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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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英文简称SUCCESS) 为中小企业提供营商资讯和谘询服务的机构。想寻找免费的营商资讯和实用的谘询服务,请即联络SUCCESS。

我们的网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sc_landing.html
我们的电邮:success@tid.gov.hk
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398 5133
(热线及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众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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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服务中心「四合一」综合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业对各项资助计划和支援措施的认知,工贸署已于2019年10月整合了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的「中小企服务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综合服务,企业可在任何一个中心取得一般营商资讯、资助计划资讯与谘询服务等。此外,工贸署亦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小企连线」的网站,让中小企业能在单一网上平台上获取由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政府部门提供的资讯和支援服务。

「中小企连线」网站:https://www.smelink.gov.hk/zh-CN/web/sme-portal/home.html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方便企业从单一平台获取由四个中心及多个政府部门所举办的研讨会、工作坊、展览、会议、训练课程等活动的信息和登记参与的超连结。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https://www.smelink.gov.hk/zh-CN/web/sme-portal/events-activities.html

最新消息

2023-24年度财政预算案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2023年2月22日发表2023-24年度财政预算案,主题为「稳中跃进、共拓繁荣新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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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 活动

「妥善管理知识产权助你升级转型」研讨会

(由SUCCESS于2023年3月9日于工业贸易大楼举行)

知识产权的价值不下于有形资产,中小企可如何把握知识产权带来的机遇,达至升级转型? 知识产权专家将会于是次研讨会中讲解知识产权与业务升级转型的关系,包括知识产权的角色和重要性、利用知识产权反映品牌价值的方法,以及开拓市场前的考虑因素。专家亦会分享企业申请知识产权注册时经常遇到的困难,并在问答环节解答观众的问题,协助中小企建立、管理和善用知识产权,以发展品牌和升级转型。(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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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专家」业务谘询服务个案分析集


SUCCESS的「问问专家」业务谘询服务为中小企业安排请教顾问专家,就「成立公司」、「企业策略」、「知识产权」和「法律事务」等25个谘询类别,为中小企业免费提供一般性业务谘询,解答其创业和营商疑难。

SUCCESS 精选顾问专家历年来给予中小企业营运者的专业意见并集结成「问问专家」业务谘询服务个案分析集,务求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实用方便的参考,协助他们解决中小企业创业和营商经常遇到的疑难。分析集的个案内容包括个别申请人的疑难和提问,以及顾问的专业意见,并以顾问分析该个案的学习精要作总结。

SUCCESS 最近于网站上刊载了十三篇新个案,内容涉及「市场及企业策略」、「公司类别、股权分配、帐目管理及税务」、「知识产权」、「电子商贸」、「中国商贸」及「法律事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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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继续优化税制以防跨境避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欢迎欧洲联盟(欧盟)于2023年2月14日正面评价香港制定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工作,新机制由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同时,特区政府将因应欧盟最近更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指引》,就源自外地处置资产(股份或股权权益以外)的收益,继续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

因应欧盟于2021年把香港列入税务合作事宜观察名单,特区政府已于2022年12月制定了《2022年税务(修订)(指明外地收入征税)条例》,就在香港收取的外地股息、利息、知识产权收入和处置股份或股权权益的收益引入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新机制已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避免在香港没有实质经济业务的跨国企业实体可能滥用香港的税务安排而导致有关收入双重不征税的情况。欧盟欢迎这正面进展,并确认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在股息、利息和知识产权收入方面完全符合欧盟原于2019年公布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指引》。

欧盟在2022年12月公布另一份指引,明确要求资本收益作为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所涵盖的收入类型,须符合经济实质要求。因此,正修订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税务管辖区(例如香港)将被保留在欧盟的观察名单内,直至有关税务管辖区在2023年年底前对外地资本收益的处理完成所需法例修订,并由2024年1月起实施。

