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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貿易署的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

 

SUCCESS
電子通訊
7/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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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的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英文簡稱 SUCCESS) 為中小企業提供免費的營商資訊和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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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服務中心「四合一」綜合服務

為了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業對各項資助計劃和支援措施的認知,工貿署已於2019年10月整合了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即工貿署轄下的「SUCCESS」、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的「中小企服務中心」、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生產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綜合服務,企業可在任何一個中心取得一般營商資訊、資助計劃資訊與諮詢服務等。此外,工貿署亦設立了一個名為「中小企連線」的網站,讓中小企業能在單一網上平台上獲取由四個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及各政府部門提供的資訊和支援服務。

中小企連線」的「政府資助計劃

政府推出超過40個資助計劃去推廣和支援香港各行業及企業的發展。每個資助計劃均有不同的涵蓋範圍、資助額及申請要求。「中小企連線」的「政府資助計劃」網頁提供此40多個政府資助計劃的資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連結。網頁的搜尋工具支援多重篩選搜尋結果,方便企業尋找合適的資助計劃。

中小企連線」的「活動日誌

中小企連線」的「活動日誌」方便企業從單一平台獲取由四個中心及多個政府部門所舉辦的研討會、工作坊、展覽、會議、訓練課程等活動的信息和登記參與的超連結。
最新消息

SUCCESS支持的活動

「企業管治的新風險點:人工智能挑戰、數據私隱與知識產權保護」研討會

(2024年2月28日於中華廠商聯合會大廈舉行)

此研討會由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研討會將分享人工智能(AI)的應用和數碼化營運為企業在數據私隱、保密責任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帶來的挑戰,以及應對策略。(此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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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資訊科技安全:保障資料私隱」研討會

(2024年3月8日於第一商業大廈舉行)

此研討會由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辦,SUCCESS是支持機構之一。是次研討會將講解常見的網絡保安漏洞和保安措施,並分享網絡危機的真實個案,以及介紹香港網絡保險市場。(此研討會以粵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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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知識產權培訓課程「IP 103香港的知識產權註冊及申請程序」

 
(2024年2月26日於灣仔職業訓練局大樓進行)

此課程介紹香港知識產權註冊制度,讓參加者了解各類知識產權的註冊及申請程序,從而可為企業制定更有效的知識產權註冊策略。課程以粵語進行。

有興趣參加者可先填妥網上表格,免費成爲「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計劃(升級版)」成員,以優先報讀培訓課程並獲豁免課程費用。完成培訓課程者可獲發修習證書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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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顧問委員會就檢討「連續性合約」規定達成共識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在2024年2月1日的會議上,僱主委員及僱員委員繼之前的討論,就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規定(俗稱「418」規定)坦誠表達意見;經詳盡及深入討論後達成共識,將有關規定放寬為以四星期工時合計為一個計算單位,而四星期工時門檻則定為68小時。上述檢討是《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其中一項勞工支援措施。

根據現行規定,無論全職或兼職僱員,如受僱於同一僱主工作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工作滿18小時,便被視為以「連續性合約」受僱;如符合《僱傭條例》訂明的相關條件,可享有一系列僱傭福利,例如法定假日薪酬、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

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感謝勞顧會全體委員的努力,在今日的會議上取得成果。有關修訂有助加強保障較短工時僱員的權益,政府稍後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結果,並開展相關的法例修訂工作。完成草擬後的修訂草案會提交立法會審議。」

勞顧會是一個三方諮詢組織,委員包括僱員及僱主代表,負責就勞工事宜向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01/P2024020100254.htm

「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推出優化措施

運輸及物流局於2024年2月1日就「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資助先導計劃」推出優化措施,以加強支援物流企業升級轉型,邁向智慧、綠色和可持續物流發展,以及把握跨境電商發展所帶來的商機。

先導計劃推出三項優化措施,包括:

(一) 將每間申請企業的累計資助額上限由一百萬元增至二百萬元;

(二) 擴大資助範圍以涵蓋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科技方案和相關的應用服務,包括顧問服務;以及

