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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

 

SUCCESS
电子通讯
14/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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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消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工业贸易署(工贸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英文简称SUCCESS) 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营商资讯和谘询服务。

我们的网站:https://www.success.tid.gov.hk/sc_landing.html
我们的电邮:success@tid.gov.hk
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852)2398 5133
(热线及柜台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至中午12:30及下午1:30至5:45,公众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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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服务中心「四合一」综合服务

为了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援,以及加深中小企业对各项资助计划和支援措施的认知,工贸署已于2019年10月整合了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即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的「中小企服务中心」、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的「中小企一站通」和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的「TecONE」,推出「四合一」的综合服务,企业可在任何一个中心取得一般营商资讯、资助计划资讯与谘询服务等。此外,工贸署亦设立了一个名为「中小企连线」的网站,让中小企业能在单一网上平台上获取由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政府部门提供的资讯和支援服务。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推出超过40个资助计划去推广和支援香港各行业及企业的发展。每个资助计划均有不同的涵盖范围、资助额及申请要求。 「中小企连线」的「政府资助计划」网页提供此40多个政府资助计划的资料,包括概述及有用的超连结。网页的搜寻工具支援多重筛选搜寻结果,方便企业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

中小企连线」的「活动日志」方便企业从单一平台获取由四个中心及多个政府部门所举办的研讨会、工作坊、展览、会议、训练课程等活动的信息和登记参与的超连结。
最新消息

2023-24香港工商业奖接受报名


香港特区政府全力支持的2023-24香港工商业奖,现正接受报名,欢迎从事制造业及服务业的香港公司参加。截止报名日期为2024年6月7日。

更多资料有关新闻公报

「四合一」研讨会系列


四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不时合作举办「四合一」研讨会系列。此研讨会系列于2024年上半年的主题为「电子商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及「资助计划」。其即将举行关于「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研讨会详情如下,欢迎有兴趣人士透过当中列出的连结登记,费用全免。

「中小企如何有效地实践ESG」研讨会

(2024年5月21日于工业贸易大楼举行)

此研讨会由工贸署辖下的「SUCCESS」举办。是次研讨会邀请到专家分享ESG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管理者在实践ESG中的领导角色,以及如何衡量成效。研讨会亦会分析人力资源于ESG的重要性,并且提供推动ESG的架构,以协助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和拓展绿色机遇。 (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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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CESS支持的活动

一. 「如何将ESG转化为业务增长的新质生产力?」研讨会

(2024年5月28日于厂商会大厦举行)

此研讨会由香港品牌发展局和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厂商会)主办,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研讨会将解读香港企业推动ESG的现况研究,透视企业在制订或实施ESG策略时经常遇到的挑战,协助企业有效地将ESG元素转化为推动业务增长的「新质生产力」,为品牌创造「新质」价值。(此研讨会以粤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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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提升员工幸福感,打造永续经营的幸福职场」网上课程

(2024年5月28日以网上直播形式举行)

此课程由生产力局提供,SUCCESS是支持机构之一。是次网上课程将分享企业如何推动员工生产力、创造力,以及提升其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此课程以粤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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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现正接受报名

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商标品牌培育大赛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合办,主题为「培育高价值商标品牌 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大赛现正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大赛官方网站
网上报名

《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

为保障雇员安全和机构运作顺畅,以及维持良好的劳资关系,雇主应尽早咨询雇员并与他们订明在热带气旋、暴雨警告、「极端情况」,以及其他恶劣天气下及其后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复工及遥距工作(如适用)等。

劳工处编制的《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守则)提供参考示例,让雇主按其行业性质、运作需要及服务迫切性制定适切其机构的工作安排,守则亦列明雇主在相关情况下须遵守的劳工法例责任,包括《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最低工资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

工作守则全文: www.labour.gov.hk/chs/public/pdf/wcp/Rainstorm.pdf

特区政府热烈欢迎「个人游」计划进一步扩展至太原市、呼和浩特市、哈尔滨市、拉萨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政府发言人于2024年5月11日表示,香港特区政府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中央政府进一步优化「个人游」计划,扩展至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回应了特区政府有关再度扩大「个人游」计划的建议,更让八市的居民可更灵活便捷地探索香港作为旅游目的地的独特魅力。连同2024年3月6日起将「个人游」计划扩展至陕西省西安市和山东省青岛市,「个人游」计划将涵盖59个城市,包括了全国所有省会城市。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我感谢中央对香港的殷切关顾,全力支持香港实现由治及兴。继今年推出的多项挺港惠港措施,中央再度积极回应特区政府的建议,把『个人游』计划进一步扩展至八个城市,让『个人游』计划的适用城市将增至59个,涵盖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对提振香港旅游业以至整体经济发展、对促进内地与香港居民民心相通,意义重大。」

