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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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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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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英文简称SUCCESS) 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营商资讯和咨询服务。

我们的网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sc_landi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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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398 5133
(热线及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众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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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服务中心「四合一」综合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业对各项资助计划和支援措施的认知,工贸署已于2019年10月整合了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的「中小企服务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综合服务,企业可在任何一个中心取得一般营商资讯、资助计划资讯与咨询服务等。此外,工贸署亦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小企连线」的网站,让中小企业能在单一网上平台上获取由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政府部门提供的资讯和支援服务。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推出超过40个资助计划去推广和支援香港各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每个资助计划均有不同的涵盖范围、资助额及申请要求。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网页提供此40多个政府资助计划的资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连结。网页的搜寻工具支援多重筛选搜寻结果,方便企业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方便企业从单一平台获取由四个中心及多个政府部门所举办的研讨会、工作坊、展览、会议、训练课程等活动的信息和登记参与的超连结。
最新消息

2024-25年度《财政预算案》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2024年2月28日发表2024-25年度《财政预算案》,主题为「坚定信心、抓紧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

有关详情,可浏览网页https://www.budget.gov.hk/2024/sim/

SUCCESS活动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许可交易」研讨会

(2024年3月7日于工业贸易大楼举行)

是次研讨会将有知识产权专家讲解知识产权许可交易的准备工作、授权的种类、以及授权协议的范围及条款。专家亦会分享如何处理授权业务争议,以协助中小企业有效地保护其知识产权。(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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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达人会客室– 「BUD专项基金」— 博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为鼓励及协助香港企业建立品牌,并在内地及海外市场进行推广,工贸署透过访问本地品牌的代表和专家,将他们的成功故事及经营策略与业界分享。博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博达电子)联合创始人兼行政总裁潘智豪先生(Steven)早前接受了工贸署的访问,分享其公司的经营策略,以及博达电子如何利用「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在疫情期间继续拓展内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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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巴林签订税务协定

香港于2024年3月3日(麦纳麦时间)与巴林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在拓展香港的全面性协定网络方面,特别是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税务管辖区签署全面性协定的有关工作,继续取得成果。

这份是香港签订的第49份全面性协定。它阐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巴林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其中一个经济体。我有信心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巴林的经济贸易联系,为双方业界进行商务或投资提供额外诱因。香港将继续与贸易及投资伙伴磋商,以拓展全面性协定网络,提升香港作为商业及投资枢纽的吸引力,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经贸中心的地位。」

在香港与巴林的全面性 协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巴林所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适逢在麦纳麦外访,丘应桦代表特区政府与巴林签署全面性协定。代表巴林政府签署的是该国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

这份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巴林的全面性协定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Bahrain_HongKong.pdf)。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4/P2024030400224.htm?fontSize=1
 

香港与巴林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香港与巴林于2024年3月3日(麦纳麦时间)在巴林麦纳麦签订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投资协定),透过加强相互投资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扩大双边投资流动,以进一步巩固两地的经贸联系。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在访问麦纳麦期间,与巴林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签署该份投资协定。

丘应桦表示:「香港与巴林一向是各自区域内引进重要投资机遇的主要门户,这份投资协定正是双方进一步加强投资联系的里程碑,亦彰显自行政长官去年二月率领高层代表团访问中东地区以来,特区政府致力持续拓展香港与中东地区的经济联系。」

他续说:「投资协定确保双方的投资者在对方境内的投资享有对等保护,有助加强投资者到海外投资的信心。香港一直致力扩大投资协定的网络,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及中东地区国家,以促进双向投资流动,带动双方经济发展并达致共同繁荣。」

根据协定,两地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的 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亦规定投资争端应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生效。

继2023年10月与土耳其签订投资协定,是次与巴林签署的投资协定是现届政府签订的第二份同类协定,亦是香港与外地经济体签署的第二十四份投资协定。

香港亦已与位于中东地区的科威特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及东南亚国家联盟、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智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荷兰、新西兰、瑞典、瑞士、泰国和英国签署投资协定。

为持续拓展香港的经贸网络,特别是加强与中东地区的连结,特区政府正与沙特阿拉伯进行投资协定谈判,并正考虑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

随着香港与巴林今日签署投资协定,「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亦即时扩展至涵盖巴林(为第三十九个合资格经济体),以进一步支援香港企业于当地发展业务。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3/P2024030300369.htm?fontSize=1

指配6/7吉赫频带频谱及相关频谱使用费安排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于2024年3月1日公布,决定采用拍卖方式,指配在6570-6770兆赫及6925-7125兆赫频带(6/7吉赫频带)内合共400兆赫频谱,用作提供公共流动服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局长亦公布相关频谱使用费厘定方法的决定。