欧盟不时就税务事宜的不同范畴发出或更新指引。一直以来,如欧盟正式公布新指引或更新指引,并一致地适用于所有相关税务管辖区,要求它们同一时间实施有关要求,香港会探讨进一步修订法例及谘询持份者意见,以显示香港积极参与国际税务合作,并维护香港的税务竞争力。香港被保留在该观察名单不会对香港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在制订经优化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时,香港会奉行数个主要原则,包括维持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并充分考虑香港税制的竞争力及尽量减轻企业的合规负担。在待制定的优化机制下,跨国企业实体若符合经济实质要求,其在香港收取的外地资本收益,不论属金融或非金融性质,可继续获豁免征税。个人、独立的本地公司及纯本地集团不会受到影响。

特区政府已经与欧盟沟通,以确定更新指引的具体要求,并就外地资本收益的处理方式,探讨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的方案。政府将会进行谘询工作,就拟议优化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征询持份者的意见,并会在完成所需法例修订后,要求欧盟尽快把香港从观察名单中剔除。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5/P2023021500461.htm

两项新措施优化食物业发牌制度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由2023年3月1日开始在食物业发牌制度下推出两项优化措施,即引入「专业核证制度」作为申领正式牌照的额外选择,以及大幅放宽对小食食肆售卖食物种类的限制,目的是在无损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尽量便利食肆的经营者和顾客。

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任何拟经营食物业的人士,必须申领由食环署签发的相关食物业牌照。为简化申领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以及让申请人更易遵从牌照要求,食环署引入「专业核证制度」,以「先发牌、后审查」的方式签发正式牌照。在新制度下,食环署接纳由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发的「符合规定证明书」及最终设计图则,作为符合各项卫生规定的证明。署方会基于该些证明先发出牌照,然后才派员实地覆核审查,以确认处所符合全部卫生规定。这项优化措施会率先应用于小食食肆及食物制造厂,申领正式牌照的人士可自由选择沿用现有机制(即待食环署人员完成最后实地审查才发牌)或采用新的专业核证制度。如运作畅顺和得到业界的支持,食环署会考虑把新制度推展至其他食物业牌照。

另外,根据现行小食食肆牌照的规定,持牌人只可从六个特定食物类别中选择其中一类食物出售(详细食物清单见https://www.fehd.gov.hk/sc_chi/howtoseries/forms/new/Specified_Snack_List.pdf)。食环署考虑到食物种类和烹调方式渐趋多元化,在不影响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决定放宽有关限制,由指定食物项目改为对食物烹调方式作出规范。在新制度下,小食食肆基本上可售卖任何种类的食物,但由于这类食肆一般规模较小,设备较简单,因此只可相应地采用较简单和不会产生大量油烟的烹调方式(例如烚、炖、蒸、焖、煎),座位间亦不得进行烹调或翻热食物,例如火锅、铁板烧或韩式烧烤等,以保障环境卫生和顾客安全。

上述新措施将适用于所有于2023年3月1日后新申请的小食食肆牌照。现有小食食肆持牌人/申请人可选择继续以售卖特定食物类别的原有模式经营,亦可向食环署申请更改其牌照上的特定食物类别。

有关「专业核证制度」和放宽对小食食肆售卖食物种类的限制的详情,可参阅食环署网页(https://www.fehd.gov.hk/sc_chi/index.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7/P2023021700323.htm

香港与东莞就海空货物联运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与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16日签署《关于「东莞—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暨空侧海空联运码头」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落实和促进两地之间「海空货物联运」模式的长远发展。

在「海空货物联运」模式下,机管局将于东莞设立上游「香港国际机场物流园」及在香港国际机场空侧管制区内设立「空侧海空联运货运码头」。内地出口货物可于上游物流园内预先完成航空安检、装箱或打板及收货,然后以符合香港空运货物保安的方式,在严密监管下无缝地运抵香港国际机场空侧的货运码头,无须重复安检程序便直接转运到世界各地。外国的空运货物亦可套用上述相反路线,经香港进口内地。相关的先导计划已于2021年年底展开,一直运作畅顺。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6/P2023021600443.htm
 

新增便利措施以协助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回港接受检验


运输署于2023年2月17日宣布,由2023年3月1日至31日推出新增的便利措施,以进一步协助香港车辆牌照逾期而滞留内地或澳门的过境车辆在指定日子,直接驶回在港已预约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车辆检验,以及续领香港车辆牌照。