李家超续说:「这八个城市皆为省会城市,人口多,经济增长大,是高消费群城市。进一步扩大『个人游』计划将有力提振香港的旅游业、零售业、餐饮业、酒店业及相关行业等的经济活动带来大量的收益,同时推动香港与不同省会城市居民的双向奔赴。我们期望香港与八个城市居民的交往,随着『个人游』计划的优化会日趋频密。」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说:「中央政府一直密切关心香港的经济和旅游发展。『个人游』旅客是推动香港旅游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逐步优化『个人游』计划有助提振香港的经济发展,惠及多个旅游相关行业如零售、餐饮、酒店住宿等。政府各部门会与相关机构及旅游业界加强协调和保持沟通,建立和提升香港与八个城市的直航运力,同时确保口岸、旅游设施、酒店及公共交通网络等运作畅顺,迎接旅客到访。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会马上在各个城市加强推广工作,亦会邀请有关城市的业界代表到港参与宣传活动,结合业界的力量开拓相关客源市场。香港的旅客承载能力在过去几年有所提升,政府有信心为更多来自不同客源地的旅客提供丰富优质的旅游体验。」

杨润雄指出,本港旅游业在过去一年复苏势头强劲,但面对旅客旅游习惯的改变,特区旅游业界和相关行业,必须积极求变,发挥香港的特色,为旅客提供更多、更新、更多元的旅游体验,配合高质的服务态度,让旅客宾至如归。特区政府会继续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透过开发旅游新路线新产品,弘扬热情好客之道,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落实「香港无处不旅游」,将香港「最佳旅游目的地」的招牌擦得更亮。

他续说:「我们期望香港与八市居民的交往,随着『个人游』计划的优化会日趋频密,达至民心相通。香港有中西文化荟萃的独特背景,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包括主题公园、郊野公园、自然生态、行山径、历史古迹、优美海港、灿烂夜色、东西美食,而传统节庆和潮流文化活动更是数之不尽,旅客在全年不同时间到访都能体验到香港丰富多彩的都会魅力。单单在五、六月期间,香港便有长洲太平清醮、佛诞嘉年华、法国五月艺术节、中华文化节和香港国际龙舟邀请赛等一连串多元化的大型活动,中环海滨活动空间亦继续有大型演唱会举行。我们热切期待更多来自不同城市的旅客深度探索香港。」

为向旅客推介香港的旅游景点和活动,旅发局已在DiscoverHongKong.com网页上整合一系列行程指南并提供不同活动的资料,方便旅客规划在港行程。

「个人游」计划自2003年7月28日起,按《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主体文件实施,指定内地城市的合资格居民可申请「个人游」签注,以个人身分访港。 「个人游」计划最初在四个广东省城市(东莞、中山、江门、佛山)推行,其后陆续增加城市数目至2024年3月共51个内地城市。随着太原市、呼和浩特市、哈尔滨市、拉萨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加入「个人游」计划,2024年5月27日起,「个人游」计划下的适用城市将增至59个。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11/P2024051100274.htm?fontSize=1
 

卫生署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辖下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签署《关于中药标准研究、中药标本馆领域的合作安排》

卫生署于2024年5月9日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检院)签署《关于中药标准研究、中药标本馆领域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加强双方在技术、人才和学术交流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中药传承创新的现代化工作。中检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的直属机构。

《合作安排》在药监局局长李利见证下,由卫生署署长林文健医生和中检院院长安抚东签署。合作内容包括开展中药材标准化技术交流、建立中药标本领域合作机制,以及人才和学术交流等。 《合作安排》亦有助进一步推进中药传承创新的现代化工作,提升中药质量及安全以保障市民的健康。

签署仪式后,李利代表药监局向特区政府送赠二十一种中药材标本。其中一套冬虫夏草标本除呈现其不同的生长阶段外,亦展示内地不同产地的冬虫夏草,对加强中药材鉴别有重要作用。

林文健医生于致辞时说:「感谢药监局和中检院一直以来支持特区政府的中医药发展,以及进一步深化与卫生署的规管策略及工作上的合作。今天(2024年5月9日)特别感谢药监局及中检院再次赠送珍贵的中药标本予特区政府,这对我们的中药检测、研究、教育,以及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十分重要。」

同日,李利和安抚东在林文健医生陪同下,率领代表团到访卫生署辖下位于香港科学园的政府中药检测中心(检测中心),参观检测中心的实验室和中药标本馆等设施,并听取卫生署人员讲解由检测中心构建的「数码中药标本馆」网站,了解本港中药检测科研工作的最新进展。