6/7吉赫频带是支援流动服务的中频带频谱内剩余的最大频段,对拓展兼备速度和容量的第五代流动网络和服务,以及促进香港未来数字经济和流动宽频连接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作出上述有关指配频谱安排及相关频谱使用费的决定时,通讯局和商经局局长已充分考虑2023年7-8月公众谘询期间收集的看法及意见。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6/7吉赫频带的频谱属于中频带频谱,其传播距离比7吉赫以上的高频带频谱远,其频宽亦较1吉赫以下的低频带频谱阔,非常适合提供具成本效益的流动宽频服务,同时满足覆盖和容量的需求。」

通讯局认为市场对6/7吉赫频带的频谱很可能存有竞争性需求,因此会以拍卖方式指配相关频谱。通讯局的目标是待完成修订相关附属法例后,于2024年年底前举行拍卖。

至于相关频谱的频谱使用费,商经局局长决定透过拍卖厘定,并会在临近拍卖时,经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订出拍卖底价。为让频谱受配者有更具弹性的财务安排,他们可选择一次过缴付或在为期15年的指配期内每年分期缴付频谱使用费。

有关指配频谱的安排和相关频谱使用费的详请,请参阅商经局局长通讯局于2024年3月1日发出的联合声明(只提供英文版本)。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1/P2024030100409.htm?fontSize=1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亦邀请有兴趣使用26吉赫及28吉赫频带(26/28吉赫频带)内频谱以提供大规模第五代(5G)流动服务的人士由2024年2月29日起提交申请,详请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9/P2024022900150.htm?fontSize=1

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接受新一轮申请

专业服务协进支援计划下的主计划于2024年3月1日邀请新一轮拨款申请,欢迎专业团体、工商组织及研究院所等非分配利润机构提交建议项目。

为数二亿元的支援计划旨在资助由业界主导的非牟利项目,以加强本港专业服务行业与境外同业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相关宣传活动,以及提高本港专业服务水平和对外竞争力。

支援计划下主计划每个获批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为三百万元或合资格项目成本总额的百分之九十,以较低者为准。主计划涵盖的专业服务行业众多,包括会计、法律及争议解决、建筑、工程、医疗、资讯及通讯科技、设计,以及技术测试及分析等服务。无论是只涉及个别专业服务或跨界别专业服务的项目,均可申请资助。一般而言,推行项目的直接开支均可获得资助,例如人手开支、活动场地及布置费用、制作及推广费用、相关项目工作人员及积极参加者在香港以外的交通及住宿费用等。主计划亦会资助香港境外举行并为期较长的专业实习/见习计划,参加人士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亦可获资助。

截至2024年2月初,已有超过一百个不同项目获得主计划资助,当中包括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举办的项目。这些项目包括提升本地专业人士水平的能力提升项目,例如培训课程、工作坊及考察团;展示本港专业服务行业优势的外展及推广活动,例如路演、推介会及参加外地展览;加强本港专业人士与境外相类行业互动联系的交流活动,例如外访活动及本地举办的国际会议和专题讲座;对香港专业服务具潜力的境外市场进行调查,以至为专业人士制订良好做法指引和手册等。有关主计划的细节及已获资助项目的详情,可浏览www.pass.gov.hk/main/tc/home/index.html

此外,政府已在支援计划下预留五千万元,成立专业人士参与活动津贴计划(津贴计划),资助香港主要专业团体在疫情稳定后参与由政府(例如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和香港贸易发展局举办的相关活动,以加强向内地城市(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及海外市场推广香港的竞争优势和专业服务。津贴计划的细节和最新合资格活动名单载于www.pass.gov.hk/psp/tc。来自支援计划下合资格专业行业的香港专业人士可善用津贴计划的资助参与相关活动。

主计划和津贴计划全年接受项目及活动建议申请,并按季度进行批核。新一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政府于2024年3月会为有意向支援计划申请资助的机构举办简介会。如欲登记参加简介会或有其他查询,请联络支援计划秘书处(电话:3655 5418或电邮:pass@cedb.gov.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1/P2024030100283.htm?fontSize=1

《2024年电讯(修订)条例》刊宪

政府于2024年3月1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电讯(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为通讯局授权流动网络营办商进入指明的新建楼宇(包括新建及重建的商业、工业、住宅和旅馆楼宇)的预留空间装设和维持流动通讯设施提供法律基础。上述《修订条例》于2024年2月21日于立法会三读通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我们感谢立法会迅速审议及通过相关条例草案,成功落实2022年《施政报告》提出有关加强第五代流动服务(5G)基建的措施,有助于指明建筑物内装设流动通讯设施的安排制度化,并理顺审批程序,以进一步扩展本港的5G网络覆盖和促进香港发展成为智慧城市。」