新增的便利措施容许合资格的过境车辆可在指定日子经港珠澳大桥驾驶回港,并使用指定路线直接行驶至已预约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再办理续领车牌的手续。车主在申请时必须确认车辆符合道路安全考虑,适宜在道路上行驶。

符合申请资格的车主须在拟定车辆回港日两星期前向运输署递交表格,并提交以下文件:
  • 内地批准文件副本
  • 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副本
  • 指定╱后备司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有效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副本
  • 回港当日有效的香港第三者风险保险单/临时保险单副本
  • 回港当日有效的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澳门法定车辆保险」副本
  • 验车中心服务预约证明
  • 车辆性能状况申报表
成功申请人将获发批准信。获批准的车辆须依照批准信上列明的指定日期及路线,由指定司机将车辆经港珠澳大桥驾驶回港直接行驶至已预约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每日获准回港的车辆数目设有上限,运输署呼吁申请人尽早递交申请。运输署将会刊宪,豁免获批准的过境车辆在指定驾车回港当日的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

符合申请资格的车主,可在拟定车辆回港日期前两星期前亲身或经代理人透过电邮、邮寄或投递箱向运输署递交申请。运输署2023年3月1日起接受申请,申请程序及详情稍后在运输署网址(https://www.td.gov.hk/sc/home/index.html)公布。

与此同时,现有的便利措施已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让合资格的滞留内地或澳门过境车辆在指定日子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驾驶回港,并使用指定路线将车辆停泊在大桥香港口岸的指定停车场/指定地点,然后由车主自行安排的拖车服务把车辆拖至本港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再办理续领车牌的手续。现行的便利措施会与额外便利措施双轨并行,以期让更多合资格的过境车辆回港验车。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7/P2023021700185.htm

运输署加强协助的士业界及车主申请「易通行」


运输署于2023年2月17日表示,为加强协助的士业界申请「易通行」服务,由2023年2月20日起,除由隧道费服务商提供的四个客户服务中心外,运输署已在上环林士街及荃湾政府多层停车场增设专属服务站,为的士业界办理「易通行」车辆贴和司机卡,服务时间为每日上午十时至晚上九时。

的士车主和司机可由2023年2月18日起,到「易通行」网站https://www.hketoll.gov.hk/Landing或流动应用程式预约,已预约的的士车主和司机可于指定时间到「易通行」的四个客户服务中心或两个新增专属服务站,办理车辆贴和司机卡的申请。专属服务站会协助教导的士业司机如何使用「易通行」流用应用程式分拆隧道费。隧道费服务商亦已派大使到全港九个专用加气站协助的士车主和司机预约。专属服务站及加气站详情载于附件一

为避免混乱及减省排队等候时间,专属服务站只会为已预约的的士车主和司机提供服务,运输署呼吁业界尽量使用预约服务。驾车前往专属服务站的预约人士可获豁免一小时停车场收费。

此外,运输署由2023年2月17日至24日去信全港80万名车主,通知他们现时在运输署登记的电子联络方式(电邮地址或香港流动电话号码),信封和信件的样本见附件二

青沙管制区(尖山隧道、沙田岭隧道和大围隧道)由2023年5月7日上午五时起实施「易通行」。截至2023年2月16日,当局已发出超过46万个车辆贴。

运输署亦由2023年2月24日起,在全港加设34个谘询站,协助车主申请「易通行」服务,包括申请车辆贴、开立「易通行」户口、连结车辆至户口及设定缴费方式。

25个谘询站将设于港铁站,服务时间为每日上午九时至晚上九时;另外九个位于新界的谘询站则设于民政事务总署,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晚上七时(公众假期除外),谘询站的详情载于附件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7/P2023021700331.htm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21/P2023022100384.htm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环保商用车认可标准维持不变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环保商用车的认可标准、首次登记税宽减率及其宽减上限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维持不变。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保障公众健康,政府自2008年4月1日起,宽减环保商用车的首次登记税,以鼓励商用车车主选用排放性能比当时法定废气排放标准更佳的环保商用车。环保署每年按汽车科技发展情况、市场供应情况及当时法定的首次登记车辆废气排放标准检讨环保商用车的认可标准。