卫生署一直与药监局及中检院紧密合作,积极推动在中药检测、参考标准研究及中药标本馆等领域的交流。卫生署于2017年成立政府中药检测中心,药监局和中检院当时就中药标本馆的筹建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及宝贵意见,又送赠珍贵及具代表性的常用中药材标本予特区政府,以完善中药标本馆的馆藏,并为香港的中药科研及产业提供有用的实物参考对照,有助香港中药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首批标本已于2019年起在检测中心展出。此外,检测中心自成立至今,已完成12个研究及专题项目,并已上载至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网站。  

检测中心永久大楼预期于2025年年底起分阶段投入服务。永久大楼将设立中药标本实验室,收集中药材及其原动植物标本,并开放予公众、业界和国际科研机构参观。检测中心将继续致力利用先进科技并通过科研,研发一系列国际认可的中药及相关产品的参考标准,并透过技术转移予中药业界,加强业界对中药及相关产品的品质控制,推动中药的高质量发展。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9/P2024050900282.htm?fontSize=1

《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修订本颁布

劳工处于2024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实务守则》),取代于2018年2月9日颁布的《实务守则》。

根据《雇佣条例》,劳工处处长可发出《实务守则》,列出经办、管理或控制职业介绍所的原则、程序、指引及标准。因应近年公众对职业介绍所服务提出的关注及在公众谘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修订的《实务守则》引入更多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应达到的标准。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新引入的标准主要包括要求职业介绍所在作出牌照申请及续牌申请时,须向劳工处填报其是否与任何财务机构有关联;并规定职业介绍所不得向求职者提供有关个人贷款的资讯,以及不得扣押求职者的雇佣合约,迫使其支付或偿还任何款项。针对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涉嫌滥用提早终止雇佣合约以转换雇主的情况,修订的《实务守则》规定职业介绍所须向外佣求职者清楚讲解与外佣相关的入境规定,以及不得采用向在职外佣提供金钱诱因等营商手法,诱使其提早终止雇佣合约。」

「为进一步保障外佣雇主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修订的《实务守则》要求职业介绍所须在与外佣雇主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就各项服务类别订明收费金额;并清楚说明如职业介绍所未能完成所有服务,或外佣在两年的合约期内提早终止雇佣合约,职业介绍所会否提供退款或另选外佣的安排。根据修订的《实务守则》,职业介绍所须向劳工处提供与外佣求职者临时居所有关的资料,并确保遵行相关规定。职业介绍所亦不得公开张贴、展示或披露求职者及有关人士的敏感个人资料。」

发言人提醒职业介绍所必须依从《实务守则》的要求营运。根据《雇佣条例》,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或拟作为持牌人的人士、其有关连人士或受雇人员如没有遵从《实务守则》,处长可拒绝发出、续发或撤销其职业介绍所牌照。

公众人士可在办公时间内,到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办公室(地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免费查阅《实务守则》。 《实务守则》亦可在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www.eaa.labour.gov.hk)下载。

如就《实务守则》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115 3665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9/P2024050700458.htm?fontSize=1
 

劳工处扩展「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

劳工处于2024年5月9日起增加「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先导计划)所涵盖的行业,除原有的建造业外,亦扩展至饮食及酒店业和运输及物流业,以协助更多相关行业的工伤雇员早日康复及重投工作。

先导计划于2022年9月推出,为期三年,以个案管理模式为参与的工伤雇员提供快捷及经协调的私家门诊复康治疗服务,包括医药治疗(由普通科医生/家庭医生、骨科医生或职业医学科医生提供)、物理治疗、职业治疗及影像检测服务。每名参加者均有个案经理跟进复康治疗及协助重投工作安排。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扩展先导计划可让更多工伤雇员受惠。在政府的资助下,参加者只需支付等同公立医院服务的收费,便可获得私家复康治疗服务,减省轮候服务的时间,把握黄金治疗期。雇员尽早康复并重投工作,亦有助维持雇主的生产力。」

参加先导计划的工伤雇员须符合以下资格:
  1. 遭遇工伤时从事建造业、饮食及酒店业或运输及物流业*;
  2. 因工伤以致肌肉骨骼受伤,或患上《雇员补偿条例》订明并与肌肉骨骼有关的职业病;
  3. 遭遇工伤六星期后仍未复工或预期未能在六星期内复工。
(*饮食及酒店业和运输及物流业雇员的工伤于2024年4月1日或以后发生。)

先导计划下的复康治疗、个案管理以及协助重投工作的服务由获政府委聘的盈健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雅名有限公司提供。该机构成立了工伤复康办事处,并联同其策略伙伴香港中文大学医院,在劳工处的监督下实施先导计划。