为配合落实《修订条例》, 通讯局将会发布工作守则,订明在指明的新建楼宇内装设流动通讯设施所需的基建设施的最低标准和要求,为流动网络营办商、地产发展商、建造业专业人士等提供详细资料和指引。相关政府部门包括屋宇署和地政总署亦会修订辖下的行政指引/实务守则/作业备考,以落实有关建议。

在有关工作完成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将以宪报公告指定相关条文的生效日期,让相关的持份者有充分时间准备及适应新规定。

《修订条例》亦对《电讯条例》(第106章)及其规例作出法律适应化修订,使其符合《基本法》和切合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有关法律适应化修订于宪报刊登当日起生效。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1/P2024030100181.htm?fontSize=1

运输署发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先导使用实务守则》

为配合《2023年道路交通(修订)(自动驾驶车辆)条例》及《道路交通(自动驾驶车辆)规例》(第374AA章)于2024年3月1日生效实施,运输署于2024年3月1日刊宪发出《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及先导使用实务守则》(守则)。守则旨在阐述有关自动驾驶车辆(自动车)的详细技术和操作要求,以确保申请人、先导牌照及自动车证书持有人安全地进行自动车测试及先导使用。

守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自动车测试及先导使用的一般要求;(二)后备操作员要求;(三)车辆要求;及(四)基础设施要求。

守则将按需要更新,以紧贴不断演变的自动车技术及最新的国际标准,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灵活配合业界发展。

守则备有中文及英文版本,市民可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免费下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1/P2024022900249.htm?fontSize=1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现已接受申请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由2024年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

合资格申请人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获批申请人可携同其受养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港,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两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其后可在每个三年期届满时再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三年。他们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新计划下,投资推广署会负责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入境事务处则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和延长逗留期限等申请。相关详情已上载至新计划的网页(www.newcies.gov.hk/zh-hk/index.html)。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自2023年12月公布新计划详情以来,政府为金融中介机构、家族办公室服务提供者网络成员和国际商会等举办了多场简报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包括中东及东南亚等地的高资产净值人士对新计划的兴趣。政府及早启动新计划,体现了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服务及相关专业界别发展的势头,并致力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表示:「新计划将巩固香港作为人才和资本枢纽的领导地位,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政府继续推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香港作为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竞争力,新计划的吸引力将持续提升。我们会继续致力向不同商会、国际持份者及家族办公室推广新计划,与专业服务提供者及潜在申请人保持紧密沟通,以回应查询及确保新计划内容清晰。」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3/01/P2024022900796.htm?fontSize=1

优化「港车北上」申请车辆查验安排

经粤港两地政府商议,「港车北上」申请的车辆查验安排已于2024年3月1日起优化。

优化前,「港车北上」申请人须安排其车辆前往位于香港的指定地点安排进行车辆查验。由2024年3月1日起,若申请人在其车辆查验合格后的两年内再次提交「港车北上」申请,而申请人的内地电子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仍然有效,及申请人及车辆维持不变,可获豁免进行车辆查验。

有关安排的详情载于「港车北上」网页(www.hzmbqfs.gov.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9/P2024022900610.htm?fontSize=1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结

保安局于2024年1月30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开展的公众谘询,于2024年2月28日结束。

自公众谘询开展以来,特区政府筹办了近30场谘询会,与各个界别的人士见面,就谘询文件的建议进行详细解说,主动释除出席人士就个别议题提出的疑虑,争取他们的支持。谘询会多达约3 000人次参与,包括本地和国际商界、法律界、金融界、教育界、新闻界和其他专业界别、全国性团体代表、地区人士、政党和相关团体等,以及外国领事。绝大部分与会者表示支持立法。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清楚了解立法建议的内容并对不实信息加以反驳,除了通过不同宣传项目(例如单张、专题网页、「懒人包」和政府宣传短片),使谘询文件内容更形象化,律政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亦在公众谘询期间接受了一连串传媒访问,涵盖电视台、电台、纸媒和网媒,就社会的关注点作更深入的解释。

