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4年10月9日见证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与国家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咏箑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第二份修订协议(《修订协议二》)。
李家超说:「我衷心感谢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的关爱和支持,并感谢国家商务部和各有关部委积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就进一步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开放的建议。是次修订协议在不少香港特别具优势的服务领域都增添了开放措施,让香港服务提供者可以更容易在内地设立企业和发展业务、更多香港专业人士可在内地取得执业资格,以及更多优质的香港服务可提供予内地市场,同时为国家发展贡献服务和力量。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推动香港各界发挥『一国两制』独特优势,与内地业界携手推进专业服务业的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注入全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与国家商务部于2015年11月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安排》)框架下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使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双方于2019年11月签订协议修订《服务贸易协议》,增加开放措施,有关措施自2020年6月起实施。为进一步开放和便利服务贸易,回应香港业界更多参与内地市场发展的期望,双方同意再次修订《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24年10月9日签署新协议。
《修订协议二》在不少香港特别具优势的服务领域例如金融、建筑及相关工程、检测和认证、电信、电影、电视、旅游等都增添了开放措施,形式包括就企业的设立取消或放宽股权比例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就香港专业人士提供服务放宽资质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务输出内地市场放宽限制。大部分开放措施适用于内地全境,也有一些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试,具体例子如下:
(一)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允许香港产业测量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在广东省提供专业服务;以及允许已备案的香港工程建设谘询企业依法以联合体模式参与竞投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的项目谘询服务;
(二)电影: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不得投资电影制作的限制;以及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发行公司,经营以买断形式引进的香港影片的发行业务;
(三)电视:取消香港人士参与网络电视剧作主创人员的数量限制;以及允许香港制作的引进剧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后在内地广播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出;
(四)旅游:优化实施由香港入境的外国旅游团进入广东停留144小时免签政策,包括增加入境口岸及扩大停留区域至广东省全省,并为内地旅行社在高铁西九龙站接关提供便利;以及支持邮轮运输企业依法安排挂靠内地邮轮港口的国际邮轮航线。对于参与此类邮轮旅游线路的内地旅客,可凭护照及相关邮轮航程的确认文件,以过境方式赴港参与全部邮轮航程;及
(五)金融服务:取消香港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的要求;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设立的外国银行分行不得从事银行卡业务的限制;研究扩大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包括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持续推进并优化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以及持续推进内地与香港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互挂安排及债券通「南向通」、「北向通」业务。
另外,《修订协议二》也带来制度创新和加强对接,包括:
(一)新增「港资港法」和「港资港仲裁」作为便利香港投资者的措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城市注册的港资企业,协议选择使用香港或澳门法律为合同适用法;以及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注册的港资企业,选择香港或澳门为仲裁地。措施为香港企业提供弹性和便利,有助促进它们在内地投资和发展业务;
