標準(《港標》)第十一冊,詳列14種常用藥材的安全和品質的標準,供公眾參考。
衞生署將舉辦簡介會,向中藥業及化驗所代表簡介《港標》第十一冊的內容及最新研究工作。 所有《港標》冊數已上載至www.cmro.gov.hk/html/b5/useful_information/hkcmms/volumes.html,供市民閱覽。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3000365.htm。 政府公布《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2024年12月30日公布《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藍圖2.0》)。
《藍圖2.0》全文已上載至文體旅局網站(www.cstb.gov.hk/tc/)。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3000348.htm。 在港籌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工作啓動
生產力局與其他50所內地服務機構,獲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知局)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共同確定為新一批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籌建機構,並啓動為期一年的籌建工作。
籌建期滿後,國知局及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將進行評估,並會在確認符合條件後,批准生產力局正式營運香港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我們歡迎國知局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確定生產力局為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籌建機構。政府將支援生產力局積極開展籌建工作,爭取中心最快於明年(2026年)投入運作,為業界提供協助和服務,進一步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及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展議程框架下的專項計劃,旨在為科研人員和創新者提供一系列包括專利使用、檢索分析、技術轉讓、知識產權管理和商品化等方面的信息諮詢服務,在創新周期的不同階段為科研人員和創新者提供支援,協助他們使用知識產權制度(尤其在專利方面)保護其發明,並引導他們將技術推出市場。 國家已在此專項計劃下在內地建設超過100所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特區政府積極響應參與計劃,並於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預留撥款支持生產力局在香港籌建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及中心首三年的營運開支,讓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香港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將聚焦向本地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提供優質的知識產權(特別是專利)資訊及服務,協助他們開發創新潛力,並創造、保護、管理和商品化其知識產權,以保護科研成果,並促進知識產權貿易。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3000387.htm。 基層醫療健康計劃牙醫2025年1月2日起須加入《基層醫療指南》和醫健通
醫務衞生局(醫衞局)於2024年12月30日鼓勵有意參與政府資助的基層醫療健康計劃的牙醫盡快登記加入《基層醫療指南》(《指南》)和醫健通,以為其病人提供相關計劃下的資助服務。
為進一步落實《基層醫療健康藍圖》提出的政策方向,提升服務質素,由2025年1月2日起,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及將於2025年第一季推出的「青少年護齒共同治理先導計劃」等政府資助的基層醫療健康計劃的牙醫,必須已加入《指南》。此外,同日起,載列於《指南》的牙醫亦必須加入醫健通。 新規定設兩個月寬限期至2025年2月28日,已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的牙醫若在兩個月寬限期結束後仍未加入《指南》,將不能繼續為其病人提供計劃下的資助服務。市民應向其牙醫查詢或上網查閱牙醫是否已經加入《指南》,以確保日後仍可經同一牙醫接受相關資助服務。 市民如欲查詢其牙醫是否已載列於《指南》,除可直接向牙醫了解外,也可自行上網查閱《指南》,網址為apps.pcdirectory.gov.hk/Public/TC。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3000169.htm。 通訊辦與電訊業界攜手推出新話音提示服務以助市民防範可疑來電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於2024年12月30日宣布,本地流動服務供應商由12月31日起,就本地新啓動流動電話儲值卡打出的電話,向本地流動及固網服務用戶播放話音提示,以進一步協助市民防範可疑來電。
通訊辦會繼續與電訊業界和執法機關協力實施不同措施打擊電話和短訊詐騙,並會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將防騙信息更全面傳遞至所有市民。為提高公眾對新話音提示服務的認識,通訊辦推出新一輯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以推廣有關措施。市民亦可瀏覽通訊辦專題網頁進一步了解防範電話騙案的資訊。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3000180.htm。 《2024年食物內防腐劑(修訂)規例》2024年12月30日起生效
《2024年食物內防腐劑(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於2024年12月30日起生效,更新有關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食物安全標準。
有關《修訂規例》的詳情,可參閱 www.cfs.gov.hk/t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whatsnew_fstr_Proposed_Amendments_Preservatives_Food_Regulation.html。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已發出更新的使用指引,方便業界遵辦。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2400396.htm。 實施優化車輛牌照及簡化申請文件措施