(三) 擴大資助範圍至包括與應用科技相關的項目培訓。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正如去年10月公布的《現代物流發展行動綱領》中提到,我們的目標是推動香港物流業朝着智慧化、現代化、綠色及可持續化、國際化和便利化的高質量發展,把香港打造成為以高價值貨物和電商市場為主的可持續國際智慧物流樞紐。經考慮業界的意見和智慧及綠色物流的最新發展趨勢,我們就先導計劃推出優化措施,作為《行動綱領》的24項行動措施之一,為物流業界數碼化及科技升級轉型,邁向智慧物流發展提供更適切的支援,並推動綠色可持續物流發展。」

總值三億元的先導計劃自2020年推出以來深受業界歡迎,為第三方物流服務供應商就科技應用的項目提供資助,以鼓勵物流業提升效率及生產力。由2023年起,每項申請的資助比例亦由「1:1」配對原則提高至「2(政府):1(申請人)」。運輸及物流局和業界代表組成的管理委員會於2023年完成先導計劃的全面檢討,並制定是次優化措施。截至2023年年底,先導計劃已資助227個項目,受惠企業達192間。

有關優化措施的詳情,請瀏覽先導計劃網頁(tplsp.hkpc.org)。如有查詢,可聯絡先導計劃秘書處(電話:2788 6077;電郵:tplsp_sec@hkpc.org)。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2/01/P2024020100191.htm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

政府歡迎立法會於2024年1月31日通過《2023年印花稅(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落實2023年《施政報告》中有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包括︰(一)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減至兩年;(二)把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的稅率由百分之15減至百分之7.5;以及(三)提供機制,暫免外來人才在香港購置住宅物業時需繳付買家印花稅及新住宅印花稅(俗稱「先免後徵」)。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說:「政府一直以務實態度,不斷檢視住宅物業市場情況。《條例草案》下有關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是政府經考慮整體情況後的安排,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住宅物業市場,確保其穩健發展。」

相關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調整已按2023年10月25日在憲報刊發的《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稅)(第2號)令》在當日生效,即有關調整適用於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簽立或訂立的文書或協議。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1/P2024013100662.htm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推出「青年初創實習計劃2024」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與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數碼港)和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合作,於2024年1月31日推出「青年初創實習計劃2024」,為青年提供本地初創企業實習的機會。

民青局致力推動青年發展,於2021年首度與數碼港合作,以試點形式推出計劃,合共為香港青年提供了100個在初創企業實習的機會。基於試點計劃的成功,民青局於2023年恆常化並擴大計劃,新增科技園成為合辦單位,與數碼港合共提供200個初創實習崗位。計劃旨在培養青年對創科事業的興趣,同時為業界培育人才,配合香港未來創科發展的大方向。

在新一輪計劃下,數碼港和科技園將繼續提供合共200個為期三至六個月的實習崗位,涵蓋數據分析、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應用、業務拓展及市場推廣等。參與的企業可以全職、兼職或以混合模式聘請實習生。申請人須為本地全日制專上學生(包括副學位、學士學位及研究院課程)。除實習工作外,數碼港和科技園亦會為實習生提供一系列的培訓和創業體驗活動,以及到大灣區內地城市的初創企業考察等。

實習計劃的詳情以及實習職位的資料已經上載於數碼港科技園的計劃專頁。有興趣的青年可透過專頁內的電子申請系統向企業遞交申請。參與企業將會在接獲申請後負責招募評選工作和落實實習安排。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1/P2024013100291.htm

勞工處推出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課程全新網上報名系統

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於2024年1月31日推出全新網上報名系統,以供公營和私營機構的人員報讀中心舉辦的各項職業安全及健康免費訓練課程(包括為導師設立的培訓課程、相關法例簡介課程和職業健康講座)。

訓練課程旨在加強在職人士的職業安全健康意識,及對職業安全法例的法定要求和標準的認識。除特別註明外,課程主要以廣東話教授,上課地點為荃灣眾安街六十八號荃灣千色匯I十三樓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訓練中心。

僱主如欲安排其僱員就讀訓練課程,可登入申請網站(www.oshtc.labour.gov.hk/wpas/?lang=zh)或掃瞄二維碼,以了解課程內容及進行網上報名。有興趣的僱員亦可自行透過上述途徑報讀課程,查詢可致電2940 7057。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1/P2024013100522.htm?fontSize=1