(二)新增「本地规制」的承诺,确保服务贸易规则的透明度、可预测性和效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企业于市场提供服务时,省却繁琐规则和降低贸易成本,以便利服务贸易;及
(三)在大部分服务领域取消香港服务提供者须在香港从事实质性经营三年的年期规定,不单能让香港的初创企业更早享受《安排》的优惠待遇,更可以吸引世界各地企业和人才立足香港开拓内地市场,增加本地就业、推动香港经济发展、发挥香港「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
《修订协议二》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有关《安排》的详情及最新资料,可浏览工业贸易署的专题网页(
www.tid.gov.hk/tc_chi/cepa/index.html)。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9/P2024100900262.htm。有关财政司司长在《修订协议二》签署仪式后会见传媒谈话内容,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9/P2024100900539.htm。
金管局与银行公会支持廉政公署推出《银行业诚信约章》
金管局及香港银行公会(银行公会)全力支持由廉政公署推出的《银行业诚信约章》(《诚信约章》),并于2024年10月9日联同廉政公署携手合办《诚信约章》启动礼。 30间银行的管理层出席是次启动礼,涵盖香港主要零售银行和私人财富管理银行,香港中资银行业协会和私人财富管理公会的代表亦有出席是次活动(见
附件)。
金管局一直鼓励银行推动诚信建设的工作。廉政公署的《诚信约章》旨在透过公私营合作建立交流平台,协助银行推行有效的诚信管理及反贪防贪措施。廉政公署会为银行业制定专门的防贪建议,向业界分享反贪个案,并定期安排相关专题培训予银行,从而进一步强化业界在诚信建设方面的工作,并引导诚实及负责任的业务操守。参与《诚信约章》的银行会承诺进一步加强内部反贪防贪能力,并向商业伙伴推广诚信文化。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廉政专员胡英明及银行公会主席林慧虹担任《诚信约章》启动礼主礼嘉宾,为推出《诚信约章》揭开序幕。廉政公署亦在启动礼上,首次公开展示其特意为《诚信约章》设计的标志。
余伟文在致欢迎辞时指出︰「客户信任是支持银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银行及其前线员工的专业精神和行为操守,是赢取客户信任的关键。廉政公署推出《诚信约章》有利于维持香港行体系稳定,亦有助巩固及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对香港银行业开拓新市场,包括中东和东南亚地区,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支持。」
胡英明在《诚信约章》启动礼上表示:「香港获公认为全球最廉洁地方之一,而金融业亦发展蓬勃。《诚信约章》结合廉洁与金融两项香港优势,体现银行业对诚信的要求和重视,加强反贪防贪能力,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林慧虹致辞时鼓励同业参与《诚信约章》,她指出︰「《诚信约章》会让公众更了解银行在维持廉洁社会、共同打击贪污的决心。」
有关《诚信约章》详情,可浏览廉政公署防贪谘询服务的相关网页
cpas.icac.hk/ZH/Info/TP_Library?cate_id=10046。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9/P2024100900358.htm。
多项海事法例修订刊宪
政府于2024年10月10日刊宪,制定八项修订规例/令/公告,以修订及更新海事法例。该八项修订为
《2024年领港条例(修订附表3及4)公告》;
《2024年〈2012年危险品(船运)规例〉(修订)规例》;
《2024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规例》;
《2024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渡轮终点码头)(修订)规例》;
《2024年船舶及港口管制(港口)(修订)令》;
《2024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修订)规例》;
《2024年商船(本地船只)(安全及检验)(修订)规例》;以及
《2024年商船(费用)(修订)规例》。
修订建议旨在更新和统一海事法例中大地测量参考基准的类别和格式,以及对各项海事法例作出杂项修订,包括指明新的专用碇泊处;更新船只航行监察服务下的无线电频道和区段;更新《无线电规则》的定义;删除已停用的电缆留用区;因应海岸线变化而调整不同大桥区域的界线;从指明跨境渡轮使用的终点码头的规例中移除已停止跨境客运的屯门客运码头;以及订明对香港船舶进行与工业人员安全证明书相关检验的费用及与该证明书相关的其他费用。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为维持香港作为国际海运枢纽的地位,政府致力定期更新海事法例,配合本地以至全球海事领域的最新发展。是次修订对确保香港海事法例与时并进至关重要。」
政府已就立法建议分别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海事处辖下的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领港事务谘询委员会、港口行动事务委员会,以及香港船队运作谘询委员会,并获得委员支持。