劳工处和工伤复康办事处会根据已呈报的工伤个案,初步识别合适的工伤雇员,联络他们介绍先导计划。工伤雇员须经个案医生进行临床评估以确定其伤患适合在计划下接受治疗。

发言人提醒雇主应遵守《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尽快向劳工处呈报工伤个案,让合资格的工伤雇员能及早参加先导计划,接受复康治疗。

有关先导计划的详情,可浏览工伤复康办事处网站(www.prp-wiro.gov.hk)或致电2293 7000。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9/P2024050600262.htm?fontSize=1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12/P2024051000577.htm?fontSize=1
 

长者学苑发展基金接受拨款申请至2024年5月31日

长者学苑发展基金委员会现正接受新一轮的拨款申请,有意开办长者学苑的中、小学办学团体和专上院校,以及有意举办鼓励长者学习及促进长幼共融活动的机构,可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向基金委员会秘书处递交申请。

「长者学苑计划」旨在推动长者持续学习和「积极乐颐年」,并促进跨代共融。基金主要资助中、小学及专上院校成立长者学苑,为长者提供在学校环境学习的机会,以及资助鼓励长者学习及促进长幼共融的活动。

每间获批在中、小学成立的长者学苑将获拨款122,000元,以推行为期三年的「长者学苑计划」。已完成首三年计划的长者学苑则可申请60,000元拨款推行为期两年的计划。

至于在专上院校提供长者学苑课程及其他类别的申请,基金委员会将视乎个别申请内容而审批及决定拨款额。

申请拨款的详情可于「长者学苑计划」网站(www.elderacademy.org.hk)下载。如有查询,请与基金委员会秘书处(电话:3655 5861/3655 5007,电邮:ea@lwb.gov.hk)联络。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7/P2024050700200.htm?fontSize=1

食安中心向业界介绍香港制造食品进入内地市场的便利通关安排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发言人于2024年5月7日表示,有关《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便利通关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新措施于2024年5月21日推出。符合特定要求的港产食品,在内地海关实地查验无异常,但仍须接受抽样检测,则在抽样后可直接放行,无需等待检测结果。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及生态局与国家海关总署于2023年11月27日签署《合作协议》,为符合要求的食品设立便利通关安排以缩短清关所需时间,进一步保障香港输往内地食品的安全及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本地食品生产业发展。食安中心与海关总署已落实《合作协议》的操作细节,例如食品的检测要求等。食安中心会对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进行特别监管,以确保其符合内地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发言人表示:「《合作协议》有助对输内地香港制造食品实现从源头监控食物安全,达致口岸便利通关的目标;既促进香港与内地特别是大湾区的食品贸易,亦深化两地在食物安全监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贯彻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纲要》。便利通关安排得以顺利推行,是政府与业界共同努力的成果。食安中心已安排简介会,向本港食品业界介绍新措施的详情。」

便利通关安排首阶段先涵盖三大类食品,包括(1)饮料及冷冻饮品(不包括含酒精类及奶类饮品);(2)饼干、糕点及面包;以及(3)糖果及巧克力(包括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实施便利通关安排的内地口岸包括深圳海关辖区口岸和拱北海关辖区口岸。根据政府统计处资料,2023年相关类别的港产食品输往内地的出口货量共超过5 170万公斤,货值约为28.4亿元,占同年输往内地所有港产食品总货值约56 %,以输往内地所有港产货品总货值计则约为11%。

在新措施下,有意参与的本地食品生产商需向食安中心申请「便利通关准许」。食安中心会在审核有关食品生产商的资格后,向通过审核的食品生产商发出「便利通关准许」,相关要求包括持有由食环署签发的有效食物制造厂牌照,食品须于牌照指明的食物制造厂内制造,而食物制造厂具备获认证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即ISO 22000或HACCP证书,并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及法规。食品生产商再按每批次出口到内地的食品向食安中心申请「动物制食品卫生证书」或「食物检查证书」。此外,有关食品批次亦须附有「CEPA原产地证书」。

新措施的详情,包括申请表格及相关申请指引已上载食安中心网页(www.cfs.gov.hk)。食安中心会继续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为业界提供适切支援。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7/P2024050700236.htm?fontSize=1

香港金融管理局欢迎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上线试行

深圳及香港两地于2024年5月6日宣布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已上线试行。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和数据代码(即hash values)进行文件验证,不涉及数据原文件的跨境传输和储存,实现数据用户自主携带资料的可信验证。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一直与内地监管机构紧密合作,促进粤港两地金融科技发展和数据跨境流动,支持金融机构于有序、安全及合规的前提下,透过金融科技推进跨境数据使用。