环保署会因应本地市场引入的新型号车辆定期更新环保商用车的列表。环保商用车税务宽减计划的详情可参阅以下网页:https://www.epd.gov.hk/epd/s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environment_friendly_commercial_vehicles.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20/P2023022000273.htm


第一期「亚洲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由2023年2月10日至6月30日接受申请


电影发展基金下的第一期「亚洲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由2023年2月10日至6月30日接受申请。计划将资助起用亚洲国家电影人合作拍摄的电影计划,制作富香港和亚洲文化的电影,让香港电影更容易打进国际市场,并达致深度交流和相互切磋学习的目的。

计划暂定分两期举行,两期合共资助最多八部电影,每部获资助电影最多可获资助900万元制作费。

计划的详情及申请表格可于香港电影发展局网页(https://www.fdc.gov.hk/sc/hkafcfs)下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0/P2023020900240.htm


内地当局由2023年2月20日起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


特区政府欢迎内地当局宣布在2023年2月20日起在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以便利大湾区内地人才南下来港进行科研、文教、卫健、法律、商务等交流访问。

在新措施下,符合内地当局订定的资格的六类人才(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及其他人才)可以向内地当局申请有效期五年、三年或一年的人才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香港,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0天。相较目前的商务签注的七天逗留期限,人才签注将大大提高合资格高端人才访港的便利性。如持人才签注的人士同时符合较早前特区政府在2023年2月1日起扩展的「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导计划」,亦可以访客身分在港参与指定短期活动而无须申请工作进入许可。

人才签注的推出正值香港与内地全面通关,措施有助促进大湾区内人才互动,为香港以至整个大湾区注入更大的发展动能,达至互利双赢。

根据现行安排,访港内地居民必须持有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及相关赴港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赴港签注的受理、审批及签发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新措施促进香港进一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便利人才在香港汇聚交流,为进一步推动大湾区建设发展取得实质的成果,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当局保持紧密沟通,以期在此良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大湾区人才交流和互动。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09/P2023020900696.htm

 

《2023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刊宪


政府于2023年2月17日在宪报刊登《2023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2)公告》(《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第424章)下附表2载列的四类儿童产品(附表2产品)的安全标准。

四类附表2产品为「家用双格床」、「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家用儿童高脚椅及多种用途高脚椅」及「儿童推车」。《公告》将于2023年8月1日生效。   

《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任何附表2产品,除非该产品符合附表2指明的最少一套安全标准的全部适用规定。该等标准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系采用的标准。政府一直留意有关标准检定机构对该等标准的更新或修订,并定期将最新生效的标准适用于在香港供应的产品,上一次更新于2022年9月生效。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7/P2023021700187.htm

 

《〈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及相关《实务守则》刊宪


政府于2023年2月17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2022年版权(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实施。

《修订条例》更新《版权条例》(第528章),以加强数码环境的版权保护,当中的修订包括为版权拥有人引入科技中立的专有传播权利和为针对侵犯该项新增权利订定刑事制裁;引入「安全港」制度,以鼓励联线服务提供者(服务提供者)与版权拥有人合作打击网上盗版活动;以及新增和扩阔多项版权豁免,包括允许某些在互联网上常见的活动使用版权作品,以及便利网上学习及图书馆、博物馆和档案室的运作等,让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版权作品之间可维持合适的平衡。

《生效日期公告》已于2023年2月22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为配合《修订条例》下的「安全港」制度的运作,政府亦于2023年2月17日在宪报刊登《实务守则》,就服务提供者在得知其服务平台出现网上盗版时可按《修订条例》下的「安全港」制度采取的相关做法和程序,提供实务指引。

政府会推出一系列宣传及教育活动以提高各持份者和市民对《修订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包括在知识产权署网页(https://www.ipd.gov.hk/sc/home/index.html)提供有关《修订条例》的相关资讯、派发宣传单张、为不同持份者举办简介会,以及透过电子传媒发放宣传短片和声带等。

《修订条例》生效后,香港海关会继续与版权拥有人合作,加强巡查及执法工作。海关会视乎个别案情和证据,根据经修订的《版权条例》采取执法行动,以进一步打击网上盗版活动。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17/P2023021700190.htm