保安局发言人表示:「最后所收到的意见数字点算需时,但截至昨日(2024年2月28日)晚上十一时五十九分的初步数字,特区政府在公众谘询期间一共收到13 147份意见,主要包括电邮、信件和传真。当中,有12 969份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见(占总数98.64%);另有85份意见属单纯提出问题,或表达的意见不能反映其立场(占总数0.65%);反对建议的则为93份(占总数0.71%,当中有超过10份是来自境外反华组织或潜逃外国的人)。上述结果,可见立法建议获大部分巿民支持。而就所收到的意见,涵盖立法建议的不同范畴,亦有就谘询文件具体意见以外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建议,为拟定条例草案的过程提供宝贵的参考。」

此外,不同界别、 不同专业的组织及团体在公众谘询期间亦通过公开发表声明、发表署名文章或联名致函等方式,踊跃表达支持特区政府的立法工作,截至2024年2月27日,数目达512个,有部分声明亦以回应公众谘询形式提交给特区政府。

发言人指:「特区政府感谢市民踊跃参与公众谘询,并很高兴见到结果确立社会对尽早完成立法的共识。我们对社会各界积极发声支持立法工作感到非常鼓舞,可见社会有强烈氛围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特区政府会全速整合谘询结果,并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汇报,政府会参考所收到的意见,争取尽快将《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在立法过程期间,特区政府会继续积极为各界人士进行讲解,并主动通过不同渠道发放更多与立法相关的资讯,反驳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无理攻击及抹黑,以正视听,避免市民被误导。在下一阶段,特区政府会积极配合立法会的工作,尽早完成立法,应对持续的国安风险和威胁,保障市民安全,让香港能够全力聚焦经济发展,维持繁荣安定。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9/P2024022900239.htm?fontSize=1

「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延长申请期

财政司司长于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八成信贷担保产品」及「九成信贷担保产品」的申请期延长两年至2026年3月底。

有意申请贷款的企业可联络贷款机构。详情包括贷款机构名单,载于「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网页:https://www.hkmc.com.hk/chi/our_business/sme_financing_guarantee_scheme.html。公众如有查询,可致电「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热线2536 0392。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8/P2024022800395.htm?fontSize=1

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宽减安排期限延长两年及相关新安排

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于2024年2月28日宣布,延长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宽减安排的期限两年,至2026年3月31日。相关的不同种类的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宽减有以下新安排:

自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a)电动私家车──

(i)除符合条件的电动私家车车主(见(a)(ii)段)外,一般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的上限将由97,500元调整至58,500元。

(ii)在「一换一」计划下安排拆毁及取消其拥有符合条件的旧私家车(配备内燃引擎的私家车或电动私家车)的登记后,首次登记一辆新电动私家车的车主,其可获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的上限将由287,500元调整至172,500元。

(iii)应课税价值(即税前车价)超过500,000元的电动私家车将不再享有首次登记税宽减。

(b)其他种类的电动车(包括电动商用车、电动电单车和电动机动三轮车)的首次登记税将继续获全数宽免。

现行的汽车首次登记程序维持不变,以上新安排适用于2024年4月1日或以后提交的「一换一」申请或电动车首次登记申请(以运输署接获填妥的申请表及所需文件的日期为准)。政府会实施一次性的安排,在2024年2月28日或之前已订购的电动私家车或已由车主安排付运来港自用的电动私家车,即使并未于2024年4月1日前办理首次登记,若相关的本地注册分销商/注册进口者/车主向运输署提交所需证明文件,申请按调整前的宽减额缴付汽车首次登记税,而有关申请经运输署核实批准,该电动私家车仍可享修订前的首次登记税宽减额。然而,本地注册分销商/注册进口者/车主必须于2025年2月27日或之前提交申请,方可按上述一次性的安排,以调整前的宽减额缴付汽车首次登记税。

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1823或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电话:2804 2637)。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8/P2024022800300.htm?fontSize=1

物业按揭贷款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于2024年2月28日向银行发出指引,修订适用于物业按揭贷款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及其他相关监管要求。

房地产价格近期持续调整,官方住宅楼价在2023年全年下跌7%,并于2024年1月进一步下跌1.6%,较2021年高位累计调整超过两成。住宅物业成交徘徊于低水平,2023年每月平均成交3 584宗,按年减少4.5%。非住宅物业市场的情况相近,写字楼平均价格于2023年下跌约7%,市场数据显示甲级写字楼空置率上升至2023年底约16%。此外,外围及本地经济前景仍然面对颇多不明朗因素。