近月,金管局与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圳市港澳办、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共同协调和推进深港跨境数据验证平台(注)的建设和开展测试。

平台首阶段将在跨境金融领域率先展开试行,涵盖信贷报告及企业客户开户资料文件验证场景。

金管局会继续与内地监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协助更多银行就深港跨境数据验证进行测试,并配合金管局与业界通过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沟通合作,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流通,进一步提升银行的营运效率和风险管理。

注:平台由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深智城集团、香港科技园公司作为深港两地平台运营方,微众银行参与研究及提供技术支持。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6/P2024042500425.htm?fontSize=1。 

「开拓内地电影市场资助计划」开始接受报名

电影发展基金下的「开拓内地电影市场资助计划」于2024年5月6日开始接受报名。计划旨在支持香港电影公司和内地文化企业投资和推动香港导演的制作,增加香港电影进入内地电影市场的机会,同时培育更多能打进内地电影市场的香港导演。香港电影发展局及创意香港在4月20日于北京举办的第十四届北京国际电影节就计划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介绍其内容。

香港电影发展局主席王英伟博士说:「内地电影市场及观众规模庞大,我们期待新计划能加强两地人才之间的交流,以制作更多优秀的电影作品给广大的香港及内地观众,促进香港电影业与内地的合作。」

计划全年接受申请。电影计划的制作预算必须在港币2,500万元至港币1.5亿元之间,获批电影必须在香港电影院公开上映,如成功在内地电影院公开上映,电影计划将会获港币1,000万元的政府融资;如电影最终未能在内地电影院或串流平台公开上映,政府的融资金额将相应下调。

计划的详情及申请表格可于香港电影发展局网页(www.fdc.gov.hk/tc/ffsmm)下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6/P2024050600203.htm?fontSize=1

金管局公布延长「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及扩大资助范围至转型融资工具的详情

金管局于2024年5月3日就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宣布延长「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助计划」(资助计划)公布详情。

资助计划在2021年5月推出,向在香港发行的合资格绿色和可持续债务工具提供资助。财政司司长在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延长资助计划三年至2027年,并扩大资助范围至转型债券及贷款,以进一步鼓励区内相关行业利用香港的转型融资平台逐步减碳。

经谘询业界后,金管局更新了资助计划的指引(更新指引)(只有英文版本),并将在资助计划延长当日(2024年5月10日)起生效。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香港是亚洲领先的绿色金融中心,近年来在香港安排发行的国际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占区内市场超过三分之一。资助计划有助促进可持续金融活动、丰富本地生态圈及推动良好市场做法。延长资助计划并扩大资助范围至转型融资工具,再次展示香港致力支持区内转型活动及融资以加强应对气候挑战的力度。」

金管局将继续管理资助计划,并会留意市场发展和业界反馈。资助计划的设计,如申请资格、合资格开支、资助金额及申请程序等,或会因应需要不时作出调整。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3/P2024050300522.htm?fontSize=1

有关风险为本资本制度和保险中介人费用的附属法例刊宪

政府于2024年5月3日在宪报刊登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订立有关香港保险业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以及向保险中介人收取牌照费和相关费用的附属法例。

继《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于2023年7月制定,引入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法律框架并调整相关规定,现就详细要求订立以下各项附属法例以实施新制度:
  1. 《2024年保险业(精算师资格)(修订)规例》
  2. 《2024年保险业(订明费用)(修订)规例》
  3. 《2024年保险业(授权费及年费)(修订)规例》
  4. 《2024年保险业(征费)(修订)令》
  5. 《〈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6. 《〈保险业(长期负债厘定)规则〉(废除)规则》
  7. 《〈保险业(偿付准备金)规则〉(废除)规则》
  8. 《〈保险业(一般业务)(估值)规则〉(废除)规则》
  9. 《保险业(豁免委任精算师)规则》
  10. 《保险业(估值及资本)规则》
  11. 《保险业(呈交报表、报告及资料)规则》
  12. 《保险业(维持在香港的资产)规则》
  13. 《保险业(海事保险人及专属自保保险人)规则》;及
  14. 《保险业(劳合社)规则》
《2024年保险业(订明费用)(修订)规例》亦因应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接管香港所有保险中介人监管工作始起的五年豁免期届满,就牌照申请及其他指明事宜应缴付的费用作出规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为加强香港保险业的财务稳健状况,与国际标准看齐,政府联同保监局订定推行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的估值、资本、报吿及其他详细要求。我们已进行广泛谘询并回应业界的意见,务求在提升监管制度和推动保险业发展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发言人续说:「保险中介人应缴付的牌照费及相关费用水平反映保监局谘询业界所达成的共识。实施新资本制度及恢复保险中介人收费均有助保险业审慎监管。」