拟议法例修订将于2024年10月16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9/P2024100900199.htm。
人工智能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人工智能资助计划于2024年10月7日正式推出,欢迎合资格的机构向数码港提交申请。
为推动本港人工智能生态圈的发展,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拨款三十亿元,推行为期三年的资助计划,主要用作资助本地大学、研发机构及企业等善用数码港人工智能超算中心(数码港超算中心)所提供的算力,推动科研突破。
在资助计划下,合资格用户一般可获得的算力资助,最高为数码港超算中心服务定价的七成。有关资助申请将由政府委任的人工智能资助计划委员会进行评审及批准,包括具体的资助额度、期限及使用条件等。
数码港超算中心首阶段设施预计于2024年年底前正式投入服务,有关算力将逐步提升至每秒浮点运算约三千千万亿次(即3 000 petaFLOPS)的水平。
有关资助计划及申请详情,请浏览数码港专题网页
aisc.cyberport.hk/aiss/zh-hk/。如有查询,请联络资助计划秘书处(电邮:
aiss_enquiry@cyberpo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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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的适应期将于2024年10月21日届满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于2024年10月7日表示,管制即弃塑胶新法例的六个月适应期将于2024年10月21日完结。
环保署提醒所有相关商户为适应期满作出准备,如需要非塑胶替代品的资讯,可到访环保署的「绿色餐具平台」(
www.greentableware.hk),或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
在过去五个多月的适应期内,新法例成功起动了各界的「减废」潮流。餐饮业反映,很多外卖的食客已逐渐习惯自备可重用餐具。连锁食肆表示约八成顾客已选择不需要外卖餐具,食肆间约有三成甚至不再提供任何外卖餐具。
零售及服务业方面,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大部分市民已习惯使用雨伞除水器以取代塑胶雨伞袋;节庆时使用胶柄气球棒、萤光棒、派对帽等即弃塑胶产品的市民显著减少,商户亦积极配合转而售卖其他产品代替。
酒店业反映自新法例实施后,即弃塑胶用品的使用量大幅减少,不少旅客对于「走塑」的新措施亦表示支持。新法例的实施促进了市民和业界改变习惯,一个全新的「走塑、走即弃、绿色回收」文化正在社会上形成,开始迈向「走塑新里程」。
塑胶的应用十分广泛,并且深入人类生活,但是因着塑胶带来对环境生态的祸害,今天国际间已有共识:人类要迈向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行动减少、以至长远淘汰塑胶。
香港亦于2024年4月22日实施新法例,从源头减少使用即弃胶餐具及其他即弃塑胶产品为起点,以减低塑胶污染对海洋生态及人类健康的影响,并且和宣传教育双线进行,以建立社会「走塑」习惯和文化为目标。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7/P2024100700311.htm。
「创新科技嘉年华2024」将于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举行
创新科技署主办的「创新科技嘉年华2024」将于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在香港科学园举行。活动以「科技引路创新启航」为主题,获得超过75个合作伙伴支持,包括本地大学、研发中心及平台、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机构等,期望透过一系列富有趣味性的活动,向公众推广创科文化。 2024年的嘉年华亦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特色75活动及亮点庆祝活动之一。
创新科技署署长李国彬于10月4日出席嘉年华的新闻界预览时表示,创新科技署一直积极推动香港的创科发展,同时致力于推广创科文化。他指出「创新科技嘉年华」正是一个推动科普的年度旗舰项目,期望能借此加强大众对创科的关注,并培养年轻人对创科的兴趣,长远培育更多人才投身创新科技领域。
预览展出部分参与团队的研发项目,团队代表介绍其作品的意念来源、研发过程、特色、功能和应用范畴。当中包括由香港中文大学研发的「智能穿戴式腰背辅助外骨架」,为穿戴人士在移动重物时提供个人化的协助,减轻腰部的承重,降低腰痛风险,同时提升舒适度和安全性;而由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研发的「结合吸附和再生功能以去除牛仔纺织品废水中染料的系统」,采用氧化铝基吸附剂,从纺织废水中去除靛蓝染料,是环保及具成本效益的靛蓝染料处理方法。
此外,迦密主恩中学的团队介绍其研发的长者防骗装置——「『耆』逢敌『守』」,装置配备语音识别,透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寻找讯息中可疑字眼,发出图像警报,以减少电话骗案。该项发明分别在香港青年协会主办的香港学生科学比赛及由创新科技署主办、香港科技园公司协办的第二届「城市创科大挑战」中获奖。
「创新科技嘉年华2024」各活动伙伴将于香港科学园展出多项本地创新发明和科研成果,部分摊位更设有互动游戏。另外,嘉年华期间亦会举办约150场涵盖人工智能、节约能源等不同主题的创科工作坊和网上讲座。