经仔细分析后,金管局认为在继续维持银行体系稳定及确保按揭业务风险得到妥善管理的前提下,有空间修订物业按揭贷款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措施,并适当调整其他房地产贷款相关的监管要求:
  1. 价值3,000万港元或以下的自用住宅物业的按揭成数上限调整至七成;价值3,500万港元或以上的自用住宅物业的按揭成数上限调整至六成。为了避免适用按揭成数出现骤降情况,价值3,000万至3,500万港元之间的物业的按揭比率会以渐进形式递减。此外,非自用住宅物业的按揭成数上限由五成调升至六成。
  2. 非住宅物业(包括写字樓、商铺及工厦等)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六成提升至七成。
  3. 以「资产水平」为审批基础的物业按揭贷款的按揭成数上限由五成提升至六成。此项修订适用于住宅和非住宅物业。
  4. 美国联邦储备局近期表示,美国加息周期可能步入尾声,未来一段时间本港按揭息率进一步上升的机会较低。有见及此,金管局认为适宜暂停实施物业按揭贷款假设利率上升200基点的压力测试要求。
  5. 2017年6月,金管局收紧物业发展项目融资比率。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情况,金管局认为适宜将相关比率上限回复至2017年以前的水平。换言之,整体物业发展项目的最高融资比率由物业完成后预期价值的五成调升至六成,当中地价成本融资比率上限由四成调升至五成,建筑成本融资比率上限由八成调升至100%。此外,就银行向提供高成数按揭地产发展商的风险敞口,相关的额外资本要求同时取消。
以上所有修订由2024年2月28日生效,适用于2月28日或以后签订临时买卖合约的物业交易。

金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市场发展,并会因应物业市场的最新情况,推出合适措施保障银行体系稳定。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8/P2024022800269.htm

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本地法规守则实施

政府发言人于2024年2月28日表示,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就便利服务贸易而制定的本地法规守则已正式生效。香港商界在进入外地市场时,将受惠于更透明和更可预测的监管环境。

这套守则是世贸组织下诸边贸易倡议的谈判成果,旨在提高与牌照要求和程序、资格要求和程序,以及技术标准有关本地措施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效率,以便利服务贸易,为企业于市场提供服务时,省却繁琐规则和降低贸易成本。

包括中国香港在内,该诸边贸易倡议共有七十二名参与成员,共占全球服务贸易超过百分之九十二点五。其他参与成员包括中国香港的主要服务贸易伙伴,例如中国、欧洲联盟(欧盟)、日本、新加坡、英国和美国。

作为一个高度开放的经济体,拥有完善和透明的监管机制,中国香港现行的监管架构已能完全符合相关守则,并会把这些守则全面应用于中国香港在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议》下已作出承诺的所有服务行业(注一),以及另外六个与环境服务业有关的子行业(注二)。有关守则的详情,请参阅专题网页:https://www.tid.gov.hk/sc_chi/trade_relations/tradefora/domestic_regulation.html

注一:中国香港已在超过三十个服务行业作出承诺,包括会计、审计及簿记服务;电讯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餐館及膳食服务;旅行社及旅游经营者服务。中国香港的现行服务贸易承諾清单已上载于工贸署网页: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tradefora/files/HKC_Services_Commitments_Only_c.pdf

注二:即排污服务;卫生及相类服务;废气清理服务;降低噪音服务;自然和风景保护服务;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8/P2024022300398.htm

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环保商用车认可标准维持不变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2024年2月23日公布,环保商用车的认可标准、首次登记税宽减率及其宽减上限在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维持不变。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保障公众健康,政府自2008年4月1日起,宽减环保商用车的首次登记税,以鼓励商用车车主选用排放性能比当时法定废气排放标准更佳的环保商用车。环保署每年按汽车科技发展情况、市场供应情况及当时法定的首次登记车辆废气排放标准检讨环保商用车的认可标准。

环保署会因应本地市场引入的新型号车辆定期更新环保商用车的列表。环保商用车税务宽减计划的详情可参阅以下网页:https://www.epd.gov.hk/epd/s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environment_friendly_commercial_vehicles.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3/P2024022300278.htm

《2024年联合国制裁(海地)(修订)规例》刊宪

政府于2024年2月23日在宪报刊登《2024年联合国制裁(海地)(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即日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修订规例》修订《联合国制裁(海地)规例》,以落实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700号决议中有关海地的若干制裁决定。」

有关修订延长旅行禁令、财政制裁及军火禁运、修订军火禁运的涵盖范围,以及反映军火禁运的最新豁免安排。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3/P2024022300186.htm

《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其馀四项元素生效日期公告刊宪

政府于2024年2月23日刊宪《2024年〈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指定2024年4月29日为《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规例》)尚未实施的条文的生效日期。

尚未实施的条文是指《规例》附表4第3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其余四项元素包括「工作的危险分析」、「安全和健康的意识」、「控制意外及消除危害」和「职业健康的危害的保障计划」。