《〈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风险为本资本制度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关保险中介人牌照费及相关费用的条文将于2024年9月23日生效。

共14项附属法例已于2024年5月8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3/P2024050300165.htm?fontSize=1

政府就《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2.0》推展业界谘询至2024年6月14日

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旅游事务署于2024年5月2日就制订《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2.0》(《蓝图2.0》)在政府总部举行谘询会,多名旅游业界代表出席及发表意见。

政府在2017年10月公布《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蓝图》),为本港旅游业订定愿景、目标及四大长远发展策略,并提出短、中、长期措施。旅游业作为香港经济主要动力之一,行政长官于2023年《施政报告》中提出政府将更新《蓝图》,制订相应的未来工作计划、具体行动、措施和绩效指标以制订《蓝图2.0》,进一步拉动不同产业共同推动本港旅游业发展。

政府已就《蓝图2.0》展开业界谘询,谘询期至6月14日结束。在谘询期间,政府透过书面或会面形式,邀请旅游业界代表,以及相关的组织和持份者,就《蓝图2.0》提供意见。欢迎各持份者于6月14日或之前透过电邮(tourismblueprint@cstb.gov.hk)、传真(3848 4127)或邮递(香港炮台山电气道218号港汇东11楼)向旅游事务署提交书面意见。

政府预期于2024年内公布《蓝图2.0》,提出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工作的目标和主要方向,以拉动不同产业共同推动本港旅游业提速和提质发展。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2/P2024050200232.htm

劳工处推出经修订的《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热警告

劳工处于2024年5月2日推出经修订的《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和实施经优化的工作暑热警告系统,协助雇主及雇员采取适当措施,预防在酷热天气下或高温环境中工作而引致中暑。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因应持份者就劳工处于2023年5月推出的《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提出的意见,劳工处适当加强指引的部分内容,让雇主和雇员更清楚了解指引提供的原则和建议,帮助他们有效实施预防中暑措施。」

此外,劳工处透过天文台的协助,调整工作暑热警告的取消机制,以尽量减少警告取消后在短时间内重发的情况。同时,劳工处在发出、更新或取消工作暑热警告时,亦会参考天文台的「极端酷热天气」特别提示。若天文台发出「极端酷热天气」特别提示,即使香港暑热指数未达至发出工作暑热警告的水平,劳工处亦会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

市民可透过「香港政府通知你」及「我的天文台」手机应用程式接收有关工作暑热警告的讯息。警告信息同时亦会透过政府新闻公报、香港天文台网页及各大媒体发布。

有关经修订的《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及工作暑热警告,请参阅劳工处网页https://www.labour.gov.hk/chs/news/prevention_of_heat_stroke_at_work.htm或浏览职业安全健康局的专题网页https://www.noheatstress.hk/zh-hans/。如有查询,请致电劳工处热线2559 2297或2852 4041。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2/P2024050200342.htm

税务局发出个别人士报税表

税务局于2024年5月2日发出约244万份2023/24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并促请纳税人准时递交。一般人士的交表限期为一个月(即6月3日或之前),而经营独资业务人士的限期则为三个月(即8月2日或之前)。选择网上报税的人士可自动获延期一个月(即一般人士可自动延至7月3日,经营独资业务人士则自动延至9月2日)。

税务局局长谭大鹏于2024年5月2日主持记者会,介绍填报2023/24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事宜,报告2023至4年度的税收情况,并简介利得税电子报税最新功能。

他表示,政府在2024至25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了宽减2023/24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3,000元为上限;以及由2024/25课税年度起,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将实施标准税率两级制。

此外,2023年《施政报告》宣布,提高与新生子女同住的纳税人的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扣除限额。由2024/25课税年度起,与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出生的子女同住的合资格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其居所贷款利息或住宅租金的扣除上限将由现时的100,000元增至120,000元。

落实以上三项税务措施的条例草案已提交立法会审议。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2023/24课税年度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建议的税款宽减将会在评税中反映;而在计算2024/25课税年度薪俸税暂缴税款时,税务局会按合资格的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厘定其可容许作出扣除的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款额,及于适用的个案采用两级制标准税率。

谭大鹏亦简介了2023年《施政报告》中另一项税务措施的建议。由2024/25课税年度起,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将设立辅助生育服务开支扣除,每个课税年度的最高扣除额为100,000元。当局将开展有关立法程序以落实该建议。

税务局鼓励纳税人透过「税务易」电子服务平台提交报税表,不但方便、安全和环保,更可确保报税表能准时送达税务局。「智方便+」用户亦可透过数码签署功能在网上签署及递交电子报税表。