2024年的嘉年华将会同时展出第二届「城市创科大挑战」的部分得奖方案原型,供参观者试用。为普及创科文化和推动创新科技在社会上的应用,第二届「城市创科大挑战」于2024年3月展开,以「香港有计」为主题,邀请社会各界就「山人有计」 (提升郊野公园和露营地点营运管理及远足者大自然体验)和「帮人有计」(提升对照顾者的支援)两个议题提供创科方案。经过多个阶段的评审后,在2024年8月的总决赛中颁发了超过50个奖项予来自中、小学组、大学/大专院校组及公开组的优胜者。
「创新科技嘉年华2024」所有活动费用全免,部分活动须预先登记,详情载于活动网页(
innocarnival.hk)。欢迎市民踊跃参加。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4/P2024100400461.htm。
差饷及地租须于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缴交
2024年10月至12月季度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并须于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缴交。
缴纳人缴交差饷及/或地租,可:
(一)使用银行自动转帐、转数快、缴费灵、网上银行或银行自动柜员机;
(二)上载电子支票/电子本票到「电子支票支付」网站:
www.payecheque.gov.hk;
(三)将划线支票邮寄香港深水埗邮政局邮政信箱28000号库务署收(请注意,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或
(四)前往本港任何一间邮政局或指定的便利店(即7-Eleven、OK便利店、VanGo或U购select)缴交。查询各区邮政局地址及办公时间,请致电香港邮政查询热线2921 2222或浏览网页
www.hongkongpost.hk。
如缴纳人仍未收到通知书,可经以下途径索取通知书补发本或查询应缴款额:(i)浏览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网页
www.rvd.gov.hk;(ii)致电2152 0111;(iii)传真2152 0113;或(iv)亲临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
请注意,本季及来季没有差饷宽减。通知书已列明应缴总额,缴纳人须于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缴交该应缴总额。是项规定并不能以没有收到或迟收通知书而改变,迟交的款额会被加征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六个月尚有欠款,逾期未缴的款额(包括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将再被加征百分之十的附加费。
如以自动转帐缴款,应缴差饷及/或地租款额会在2024年10月31日从缴纳人的银行帐户支付。缴纳人须确保其银行帐户于该日有足够存款支付该款项至转帐完成。
为支持环保,差饷物业估价署鼓励缴纳人采用该署免费提供的电子差饷地租单服务收取电子帐单及缴款,亦鼓励缴纳人使用自动转帐或其他电子缴费方式(例如:缴费灵、银行自动柜员机、网上银行或电子支票/电子本票)缴款,以减省排队的时间。直接付款授权书可在差饷物业估价署、民政事务处及各大银行索取,或致电2152 0111查询。缴纳人亦可在差饷物业估价署网页下载有关授权书。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4/P2024100300427.htm。
政府推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
政府于2024年10月2日公布推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以选出有潜质的表演艺术项目,培育它们成为具代表性及作长期公演的本地大型表演艺术项目。
在计划下,每个入围项目最高可获直接资助额1,000万元,用以支持项目在创意概念、舞台制作、场地租用、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开支。为引入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本地表演艺术的发展,并鼓励入围项目争取更大的观众支持,计划会就每个入围项目获得的私人赞助额及门劵收益另外提供相应的配对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入围项目必须在香港上演最少15场舞台表演,以及吸引共最少一万名购票入场的观众。此外,为贯彻计划以培育具代表性的本地大型表演艺术项目作长期公演的目标,入围项目如能在首轮演出获利,并在其后18个月内在香港推出第二轮与首轮规模相若的演出,将可获相等于首轮项目资助总额的20%的额外资助,以鼓励成功的项目长期在港公演。
政府发言人表示:「顾名思义,计划旨在申请中选出最优秀的项目作重点培育,对彰显香港的表演艺术实力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地位。」计划将会分两期推行,每期设有两个名额,第一期的申请详情将于2024年11月公布,以及在2024年底前开始接受申请。
2023年《施政报告》提出透过推行「重点演艺项目计划」,支持具代表性的本地大型重点表演艺术创作作长期公演,培育代表香港的世界级演艺作品及国际文化品牌,并吸引外地人士来港欣赏,建立面向世界的舞台。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2/P2024100200221.htm。
落实存款保障计划第一阶段的优化措施
随着