《规例》于1999年在立法会通过,并以分阶段形式实施《规例》附表4中载列的14项安全管理元素。《规例》附表4第1及2部指明的首10项元素已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分阶段实施《规例》的目的是让相关行业熟习安全管理制度,并为实施其余四项元素作好准备。

在《规例》全面实施后,有关工业经营(即一天内有不少于100名工人在其工厂、建筑地盘、船厂或指定经营中工作,以及合约价值港币一亿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的东主及承建商须实施一个包含所有14项元素的安全管理制度,亦须定期就其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审核。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自《规例》实施以来,我们曾进行多次检讨,以了解业界是否已就推行余下四项元素作好准备。最新一次的检讨显示,业界的响应大多是正面的,对推行余下四项元素并无异议。此外,本处职业安全主任亦定期探访有关工业经营的管理层,积极推动他们实施包含全部14项元素的安全管理制度。考虑到《规例》已制定超过20年,有关工业经营东主及承建商应已为实施其余四项元素作出准备。」

政府于2月23日亦在宪报刊登经修订的《安全管理工作守则》(《工作守则》),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加强进行安全审核及查核的要求、加入安全审核报告的进行通知和提交的要求及加入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表格,为持责者遵从《规例》的规定提供更实务的指引。

劳工处发言人补充:「《工作守则》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在刑事诉讼中,若相关人士不遵从本守则所载的任何条文,法庭可接纳这种行径为有关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触犯有关的职安健法例。」

《工作守则》修订版可在劳工处的网页(https://www.labour.gov.hk/chs/public/content2_8.htm)下载。查询《工作守则》请致电2559 2297。

在《规例》生效日期后将设有六个月的宽限期,以便有关工业经营者有充分时间准备。

《生效日期公告》已于2024年2月28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3/P2024022200493.htm

跨机构督导小组优化官方可持续金融网站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推出了全面更新的官方网站(CASG网站),载有更丰富的数据库和工具,为金融机构、企业及公众提供一站式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信息。

更新的CASG网站具备以下主要功能升级:
  • 可持续披露电子平台:供非上市公司使用的气候和环境风险问卷(问卷)已经推出电子版。该问卷由督导小组与CDP于2022年共同制订推出,旨在提供一份易于使用的问卷模板,以协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开始作出可持续汇报。电子化后的问卷将有助推动相关汇报,并将支持企业与金融机构在数据拥有人的授权下更广泛地共享数据(注)。
  •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和估算工具:督导小组与香港科技大学共同开发两项工具以支持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和估算。计算工具有助用户(特别是中小企业)根据实际的活动水平计算其温室气体排放量,而计算结果可自动输出至电子版问卷,以回答相关问题。估算工具则帮助用户(主要是金融机构)在其投资或贷款对象的数据有限的情况下,估算该等实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 集中的可持续数据及信息:CASG网站总汇与可持续相关的数据、监管指引、新闻及活动、培训及实习机会,并具备易于使用的浏览及搜寻功能。
督导小组将继续完善CASG网站,以支持香港的减碳工作和香港作为区内及国际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中心的角色。

注:CDP是一家全球性非营利组织,为公司、城市、州份和地区运行全球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在2022年,全球近20 000家机构通过CDP披露数据,其中包括超过18 700家市值占全球一半的公司,以及1 100多个城市、州份和地区。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1/P2024022100191.htm

「短讯发送人登记制」开放予各行业加入以助进一步打击短讯诈骗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于2024年2月21日公布,「短讯发送人登记制」(登记制)已开放予各行业加入,以进一步协助市民识别短讯发送人的身分,打击短讯诈骗。

通讯办一直与警方及电讯商紧密联系,从电讯服务角度协助打击电话及短讯诈骗。自登记制于2023年12月28日实施,主要电讯商、银行业及个别政府部门已先后加入。通讯办现进一步开放登记制,欢迎各行业有实际需要透过短讯与客户沟通的公司和公私营机构参与。

通讯办发言人说:「在登记制下,只有已登记成为『已获认证的发送人』的公司或机构,才可使用其以『#』号开头的『已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发出短讯。电讯网络会拦截所有并非由『已获认证的发送人』发出但发送人名称含『#』号的短讯。透过上述安排,市民凭「短讯发送人名称』开头的『#』号即能轻易识别所收短讯是否来自『已获认证的发送人』。」

发言人续说:「有意加入登记制的公司或机构可到通讯办网站查阅有关详情,并将填妥的申请表格及所需数据交回通讯办。通讯办会审批有关申请,以及如申请获批时可用作登记的『短讯发送人名称』。」