税务局亦提醒选择以邮寄方式递交报税表的纳税人,须留意投寄时有否支付足额邮资。

纳税人在填表时如有疑问,可登入税务局网页浏览「网上税务讲座」的资讯(https://www.ird.gov.hk/chs/tax/esem_ctr.htm),或在「问答专栏」提出问题。由2024年5月2日至6月3日期间,税务局额外调配职员接听查询热线187 8022,并延长查询热线服务时间:星期一至五延长至下午7时,星期六由上午9时至下午1时,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税务局于2023年推出新模式的利得税电子报税措施,让法团及业务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佐证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利得税计算表﹚。税务局指出已于2024年4月在「税务易」推出经优化的利得税电子报税版本,以提升及更新其功能。有关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详情,可参阅税务局网页(https://www.ird.gov.hk/chs/tax/bus_epf.htmhttps://www.ird.gov.hk/chs/tax/bus_ixbrl.htm)。

此外,谭大鹏提醒纳税人须提防声称由税务局发出的欺诈电邮。他表示,税务局只会以指定电邮地址(e_alert@ird.gov.hk)通知纳税人登入「税务易」账户查阅税务状况,不会在电邮中附上超连结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个人、银行帐户或信用卡资料。纳税人应提高警觉,不要开启可疑电邮。

在税收方面,谭大鹏简报了在2023至24财政年度,税务局共收到3,420亿元税款(详细数据载于附件一),较上一年度减少182亿元。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2/P2024050200224.htm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修订建议公众谘询至2024年6月2日

政府于2024年5月2日就《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条例》)修订建议展开公众谘询,欢迎公众人士提出意见。

《条例》在2017年6月30日生效实施,订立发牌制度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以确保私营骨灰安置所符合各项法例和政府规定,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以及促进业界可持续发展,并以务实体恤的原则,处理在政府正式公布制定发牌制度的建议前已在营办并已有骨灰安放于其龛位的的骨灰安置所(即「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的营运事宜。政府总结了实际运作经验及检视《条例》后,现建议修订《条例》中若干条文,以完善执行细节,务求更有效地实施私营骨灰安置所的规管制度。

是次谘询的主要修订建议包括:
  1. 为符合有关资格及条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供申请豁免书的选项,若它们最终不获发牌照,亦可在获批豁免书(若申请及获批的话)后,冻结在现有规模继续营运,以避免大量已安放骨灰被迁移或已购买龛位者蒙受损失;
  2. 提高不遵从「执法通知」的罚则,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阻吓力;
  3. 新增罪行以针对处理违规行为,包括出售超出「骨灰安放容量」的安放权及出售或出租未经批准的骨灰坛位,以及在撤销或暂时吊销出售安放权的授权下继续出售安放权等;
  4. 订明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在考虑上诉人提交新证据时须符合的条件;及
  5. 订明《条例》不适用于符合指明条件的登记石厂。
政府发言人说︰「政府秉持务实和体恤的原则处理『截算前骨灰安置所』,以纠正设立发牌制度前的违规情况,并尽量避免因『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结业而须迁移大量已安放的骨灰或令已购买龛位者身故后无法安放骨灰,而引致社会不安。《条例》检讨亦已充分顾及『截算前骨灰安置所』对邻近小区、交通和环境的影响,以及现行城市规划程序,以平衡公众利益。政府已在2024年2月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简介建议法例修订方向,现藉谘询文件邀请社会各界提出意见,以完善私营骨灰安置所的规管制度。」

谘询文件已上载食物环境卫生署网页(https://www.fehd.gov.hk/sc_chi/public_consultation/pco2024.html),回馈意见表载于谘询文件的附件。公众人士可由2024年5月2日起至6月2日透过邮寄(长沙湾邮政局邮政信箱80011号食物环境卫生署私营骨灰安置所事务办事处)、传真(2827 2908)、或电邮(pco_review@fehd.gov.hk)提交意见。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5/02/P2024050200207.htm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的建议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有关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检讨机制)的建议,包括每年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一次(「一年一检」);采用方程式以实行「一年一检」,以及在实施上述新检讨机制五年至10年后作出检讨。

经进行广泛谘询及参考过往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经验,委员会建议实行「一年一检」,令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更紧贴社会经济变化及更有效保障基层雇员的收入。

委员会建议的方程式包含两个指标:通胀及「经济增长」因素。前者确保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将不低于整体甲类消费物价通胀,从而维持法定最低工资的购买力,保障基层雇员的就业收入。「经济增长」因素可使法定最低工资的升幅在香港经济表现较佳时(即最近一年的经济增长高于最近10年的趋势增长)适当地高于通胀。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对委员会完成研究优化检讨机制这项历史性及具挑战性的任务感到非常高兴,并衷心感谢委员会主席王沛诗大律师的卓越领导,以及全体委员的不懈努力和杰出贡献。