運輸署2024年12月30日起優化車輛牌照,同時簡化申請所需文件,為市民提供更佳便利。
12月30日起,署方會向成功續領「行車證」(車輛牌照)的車主發出通知書,列明最新有效期,並會發出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行車證」。車主獲發此「行車證」後,如車牌號碼、顏色等車輛資料不變,每次續牌後可沿用同一張「行車證」。「行車證」上方新設二維碼,讓車主掃瞄以連結至運輸署車輛牌照網上查詢平台,便利查閱屆滿日期。 此外,12月30日起,車主續牌無需再提交「牌簿」(車輛登記文件),驗車合格後亦無需提交「驗車紙」(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若經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在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後端支援下,如運輸署成功經聯會的網上系統即時核實車輛保險紀錄作為有效的證明,車主便無需上載保險單(註)。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優化車輛牌照後,車主續牌後無需更換貼在車頭的『行車證』。我們亦會在牌照屆滿前經車主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提示他們續牌。同時,簡化申請文件措施讓車主更快、更便捷地完成續領『行車證』。」 《2024年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修訂)規例》和《2024年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修訂)規例》早前獲立法會通過,於12月30日生效。市民可參閱運輸署網頁,了解優化車輛牌照及簡化申請文件措施的詳情,或致電熱線2804 2600。 註:保險公司向香港保險業聯會開發的指定網上平台提供的汽車保險相關資料,一般要經過七個曆日,方可有效進行網上核實。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2700187.htm。 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2025年1月1日起接受申請
為便利業界售賣多項限制出售的食物,食環署將推出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以涵蓋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例如非瓶裝飲料、奶品、杯裝雪糕等,新許可證於2025年1月1日起接受申請。
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包括在網上銷售限制出售的食物)可容許持證人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的食物(以售賣機出售的食物除外),費用一般為810元。至於現時涉及單項限制出售食物的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的安排和各項相關收費會維持不變,申請人可按其需要作出選擇。 《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訂明,任何人如要售賣該規例附表2指明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非瓶裝飲料、奶品、杯裝雪糕等,須取得食環署署長簽發的書面准許,以確保有關處所符合衞生標準,供應的食品亦合乎衞生。如要售賣多於一種限制出售的食物,無論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與否,申請人須就每項限制出售的食物提交申請。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經檢視後,本署認為大部分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的經營者所須符合的基本發證及持證條件相若,例如該處所要提供洗滌、消毒和貯存設施、自來水等,因此本署簡化了相關申請程序,以便利申請人。」 有關申領綜合受限制食物售賣許可證的詳情,請參閱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html#restrictedfood。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30/P2024122400388.htm。 律政司更新《〈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案例摘要》雙語版本內容及推出《國安法律論壇「回顧與展望 發展新台階」匯編》
律政司2023年12月及2024年6月分別推出《〈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案例摘要》的英文版及中文版,並於2024年12月28日將《案例摘要》雙語版本的內容更新至2024年6月30日,涵蓋此日期前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發展及其後個別重大案件判詞;更新內容已上載至《案例摘要》專屬網頁供公眾閱覽參考。
《案例摘要》就《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註)有關煽動罪等的案例資料作編輯整理和撮要,以提高公眾的國家安全意識,加深社會各界對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認識。自《案例摘要》推出以來,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有重要的發展,法庭亦在相關重大案件中頒下重要判詞。律政司編輯整理和撮要這些重要的案例判詞,令公眾可以深入理解《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律,也有助法律界對《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法律的應用和研究。 另外,律政司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於2024年6月8日成功舉辦以「回顧與展望 發展新台階」為主題的國安法律論壇。一眾專家學者、社會賢達、法律業界翹楚深入就國安法律前沿議題作高水平交流研討。為讓市民大眾分享是次論壇的豐碩成果,律政司特意將論壇的講辭及現場討論彙編及翻譯,並於2024年12月28日推出《國安法律論壇「回顧與展望 發展新台階」匯編》。《匯編》已上載至律政司網站,供公眾閱覽。 註:原有《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9條及第10條已被《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第6號)第139條廢除,並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3條至第26條取代,於2024年3月23日起生效。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28/P2024122700477.htm。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下刊登的第二份「續期公告」