 

适用于「欧盟数码新冠通行证机制」的本地新冠纪录2023年3月7日起可供下载


政府于2023年2月21日公布,由2023年3月7日起,市民可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新冠纪录系统)或「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下载适用于「欧盟数码新冠通行证机制」的本地疫苗接种、检测或康复纪录作出行用途。政府发言人提醒市民出行前须先了解目的地的最新入境规定,包括疫苗接种或检测的要求。

「通行证机制」在欧盟27个成员国和约50个参与国家及地区(名单载列于附件)之间认可通用。经完成技术对接后,欧盟于2023年2月21日宣布把香港发出的指定规格纪录纳入「通行证机制」,由香港发出并符合指定规格的疫苗接种、检测或康复纪录,获欧盟成员国和「通行证机制」参与国家及地区认可,持有人可以电子方式展示,或列印电子纪录为纸本,作出行之用。

由2023年3月7日起,持有有效本地疫苗接种、付费检测或康复纪录的市民,可通过新冠纪录系统,输入身分证明文件号码及系统要求的其他资讯,下载适用于「通行证机制」的相关纪录,又或先以「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确认身分,然后下载相关纪录。下载的详细方法将载列于新冠纪录系统网站。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302/21/P2023022100290.htm。

 

专题消息

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


因应中小企现金流压力,SUCCESS编制了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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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资援组


中小企在过去一年的经营可谓挑战不断,生产力局明白最直接帮到中小企的正是额外资金。「中小企资援组」(SME ReachOut)全力出动,走入工商地区,协助中小企了解各类型的政府资助计划,寻找合适的方案,渡过逆境,转危为机!

「中小企资援组」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投入服务,马不停蹄主动接触各行各业的中小企,透过免费面谈,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并解答申请上的疑难。

政府为中小企提供40多个资助计划,资助范畴、金额和要求各有不同,往往令一众中小企眼花撩乱。「中小企资援组」贴心的一对一免费谘询服务,可针对谘询人士的营商需要,集中介绍有关的政府资助计划,从而鼓励他们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增强企业实力,令发展更上一层楼。

有关「中小企资援组」详情或查询,请致电/ WhatsApp(只限文字讯息)2788 6868 或电邮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浏览https://www.hkpc.org/zh-CN/support-resource/sme-one/sme-reachout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工贸署已于2022年11月7日就「BUD专项基金」推出优化措施。

「BUD专项基金」下每间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由600万元增至700万元,而每间企业的获批项目上限由60个增至70个。

生产力局作为「BUD专项基金」执行机构,会定期举办研讨会/网上研讨会,以加强企业对「BUD专项基金」的认识。有关「BUD专项基金」的详情,请浏览基金网页(https://www.bud.hkpc.org/zh-hans/) 或致电2788 6088与生产力局联络。

2023年3月的活动资料如下:

 日期  研讨会专题
 2023年3月6日  BUD专项基金专题简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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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廉政公署防贪谘询服务


中小企业需要有一套良好的管治制度,达至有效营运,以及协助其维持公司形象及生意对象的信心。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为此推介辖下的特设小组—防贪谘询服务。有关服务专门就一般作业范畴(例如采购和人事管理),免费提供适切保密的建议。企业可浏览该小组简便易用的入门网站(https://cpas.icac.hk/CN/),查阅服务详情,以及获取合时实用的防贪资源,例如员工行为守则、防贪指南及工具、个案分析、防贪贴士和防贪警示。

企业亦可按此订阅防贪谘询服务的电子通讯,定期收取最新的防贪资讯。
 

免费知识产权谘询服务


知识产权署在香港律师会的支援下,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免费知识产权谘询服务。如欲获取更多资料及/或申请此服务,请浏览「香港─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专题网站:https://ip.gov.hk/sc/home/consultation-service/index.html

 

商贸消息

《驻粤经贸办通讯》


最新的《驻粤经贸办通讯》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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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商业资料通告


工贸署就内地的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发出了一系列的商业资料通告,供业界参考。最新的商业资料通告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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