食環署擴大「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至普通食肆牌照申請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發言人於2024年1月31日表示,由2024年2月1日起,「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擴大至普通食肆牌照申請,申請人可選擇沿用現有機制(即待食環署人員完成最後實地審查才發牌)或採用「專業核證制度」,即以「先發牌、後審查」的方式申請正式牌照。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任何擬經營食物業的人士,必須申領由食環署簽發的相關食物業牌照。為簡化申領程序、縮短審批時間,以及讓申請人更易遵從牌照要求,食環署於2023年3月引入「專業核證制度」作為申領正式牌照的額外選擇,率先應用於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廠的牌照申請。在此制度下,食環署接納由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簽發的「符合規定證明書」及最終設計圖則,作為符合各項衞生規定的證明。署方會基於該些證明先發出牌照,然後才派員實地覆核審查,以確認處所符合全部衞生規定。

然而,經實地審查後,如發現有關文件的資料並不真確、具虛假或誤導成分,或所作的聲明失實,食環署會採取跟進行動,包括考慮提出檢控、取消已發出的牌照或把個案轉交有關部門再作跟進等。

「專業核證制度」由2024年2月1日起可應用於普通食肆、小食食肆和食物製造廠的正式牌照申請。如運作暢順和得到業界的支持,食環署會考慮把這項措施進一步推展至其他食物業牌照。

有關「專業核證制度」的詳情,可參閱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1/P2024013000515.htm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展開

保安局於2024年1月30日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邀請巿民表達意見,諮詢期至2024年2月28日為止。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除了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的憲制責任外,亦確實有實際需要。香港特區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特區政府必須盡早完成立法工作,盡快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除了需要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外,香港特區亦有責任全面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及義務,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諮詢文件建議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全方位應對香港特區現在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諮詢文件共九章,內容涵蓋:

(i)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和立法的必要性,及相關的立法原則、考慮因素和研究方法(第一及二章);

(ii)就罪行方面提出建議(第三至七章),涵蓋以下五大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亦建議新增一些罪行,以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包括:
  1. 叛國及相關行為(第三章);
  2. 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第四章);
  3. 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第五章);
  4.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等活動(第六章);及
  5. 境外干預及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第七章);
(iii)就上述部分罪行訂立相稱的域外效力的建議(第八章);及

(iv)與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相關的其他事項,包括辦理國安案件經驗所揭示的「短板」和不足,並邀請大家就此提出意見(第九章)。

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人權與自由,根本上是一致的。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正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特區居民和在香港特區的其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並確保香港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在擬備諮詢文件中的建議時,特區政府已全面審慎考慮《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的相關條文。」

發言人重申:「危害國安的風險每日仍在,我們必須把握時機盡快立法,應對持續的國安風險和威脅。盡早完成立法後,香港特區就可以集中精力全面拼經濟、惠民生、謀發展。」

巿民可於2024年2月28日或之前將意見電郵至BL_23@sb.gov.hk、傳真至2868 5074,或郵寄至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0樓保安局。諮詢文件的電子文本及相關的小冊子已上載至保安局網站的專題網頁,網址如下:www.sb.gov.hk/chi/bl23/consultation.html,有需要的公眾人士亦可到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印刷文本。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0/P2024013000294.htm

商經局局長向本地及外國政商界介紹政府加強與東盟聯繫的工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於2024年1月30日出席由工業貿易署和投資推廣署合辦的「連繫香港與東盟」午宴,向約120名駐港領事館、本地及外國商會、專業團體和商界的代表,介紹政府在加強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聯繫的最新工作情況。   

丘應樺在午宴上致辭時表示,東盟是香港第二大貿易夥伴,政府正透過已全面生效三年的香港與東盟《自由貿易協定》(《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等,不斷加強與東盟的協作。   

他指出,兩份協定加強了香港與東盟的關係。自兩份協定於2017年簽訂以來,香港對東盟的累計投資增長百分之三十二至2022年的730億美元。2022年,東盟佔香港與全球貨物貿易總額近百分之十四。   