通讯办提醒市民,在任何情况下,当收到陌生人发送的短讯时,都应提高警惕,绝不要向身分未经核实的短讯发送人披露任何个人、银行户口或信用卡资料、转账金钱或开启短讯内的超链接,以免蒙受损失。如有任何怀疑,应立即向警方举报。

通讯办会继续与各方合作,并会加强公众宣传,以提高公众对电话及短讯诈骗的警觉性。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1/P2024022100254.htm

特区政府欢迎欧盟把香港从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剔除

香港特区政府于2024年2月20日欢迎欧盟把香港从其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中剔除,肯定香港在确保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完全符合欧盟相关规定方面的工作。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支持国际税务合作以打击跨境避税。我们经优化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已于今年1月1日起生效。欣悉欧盟肯定我们这方面的工作,并已将香港从观察名单中剔除。香港会继续符合国际税务标准,同时维护香港的税务竞争力。」

因应欧盟在2021年把香港列入观察名单,特区政府于2023年1月引入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要求跨国企业实体须符合经济实质要求,才可就在香港收取的外地股息、利息、得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收入和处置股份或股权权益的收益,获得税务豁免。2022年12月,欧盟公布最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指引》,明确指明处置收益为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所涵盖的收入类型,并要求相关纳税人须符合经济实质要求。观察名单保留了包括香港在内的正修订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税务管辖区,直至完成所需法例修订。

就此,特区政府于2023年12月制定了《2023年税务(修订)(外地处置收益征税)条例》,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扩大外地处置收益所涵盖的资产范围,以包括股份或股权权益以外的资产。优化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已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许正宇说:「展望未来,特区政府将不断推动落实新的政策措施,为市场可持续发展增添新动能。我有信心香港将继续保持便利营商的环境,并巩固国际金融和商贸中心的地位。」

尽管受环球地缘政治局势及高息环境影响,香港一直保持韧性,并持续加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香港拥有独特优势,包括简单税制、监管制度与主要海外市场接轨、信息及资本自由流通,以及多元的人才库。环顾世界各地,香港是唯一一个兼享全球和中国优势的城市。这独一无二的特点,令香港成为中国通往世界金融市场和接触环球投资者的门户。

香港金融市场具备国际性。作为全球最大国际银行中心之一,全球100家最大型的银行中有73家在香港经营。保险业方面,在全球20大保险公司中,有11家获授权在香港经营业务。

在金融业中的各个范畴,香港综合来说亦有突出表现。举例来说,资产及财富管理业务截至2022年年底总值达30.5万亿元,当中64%的资金来自非香港投资者;香港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在2023年的首三个季度录得合共536亿元的净资金流入,较2022年同期增长逾215%;交易所买卖基金2023年日均成交金额达118亿元,同比增长20%。

国家也对本港金融业提供坚实支持。中央人民政府联同特区政府于本年1月24日公布六项深化内地和香港金融合作的新措施,扩大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更好地满足国际投资者对内地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管理需求,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20/P2024022000564.htm

运输署牌照事务处2024年3月13日起推行驾驶执照相关服务派筹轮候系统

运输署于2024年2月19日表示,3月13日起于九龙牌照事务处试行的驾驶执照相关柜位服务派筹轮候系统将扩展至金钟、沙田及观塘的牌照事务处。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使用柜位服务办理驾驶执照服务及驾驶考试申请的申请人,如未有网上或电话预约,必须于现场取即日筹号才可使用柜位服务。四间牌照事务处每个工作天上午9时及下午2时派发即日筹号,每日合共派发980个,详情可参阅附件。即日筹号持有人只需扫描筹号上的二维码或经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qts),便可得悉各牌照事务处的实时派筹及叫号情况,适时返回牌照事务处,并按职员指示前往指定队列使用柜位服务,无需一直逗留在牌照事务处等候。」

除以派发即日筹号取代现行轮候即时柜位服务外,所有牌照事务处的驾驶执照相关服务安排维持不变。牌照事务处仍会继续为已于网上或电话预约柜位服务的市民提供服务。运输署会密切留意驾驶执照相关服务派筹轮候系统的推行情况,视乎推行后的经验及反馈,以及稍后推出电子车辆牌照措施后市民的服务需求,考虑将派筹轮候系统扩展至车辆牌照相关服务的可行性。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我们预计推行驾驶执照相关服务(包括申请驾驶考试)派筹轮候系统后,牌照事务处的轮候环境将得到改善。部分未能取得筹号或未有预约的市民,可经其他非柜位方式递交驾驶执照相关服务申请,例如网上或投递箱。」