《2024年存款保障计划(修订)条例》于2024年7月12日刊宪,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第一阶段的优化措施已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已生效的优化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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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存户于每家银行的存款保障额由50万港元提升至8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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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银行供款机制,令存保计划下的存款保障基金能在保障额提高后的合理时间内,达到基金目标金额;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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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就私人银行客户进行不受保障存款交易时的负面披露规定。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主席刘燕卿表示:「我们乐见第一阶段的优化措施顺利落实,特别是银行存户由今天(2024年10月1日)起将受惠于提高至80万港元的保障额。我们已经展开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优化后存保计划的认知,并将继续与银行业界紧密合作,确保第二阶段的优化措施,能够于明年(2025年)1月顺利实施。」
第二阶段的优化措施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有关措施包括为受银行并购影响的存户提供优化保障,以及要求计划成员于其电子银行平台展示存保计划成员标志。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10/01/P2024092600536.htm。
香港海关扩展「中转易」至缅甸和洪都拉斯
认可机构为协助防范或侦测罪案而交换讯息的谘询总结
金管局于2024年9月30日发表有关认可机构为协助防范或侦测罪案而交换讯息的公众谘询总结(总结文件)。总结文件概述收到的主要意见、金管局的回应以及落实金管局建议的下一步措施。
金管局于2024年1月23日发出谘询文件,就促进认可机构为防范或侦测罪案交换客户帐户讯息(包括个人客户)的建议征询银行业及公众的意见。有关建议旨在协助保障银行客户和银行体系免被利用作诈骗、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
金管局在谘询期内合共收到18份回应,分别来自银行业、专业团体、公营机构、执法机构、相关公司和组织及市民,回应者普遍支持建议。金管局欢迎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下的个人资料私隐保障角度提出的意见,相关意见载于总结文件。
金管局会考虑收到的意见,并草拟落实建议所需的法律修订,作为《银行业条例》全面检视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时,金管局会就实施有关建议的实务事项与相关持份者继续保持沟通。
总结文件载于金管局网站。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9/30/P2024092700536.htm。
获授权流动网络营办商可于2025年4月1日起在指明建筑物免费装设流动通讯设施
经修订的《电讯条例》(第106章)第14条已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获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授权的流动网络营办商可进入于2025年4月1日或以后获批准建筑图则的指明建筑物的预留空间装设和维持流动通讯设施,而无须向该土地拥有人缴付费用。
《电讯条例》订明,指明建筑物涵盖新建及重建的商业、工业、住宅和旅馆楼宇,而新建的政府建筑物及公营房屋亦会跟随相关安排,预留空间供流动网络商装设流动通讯设施。
为落实新安排,通讯局经考虑电讯业界、地产发展商、建筑专业团体及物业管理业界的意见后,制定《在指明建筑物内设置流动接达设施以提供公共流动无线电通讯服务的工作守则》 (《工作守则》),订明在指明建筑物内装设流动通讯设施所需的基建设施的最低标准和具体要求。建筑事务监督已更新就《建筑物(规划)规例》(第123F章)第28A条而发布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 为电讯及广播服务而设的接达设施》(《作业备考(APP-84)》),订明指明建筑物需为装设流动通讯设施提供相关的楼面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规定。 《工作守则》及《作业备考(APP-84)》已同时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详情分别载于
通讯局网页及
屋宇署网页(只备英文版本)。
有关《电讯条例》的修订有助于指明建筑物内装设流动通讯设施的安排制度化,并理顺审批程序,以进一步扩展本地第五代流动服务(5G)的网络覆盖和促进香港发展成为智慧城市。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9/30/P20240930002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