他續說:「本月初,我簽署了《修訂香港與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的第一議定書》,以更新特定產品原產地規則,將其涵蓋的產品類別由200多項增加至接近600項,讓香港企業可更簡便和有效地為商品取得香港原產資格,從而獲取優惠關稅待遇,以期進一步提升香港與東盟迅速發展的貿易關係。」   

除了促進貿易和投資,政府亦不遺餘力地透過《自貿協定》下的經濟和技術合作工作計劃,加強人文交流和經驗分享。工作計劃透過撥款2,500萬港元,鼓勵促進資訊交流、分享良好守則和能力建設的不同活動,以推動區域發展。工作計劃至今已批出28個由東盟成員國和香港提出的項目,涵蓋專業服務、中小型企業合作、貿易便利化、知識產權和電子商務合作等,其中13個已完成,惠及超過4 000名參與者。   

丘應樺強調,香港致力推動與東盟的合作邁上新台階。他呼籲持份者繼續支持香港盡早加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CEP)。RCEP是全球規模最大及其中一份最開放和具包容性的自貿協定。   

他說:「包括東盟在內的所有RCEP成員均是香港的重要貿易夥伴,佔香港2022年商品貿易總額的百分之七十一,以及2021年服務貿易總額的百分之四十六。這說明香港具備充分條件加入RCEP,並憑藉香港作為物流、貿易和金融中心的優勢,進一步優化區域供應鏈,為RCEP貢獻獨特價值。」   

東盟秘書長高金洪博士透過東盟副秘書長(經濟共同體事務)Satvinder Singh在午宴上發表視像致辭,表示歡迎香港加入RCEP。他指出,香港對東盟的發展和繁榮發揮獨特和重要角色,並期望未來可就共同關注的議題有更多切實合作,以進一步提升東盟與香港的經濟和人員交流。   

工業貿易署署長黃少珠亦在午宴上致辭,對專業人士和專家對經濟和技術合作工作計劃各項目的支持,以及致力促進香港與東盟的更緊密關係表示謝意。   

黃少珠並向嘉賓簡介政府支援香港中小型企業的措施,以加強其對接東盟以至RCEP經濟體的能力。其中,「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已撥款6億5,700萬港元,協助香港企業在東盟發展業務。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0/P2024013000431.htm

「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批出數碼印刷智能生產線項目

創新科技署管理的「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於2024年1月30日向新精明印刷有限公司的數碼印刷智能生產線項目批出約780萬元的資助。

創新科技署署長李國彬表示:「在競爭全球化、客戶要求更快交貨及印刷訂單趨向多品種小批量下,智能生產可以幫助香港印刷業更靈活和快速處理不同類型的訂單及提高印刷質量,以保持競爭力。」

李國彬續說:「為加大力度支持企業在本地進行智能生產和把握市場機會,計劃自今年1月起推出優化措施,容許企業同時間在計劃下進行最多三個項目,以獲取最多共4,500萬元的資助。我們期待支持更多智能生產線在港設立,使『香港製造』的品牌更加亮麗。」

是次獲批項目總支出約2,340萬元,生產商會投入約1,560萬元資金。項目除應用先進人機介面及自動化技術外,亦會應用智能傳感器、物聯網、實時數據、遙距監察及數據分析等先進技術。

「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以1(政府):2(公司)的配對形式,資助生產商在港設立智能生產線,最高資助額為項目總支出的三分之一或1,500萬元(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全年接受申請,詳情載於「創新及科技基金」網頁(www.itf.gov.hk/tc/funding-programmes/facilitating-technology/nifs)。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該計劃的秘書處(電話:3655 5678;電郵:nifs-enquiry@itc.gov.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30/P2024013000465.htm?fontSize=1