地政總署於2024年12月27日根據《政府租契續期條例》(第648章)(《條例》)刊登第二份「續期公告」,按照《條例》給予六年通知的要求,涵蓋2031年內(即2031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到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一般用途地契」(即一般住宅、商業、工業地契,下稱適用地契),這批涉及三個地段的地契全部獲得續期五十年。
按《條例》獲得續期的地契,包括這批三個地段的地契,無須補地價,只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有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涉及的三個地段包括一個位於九龍及兩個位於香港島的地段,該三個地段的地契主要為住宅用途。有關的「續期公告」已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resources/gov-notices/lease-extension/ext_2024.html)。 地政總署透過上述「續期公告」宣布獲續期的地契,其原有產權負擔、權益及權利(例如按揭)將自動過渡至續期的年期而不受影響,業權人無須辦理任何手續,亦不需與政府簽立續期文件或重新辦理按揭。地政總署已向相關的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發信,通知他們有關續期的安排。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條例》下『續期免簽約』的安排為地契續期提供確定性,提升業權人和投資者對物業市場的信心,便民利商,獲得社會各界高度支持。有關機制亦體現『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保障。」 《條例》於2024年7月5日生效,設立常設法定機制,分批為生效日或之後到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適用地契,處理地契續期事宜。連同於2024年7月5日刊登的第一份「續期公告」,政府已為由2024年7月5日至2031年年底到期的地契續期。政府會在2025年年底前刊登下一份「續期公告」,按照《條例》給予六年通知的要求,以處理在2032年內到期的適用地契的續期事宜。 發言人亦指出《條例》不適用於「特殊用途租契」。有別於「一般用途地契」,「特殊用途租契」主要批予團體或機構作為特定教育、福利、康樂、公用事業、特殊工業、加油站等用途。地政總署會在此等「特殊用途租契」到期六年前分別與承租人處理續期事宜和簽訂新契約(如續期的話)。地政總署12月27日為所有於2024年7月5日前簽立並於2031年或之後到期的「特殊用途租契」(共1 634個地段)(註),按照《條例》的要求在租契的土地註冊處登記冊上作出「特殊用途租契識別摘記」,以識別這些地契的續期事宜將在《條例》以外繼續按原有行政程序處理。地政總署亦會以書面通知承租人其租契被識別為「特殊用途租契」。假如承租人不同意其租契為「特殊用途租契」,可於被識別後的一年內,向地政總署提出覆檢申請,詳情請參閱載於地政總署網頁的「特殊用途租契」清單及覆檢指引(www.landsd.gov.hk/tc/land-disposal-transaction/extension.html)。 註:地政總署已於2024年7月為2024年7月5日前簽立並於2031年之前到期的「特殊用途租契」(共244個地段),在租契的土地註冊處登記冊上作出「特殊用途租契識別摘記」。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27/P2024122700455.htm。 《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刊憲
《2024年稅務(修訂)(跨國企業集團的最低稅)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於2024年12月27日刊憲。
《條例草案》旨在落實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於2021年10月公布的「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國際稅務改革框架(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 2.0),以由2025年起實施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現時,超過140個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已接納該改革框架,以應對數碼化經濟帶來的侵蝕稅基和轉移利潤風險。 在BEPS 2.0下,年度綜合收入達7.5億歐元或以上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在每個有其業務營運的司法管轄區均須繳付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稅。這可以減少大型跨國企業集團為逃避稅務責任而把利潤轉移至低稅或不徵稅的司法管轄區的誘因,並減少不同國家/地區為吸引投資而爭相降低利得稅稅率所引致的惡性競爭,從而創建更公平的稅收環境。 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後,如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在香港的有效稅率不足15%,香港可以向集團在香港的實體徵收補足稅,將它們的有效稅率提升至15%。否則,根據BEPS 2.0的規則,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便有權就這些低稅的香港實體徵收補足稅。因此,實施香港最低補足稅可捍衞香港的徵稅權,不會將之拱手讓予其他司法管轄區。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亦無須在其有業務營運的其他司法管轄區就其低稅香港實體繳付補足稅,因而減輕他們的合規負擔。徵收補足稅預計可由2027至28年度起為政府每年帶來約150億元收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香港一直堅定支持國際社會打擊跨境逃稅的工作。在更公平的全球稅收環境下,香港各項吸引營商及投資的優勢將更為突顯,包括在『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簡單透明的稅制、成熟的金融市場、獨立的司法制度、現代化基建,以及優質人才庫等。」 許正宇補充:「政府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進行公眾諮詢。我們欣悉商會、專業團體、稅務專業人士、跨國企業集團等持份者,均普遍支持我們的立法建議。在草擬《條例草案》時,我們亦採納了他們就香港最低補足稅的設計、實施時間表、稅務行政安排和合規事宜等方面所提出的意見。為更有效地協助跨國企業集團確定他們在實施全球最低稅和香港最低補足稅後的稅務責任,稅務局已設立專責小組提供技術支援,並會在其網站就常見問題發布指引。」 《條例草案》於2025年1月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27/P2024122700227.htm。 高才通計劃年度更新合資格大學綜合名單