「运输署一直鼓励市民尽量使用网上牌照服务,既可随时随地递交申请,亦能省却亲身前往牌照事务处轮候办理申请的需要。如申请数据齐备,运输署一般会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天内完成处理,并将有关牌照/许可证以挂号形式寄予申请人。由于预期经网上及投递箱申请的数目会增加,运输署会增加人手处理。」

运输署自2022年9月起已分阶段将网上服务延伸至学习驾驶执照、暂准驾驶执照、正式驾驶执照、驾驶教师执照、驾驶执照/驾驶教师执照复本申请及国际驾驶许可证。市民如已登记具有数字签名功能的「智方便+」户口或备有有效个人数码证书,便可透过网址https://www.gov.hk/sc/residents/transport/drivinglicense/onlineservices.htm于网上递交上述多项驾驶执照相关申请。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有安排流动登记队于各牌照事务处协助市民登记成为「智方便+」用户。

为免延误,市民应尽早并预留充足时间申领所需牌照/许可证。续领正式驾驶执照方面,运输署会在驾驶执照持有人的驾驶执照到期前约三个月,向其发出一份「正式驾驶执照续领通知书及申请表格」(TD578)及提供一个用作网上申请的续领密码,以提醒他们及时续领正式驾驶执照。执照持有人可于填妥有关网上表格后,利用该续领密码于网上办理续领申请。

除了网上申请,市民亦可经投递箱或以邮寄方式递交牌照申请。运输署呼吁市民在牌证到期前,应尽早透过网址https://www.gov.hk/sc/residents/transport/drivinglicense/abs.htm或致电3763 8080预约相关柜位服务。为便利申请人,运输署已将预约到各牌照事务处柜位办理的服务,进一步扩展至驾驶执照细节证明书及更改个人资料(仅限驾驶执照持有人)申请。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19/P2024021900300.htm

 

 
专题消息

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


因应中小企现金流压力,SUCCESS编制了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更多资料

中小企资援组


由生产力局营运的「中小企资援组」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投入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政府资助计划的认知,以鼓励他们能更好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资援组会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并解答申请上的疑难。

政府已拨款一亿元在未来五年加强「中小企资援组」的服务。在2023年10月推出的加强服务将会包括到访更多商会、工商大厦和共享工作空间及增加在社交媒体的宣传,以加强推广政府资助计划,并同时提供更多一对一谘询服务,以协助中小企业申请政府资助和提升能力,利用新技术以增强竞争力。

有关「中小企资援组」详情或查询,请致电 / WhatsApp(只限文字讯息)2788 6868 或电邮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浏览https://www.hkpc.org/zh-CN/support-resource/sme-one/sme-reachout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随着香港与巴林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亦自2024年3月3日起扩展至巴林,以进一步支持本地企业于该市场发展业务。「BUD专项基金」所涵盖的经济体数目从而增加至39个1

生产力局作为「BUD专项基金」执行机构,会定期举办研讨会/网上研讨会,以加强企业对「BUD专项基金」(包括「BUD专项基金」-申请易)的认识。有关「BUD专项基金」的详情,请浏览基金网页(www.bud.hkpc.org/) 或致电2788 6088与生产力局联络。


1除了新增加的巴林外,「BUD专项基金」下涵盖的其他37个经济体包括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门、东盟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格鲁吉亚、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墨西哥、荷兰、瑞典、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

廉政公署防贪咨询服务


中小企业需要有一套良好的管治制度,达至有效营运,以及协助其维持公司形象及生意对象的信心。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为此推介辖下的特设小组— 防贪咨询服务。有关服务专门就一般作业范畴(例如采购和人事管理),免费提供适切和保密的建议。企业可浏览该小组简便易用的入门网站(https://cpas.icac.hk/CN/),查阅服务详情,以及获取合时实用的防贪资源,例如员工行为守则、防贪指南及工具、个案分析、防贪贴士和防贪警示。

企业亦可按此订阅防贪咨询服务的电子通讯,定期收取最新的防贪资讯。

免费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署在香港律师会的支援下,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免费知识产权谘询服务。如欲获取更多资料及/或申请此服务,请浏览「香港─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专题网站:https://ip.gov.hk/sc/home/consultation-service/index.html

 

商贸消息

《驻粤经贸办通讯》


最新的《驻粤经贸办通讯》经已出版。

更多资料

 

内地商业资料通告


工贸署就内地的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发出了一系列的商业资料通告,供业界参考。最新的商业资料通告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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