「航空業推廣活動資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運輸及物流局於2024年1月29日公布,在「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下推出「航空業推廣活動資助計劃」,並開始接受申請。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說︰「航空業是香港經濟的重要支柱。政府和香港機場管理局正全力推展三跑道系統工程,並把香港國際機場發展成『機場城市』,大幅提升機場的容量和功能,未來香港航空業的發展前景將更為壯闊。政府期望透過計劃讓更多人了解航空業帶來的龐大機遇,從而為業界吸納新血,促進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計劃旨在資助本地航空業相關機構或學術機構舉辦活動推廣航空業,以提高大眾對航空業的認識及興趣,並吸引人才加入航空業界。如活動以商業推廣或個別企業招聘為主要性質,則不會受理。

合資格的機構必須於活動舉辦前最少三個月提交申請。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秘書處一般會於收妥申請表和所需文件後的兩個月內,把申請提交人力培訓三方專責小組(航空)審核。本地非牟利機構的申請最高可獲資助項目總開支的100%,上限為每個項目250,000元;其他合資格機構的申請最高可獲資助項目總開支的50%,上限為每個項目125,000元。

計劃全年接受申請,詳情請參閱專題網站。有興趣的機構可透過以下途徑聯絡海運及空運人才培訓基金秘書處:

電話:3509 7261
電郵:matf@tlb.gov.hk
網址:www.tlb.gov.hk/matf/tc/aviation.html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9/P2024012900245.htm

延長放寬現有工業大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期限至2025年1月31日

發展局於2024年1月26日宣布延長放寬現有工業大廈(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至2025年1月31日。

發展局於2019年2月1日落實放寬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以活化及善用現有工廈,初步為期五年。有關安排將容許工廈個別單位業主,在無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地契豁免書和繳付任何費用的情況下,把單位用作以下五項特定的非工業用途,前提是有關用途必須已經在適用於該用地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屬於「第一欄」的准許用途(即經常准許用途):
  • 藝術工作室;
  • 辦公室(影音錄製室);
  • 辦公室(設計及媒體製作);
  • 辦公室(只限於「特定創意產業」,包括設計及媒體製作公司、印刷及出版業、電影公司和與電影業有關的行業組織);以及
  • 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
考慮到公共安全,因此上述許可涵蓋的用途不包括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以吸引公眾到訪的用途或活動,例如營運興趣班、展覽會及銷售活動,或向處所經營者、擁有人及租戶以外的人士提供排練場地。

發展局發言人說:「放寬現有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安排能夠以務實的方式,在不影響公眾安全的大前提下,在現有工廈內提供各相關行業所持續需要的樓面面積,而市場對有關安排的反應亦普遍正面。」

延長有關安排至2025年1月31日可繼續讓現有工廈(特別是因為業權分散而難以在短期內重建或整幢改裝的工廈)在合理及安全的情況下同時用作工業及非工業用途。政府會適時檢討是否需要進一步延長此安排。

放寬現有工廈地契豁免書申請的條款及條件節維持不變。詳情請瀏覽發展局網頁(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index.html)或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tc/reIntBuild/index.htm)。如對這政策否適用於個別工廈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相關地政總署分區地政處。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6/P2024012600317.htm

《2024年土地測量(費用)(修訂)規例》刊憲

政府於2024年1月26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土地測量(費用)(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按照既定檢討調整政府就土地測量所提供的服務收費。

將會調整收費的項目包括:
  1. 查閱土地界線記錄;
  2. 提供圖則副本;
  3. 於土地測量監督處存放土地界線圖及相應的測量記錄圖;
  4. 註冊為認可土地測量師;及
  5. 認可土地測量師的註冊續期。
發展局發言人說:「上述服務的主要使用者為土地測量專業人士或認可土地測量師。自2018年上一次收費調整後,政府按既定機制和一貫的『用者自付』原則,檢討了並調整有關收費,訂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務成本的水平(增幅由4.7%至17.4%或9元至370元不等),預計對有關人士的影響輕微。是次調整亦有助相關收費回復至以往達至100%收回成本的水平。」

《修訂規例》已於2024年1月31日提交立法會。新收費將於2024年3月31日生效。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6/P2024012600282.htm
 

加強對含可待因藥物的銷售管制於2024年1月26日起生效

為加強對含可待因藥物的銷售管制,政府於2024年1月26日在憲報刊登《2024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規例》,所有含有少於0.2%可待因的藥物會被規管為《藥劑業及毒藥規例》(《規例》)下的第1部附表1毒藥,相關規定已於刊憲同日生效。