政府於2024年12月27日公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計劃)經年度更新的合資格大學綜合名單(綜合名單)於2025年1月1日生效。
經更新的綜合名單將涵蓋199間合資格大學/院校(見附件),並已於2025年1月1日上載至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線上平台(www.hkengage.gov.hk)和入境事務處高才通計劃網頁(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TTPS.html)。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27/P2024122700194.htm。 電氣和電子廢物進出口香港的新管制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2024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條例》)於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以在香港實施《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公約》)中有關管制電氣和電子廢物的越境轉移及妥善處理該等廢物的相關修正案。
國家是《公約》的締約國,《公約》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因此,《條例》按照《公約》修正案的要求,將所有電氣和電子廢物納入現有的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監管,令香港特區與國家一同履行《公約》下的責任。 《公約》修正案於2025年1月1日起在國際上實施,屆時任何電氣和電子廢物在出口前,必須事先取得進口國和過境國(如有)的同意,以確保越境轉移的電氣和電子廢物將在進口國獲妥善處理,保護進口國的環境和保障當地公眾的健康。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說:「立法會已在2024年11月20日三讀通過《2024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將所有電氣和電子廢物納入《廢物處置條例》(第354章)下現有的進出口許可證制度監管。新管制在2025年1月1日生效後,任何人士在香港進出口電氣和電子廢物前均須先向環保署申領許可證。」 發言人續指:「舉例來說,回收業界過往常有安排進出口的廢電氣和電子設備(如廢機頂盒、廢路由器、廢電源供應器、廢硬盤、廢固網電話和廢鍵盤),均屬受管制的電氣和電子廢物,須事先領有許可證方可進出口香港。為協助相關業界適應新的管制要求,環保署已透過不同渠道向回收業、航運業和空運業界解說新管制的具體執行詳情,並走訪本地的電氣和電子廢物回收設施,向營辦商作進一步宣傳。相關指引和資料包括懶人包和一圖看清等簡單易明的資訊亦已上載至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 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wiec_gp3.html)。」 此外,新法例生效的首六個月(即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將定為適應期,環保署會在這段期間酌情適當處理涉及違規的個案,並會繼續與業界保持溝通和加強宣傳教育,以協助業界遵從新管制要求。 如就電氣和電子廢物進出口許可證管制有任何查詢,歡迎致電2755 5462或電郵wasteimportandexport@epd.gov.hk與環保署聯絡。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2/27/P2024122000486.htm。
專題消息
與企業資金流有關的支援措施因應中小企現金流壓力,SUCCESS編制了與企業資金流有關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 中小企資援組
由生產力局營運的「中小企資援組」自2020年1月1日開始投入服務,提高中小企業對政府資助計劃的認知,以鼓勵他們能更好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資援組會協助他們尋找合適的資助計劃,並解答申請上的疑難。
政府已撥款一億元由2023年起五年逐步增強「中小企資援組」的服務。生產力局已於2023年10月起加強資援組的服務,包括到訪更多商會、工商大廈和共享工作空間及增加在社交媒體的宣傳,以加強推廣政府資助計劃,並同時提供更多一對一諮詢服務,以協助中小企業申請政府資助,及聚焦於「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科技轉型、數碼化及網絡安全等領域,以提升中小企業的能力,協助他們利用新技術以增強競爭力。 有關「中小企資援組」詳情或查詢,請致電 / WhatsApp(只限文字訊息)2788 6868 或電郵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瀏覽https://smereachout.hkpc.org/zh。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
隨著香港與秘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BUD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亦自2024年11月16日起擴展至秘魯,以進一步支援本地企業於該市場發展業務。「BUD專項基金」所涵蓋的經濟體數目從而增加至40個1。
1除了新增加的秘魯外,「BUD專項基金」下涵蓋的其他39個經濟體包括內地、東盟十國(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格魯吉亞、澳門、新西蘭、日本、韓國、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墨西哥、荷蘭、瑞典、英國、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土耳其和巴林。 廉政公署防貪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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