衞生署發言人於1月25日表示,政府一直關注本港濫用可待因藥物(例如咳藥水)情況。在加強對含可待因藥物的銷售管制前,含0.2%或以上可待因的藥物已屬《規例》下的第1部附表1附表3毒藥(即處方藥物),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一般稱為「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含有多於0.1%可待因(但少於0.2%)的藥物則為《規例》下的第1部附表1毒藥,必須在藥房及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出售,藥房在出售相關藥物前必須登記購買者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及簽署)等於毒藥冊內;而含不多於0.1%可待因的藥物則為《規例》下的第1部毒藥,必須在藥房及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出售。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不時檢討含有可待因藥物的規管,並於早前決定加強對含可待因藥物的銷售管制。根據管理局的決定,所有含不多於0.1%可待因的藥物,亦應納入為《規例》下的第1部附表1毒藥以加強規管。在加強銷售管制下,藥房須遵守的額外要求是在出售相關藥物前亦必須登記購買者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及簽署)等於毒藥冊內,而其他的現行管制則維持不變。

市民可繼續於藥房合法購買相關藥物。就上述針對零售層面的銷售管制,衞生署已去信通知相關持份者(包括藥房),並要求所有藥房把署方提供的藥物銷售管制告示張貼於其處所內。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或處方藥物即屬違法,每項罪行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此外,任何藥房如沒有遵守在銷售《規例》下的第1部附表1毒藥前,在毒藥冊內作所需登記的規定,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五千元。

發言人強調,衞生署會針對含可待因藥物的非法銷售及沒有備存毒藥紀錄,加強執法行動。發言人亦提醒市民應注意相關藥物在零售層面的銷售限制。

更多有關加強對含可待因藥物的銷售管制的詳情,市民可瀏覽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頁。市民亦可到藥物辦公室的香港註冊藥劑製品搜尋了解已註冊藥劑製品的詳情。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5/P2024012500565.htm
 

《墟市申請資源指南》更新

政府於2024年1月25日公布更新《墟市申請資源指南》。

環境及生態局(環境局)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包括民青局、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民政事務總署、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環署、運輸署、消防處等)已更新《墟市申請資源指南》,以便利有興趣舉辦墟市的團體/人士更易掌握向政府相關部門申請籌辦墟市的申請手續及程序,指南的內容涵蓋:
  1. 如何物色合適場地,以及申請使用政府場地(包括房屋委員會/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地政總署轄下場地);
  2. 提供墟市計劃建議書參考樣本,協助申辦團體提早就活動作全面籌劃;
  3. 各類常見墟市活動所需的政府牌照/批准書及申請辦法;及
  4. 墟市營運階段的注意事項。
《墟市申請資源指南》已上載至環境局網頁(www.eeb.gov.hk/food/cn/press_and_publications/otherinfo/index.html)及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resource_handbook_bazaar_application.html),並會上載至其他相關部門網頁。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5/P2024012500314.htm
 

金管局和人民銀行公布深化香港和內地金融合作的措施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聯同中國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於2024年1月24日公布六項深化香港和內地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
  1. 將在內地發行的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納入金管局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的合資格抵押品名單;
  2. 進一步開放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境內債券回購業務,支持所有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包括「債券通」投資者)參與債券回購;
  3. 發布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的實施細則;
  4. 在大灣區實施港澳居民內地購房跨境支付便利化措施;
  5. 推動跨境徵信合作,便利企業跨境融資;
  6. 擴大數字人民幣在香港跨境試點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我們很高興見到六項措施正式公布。這些措施將有助推動內地金融市場開放、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及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並進一步加強粵港澳大灣聯通。相關措施的公布,有賴金管局和人民銀行,以及兩地其他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過去一段時間的共同努力。我們將和有關部門及業界密切合作,確保各項措施儘快順利實施,並探討其他進一步優化措施。」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4/P2024012400611.htm
 

香港與克羅地亞簽訂稅務協定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於2024年1月24日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與克羅地亞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標誌着特區政府在拓展香港的全面性協定網絡方面,特別是和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稅務管轄區簽署協定的有關工作,繼續取得成果。代表克羅地亞政府簽署的是該國財政部長Marko Primorac。

這份是香港簽訂的第48份全面性協定。它闡明雙方的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連同克羅地亞在內,香港已經與17個歐洲聯盟成員國簽訂全面性協定。

許正宇說:「克羅地亞是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其中一個經濟體。我有信心全面性協定可進一步促進香港與克羅地亞的經濟貿易聯繫,為雙方業界進行商務或投資提供額外誘因。香港將繼續與貿易及投資夥伴磋商,以拓展全面性協定網絡,提升香港作為商業及投資樞紐的吸引力,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經貿中心的地位。」

在香港與克羅地亞的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該協定在克羅地亞所繳付的稅項,不論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繳付,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獲雙重課稅寬免。

此外,香港與克羅地亞的全面性協定亦提供以下稅務寬免安排:
  1. 克羅地亞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利息和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上限為5%;及
  2. 香港居民如在克羅地亞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無須在克羅地亞課稅。
這份全面性協定在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就協定作出一項命令,有關命令會經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

有關香港與克羅地亞的全面性協定詳情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Croatia_HongKong.pdf)。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4/P2024012400292.htm

資科辦邀請團體成為2024及2025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籌辦機構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於2024年1月24日誠邀非牟利團體和業界組織提交建議書,籌辦2024及2025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

由資科辦舉辦的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旨在表揚及推廣優秀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發明和應用,以鼓勵香港業界精英和企業不斷追求創新和卓越。在業界、學術界及政府攜手推動下,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得到資訊科技業界的高度評價。自2006年舉辦以來,這項年度盛事已頒發超過2 000個獎項,表揚本地傑出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及方案。此外,獎項得主更有機會獲提名競逐區域及國際獎項。香港參賽作品在這些比賽當中屢獲殊榮,當中包括在「2023亞太資訊及通訊科技大獎」中贏得19個奬項,於「2023環球資訊及通訊科技卓越成就獎」奪得兩個獎項及於「2022「『創客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奪得獎項,他們印證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業界的卓越成就。

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將設八個獎項類別,包括:
  • 數碼娛樂獎
  • 金融科技獎
  • 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
  • 商業方案獎
  • 智慧生活獎
  • 智慧出行獎
  • 智慧市民獎
  • 學生創新獎
為了激發更多人工智能的創新應用,每個獎項類別都會增設一個嶄新獎項:「最佳人工智能應用」獎,以彰顯並表揚那些在相關範疇應用人工智能方面取得傑出成就的參賽作品。

資科辦歡迎各非牟利團體和業界組織申請成為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未來兩屆的籌辦機構。籌辦機構需負責募集及甄別參賽作品、透過其網絡推廣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統籌評選工作,以及籌辦個別獎項類別的頒獎典禮。資科辦會按既定評核機制及準則,以公開及公平的程序,考慮建議書的效益、機構的能力和過往的表現,從而甄選出籌辦機構。

提交建議書的截止日期為2月27日。團體或組織如有意成為籌辦機構,可於資科辦網站(www.ogcio.gov.hk/tc/business/tender_eoi_rfp/open_tender_notice.htm)下載申請資料(包括徵求建議書及建議表格)。有關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詳情,可瀏覽網站www.hkictawards.hk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4/P2024012400423.htm

有關認可機構為協助防範或偵測罪案而交換訊息的公眾諮詢

金管局於2024年1月23日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就容許認可機構為防範或偵測金融罪行而交換客戶帳戶訊息的建議徵詢意見。

近年全球各地包括香港的金融罪行個案大幅飆升,尤其是數碼詐騙。除了受害人蒙受損失外,大規模的數碼詐騙更可能削弱公眾對使用新數碼金融服務的信心。訊息交換是國際公認有效應對金融罪行的工具。儘管香港推出的公私營合作措施相當成功,不法分子利用金融體系轉移非法資金的威脅卻仍然存在,因此有需要加快訊息交換,以進一步支持科技及分析技術的進階應用,從而更有效地偵測及制止詐騙與傀儡戶口網絡,並阻截非法資金。

在此背景下,金管局邀請銀行業界及公眾人士就促進認可機構之間的訊息交換,包括為認可機構提供法律保障而修訂有關法例,以及保護數據私隱與保密客戶資料的機制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的安排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的相關發展大致相同。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全球詐騙及金融罪行風險急增。不法分子看準銀行之間存在的訊息差異,利用金融體系轉移和藏匿非法資金的情況日益增多。透過有效的訊息交換,銀行業、監管當局與執法機構可以在應對詐騙及金融罪行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助保障金融服務的消費者。」

公眾諮詢於2024年1月23日開始,至3月29日結束。諮詢文件載於金管局網站(www.hkma.gov.hk/chi/regulatory-resources/consultations/open/)。歡迎有興趣的機構或人士於截止日期或之前,以電郵(推薦方式)或郵寄向金管局提交意見。

有關新聞公報,請參閱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1/23/P2024012300353.htm


專題消息


與企業資金流有關的支援措施


因應中小企現金流壓力,SUCCESS編制了與企業資金流有關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更多資料


中小企資援組


由生產力局營運的「中小企資援組」自2020年1月1日開始投入服務,提高中小企業對政府資助計劃的認知,以鼓勵他們能更好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資援組會協助他們尋找合適的資助計劃,並解答申請上的疑難。

政府已撥款一億元由2023年開始的五年加強「中小企資援組」的服務。在2023年10月推出的加強服務將會包括到訪更多商會、工商大廈和共享工作空間及增加在社交媒體的宣傳,以加強推廣政府資助計劃,並同時提供更多一對一諮詢服務,以協助中小企業申請政府資助和提升能力,利用新技術以增強競爭力。 

有關「中小企資援組」詳情或查詢,請致電 / WhatsApp(只限文字訊息)2788 6868 或電郵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瀏覽https://www.hkpc.org/zh-HK/support-resource/sme-one/sme-reachout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BUD專項基金」)


隨著香港與土耳其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BUD專項基金」的資助地域範圍亦自2023年10月31日起擴展至土耳其,以進一步支援本地企業於該市場發展業務。「BUD專項基金」所涵蓋的經濟體數目從而增加至38個1

生產力局作為「BUD專項基金」執行機構,會定期舉辦研討會/網上研討會,以加強企業對「BUD專項基金」(包括「BUD專項基金」-申請易)的認識。有關「BUD專項基金」的詳情,請瀏覽基金網頁(www.bud.hkpc.org/) 或致電2788 6088與生產力局聯絡。
 

1除了新增加的土耳其外,「BUD專項基金」下涵蓋的其他37個經濟體包括內地、新西蘭、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門、東盟十國(包括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格魯吉亞、澳洲、奧地利、比利時-盧森堡經濟聯盟、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韓國、科威特、墨西哥、荷蘭、瑞典、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英國。

廉政公署防貪諮詢服務


中小企業需要有一套良好的管治制度,達至有效營運,以及協助其維持公司形象及生意對象的信心。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為此推介轄下的特設小組 — 防貪諮詢服務。有關服務專門就一般作業範疇(例如採購和人事管理),免費提供適切和保密的建議。企業可瀏覽該小組簡便易用的入門網站(https://cpas.icac.hk),查閱服務詳情,以及獲取合時實用的防貪資源,例如員工行為守則、防貪指南及工具、個案分析、防貪貼士和防貪警示。 企業亦可按此訂閱防貪諮詢服務的電子通訊,定期收取最新的防貪資訊。
 

免費知識產權諮詢服務


知識產權署在香港律師會的支援下,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對一的免費知識產權諮詢服務。如欲獲取更多資料及/或申請此服務,請瀏覽「香港 ─ 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專題網站:https://ip.gov.hk/tc/home/consultation-service/index.html

 

商貿消息

《駐粵經貿辦通訊》


最新的《駐粵經貿辦通訊》經已出版。

更多資料
 

內地商業資料通告


工貿署就內地的經濟貿易法律法規發出了一系列的商業資料通告,供業界參考。最新的商業資料通告經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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