孙玉菡说:「政府审慎考虑委员会的研究报告后,认为委员会已适当地履行其职能。委员会的建议已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同时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政府同意采用方程式以调整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更具可预视性和透明度,减少社会对每次法定最低工资调整幅度的争议,促进劳资和谐,并相信新检讨机制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

首个按新检讨机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2026年5月1日生效。政府会确定实行新检讨机制的安排,并适时作出公布。此外,根据《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的规定,行政长官将要求委员会于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下一份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建议报告。委员会建议的下一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2025年5月1日生效。

行政长官于2023年1月要求委员会研究如何优化检讨机制,包括检讨周期、如何提升效率,以及在最低工资水平和维持经济发展等元素取得平衡。委员会已于2023年10月31日向政府提交《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检讨机制研究报告》。该报告已上载委员会网页(www.mwc.org.hk)。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30/P2024043000261.htm

《2024年税务条例(修订附表17E)公告》刊宪

政府正修订《税务条例》下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的税务管辖区名单。《2024年税务条例(修订附表17E)公告》已于2024年5月3日刊宪,并将于5月8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香港自2018年9月起,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倡议,与其他税务管辖区进行自动交换资料。这项国际税务合作措施旨在提高税务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活动。现时,《税务条例》就自动交换资料列有100个「参与税务管辖区」。此「参与税务管辖区」名单根据在实施自动交换资料的初期,经合组织采用的「过渡期方法」订定,当中包括所有承诺在2018年或之前实施自动交换资料的税务管辖区。

由于经合组织认为过渡时期已过,经合组织在最新一次评估香港的自动交换资料法律框架时,建议「参与税务管辖区」名单中应只包含已经与香港开始自动交换资料的税务管辖区。修订公告主要旨在从「参与税务管辖区」名单剔除九个没有与香港启动自动交换资料关系的税务管辖区,即巴林、伯利兹、马绍尔群岛、蒙特塞拉特岛、瑙鲁、纽埃、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塞舌尔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并加入11个「参与税务管辖区」以涵盖与香港已启动自动交换资料关系的税务管辖区,即阿塞拜疆、厄瓜多尔、牙买加、哈萨克斯坦斯坦、肯尼亚、马尔代夫、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秘鲁及泰国。

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一直支持国际税务合作以打击跨境逃税活动。为落实经合组织的建议,香港会根据与相关税务管辖区启动自动交换资料关系的最新情况,更新『参与税务管辖区』名单,以使香港在交换税务资料方面符合现行国际税务标准。」

待立法程序完成后,修订公告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30/P2024042900456.htm

新能源运输基金修订「试验申请」的资助安排

新能源车辆的技术发展迅速,为了让新能源运输基金能更聚焦地资助运输业界试验最合适或最新的新能源技术,加快推动绿色转型,环境及生态局适时检讨了基金「试验申请」的资助框架、方式和水平等,并获基金督导委员会通过按修订的资助安排及以「择优而取」的方式,评审所有仍在处理中的申请。

修订的资助安排有助政府更善用基金的资助,推动更多业界试用电动商用车。有关修订的详情可参阅基金的网页(https://www.eeb.gov.hk/sc/new-energy-transport-fund.html)或致电查询热线2824 0022。

政府于2011年3月成立基金,以资助试验及推动更广泛使用绿色创新运输技术于多种商用运输工具,包括货车(包括特别用途车辆)、的士、小型巴士、巴士、船只、电单车、非道路车辆,或慈善/非牟利机构为其客户提供服务的上述运输工具。资助的技术包括新能源车辆或船只、把现有的传统车辆或船只改装为新能源车辆或船只,以及适用于车辆或船只的后处理减排装置或节省燃料装置。运输营运人士和慈善/非牟利机构可申请资助试验多种不同的绿色技术产品,每宗申请最多可获1,000万元资助,而每位申请人的资助总额上限为1,200万元。基金曾于2020年9月完成检讨,扩大资助范围及修订资助水平和上限。

截至2024年3月底,基金已批出319个试验项目,共涉及2.72亿元资助额。获基金资助并已完成试验的项目共有180个。试验报告已上载到基金网页。

有关新闻公报,请参阅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29/P2024042900238.htm

 

专题消息

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


因应中小企现金流压力,SUCCESS编制了与企业资金流有关的支援措施的概要。

更多资料

中小企资援组


由生产力局营运的「中小企资援组」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投入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政府资助计划的认知,以鼓励他们能更好善用政府提供的支援。资援组会协助他们寻找合适的资助计划,并解答申请上的疑难。

政府已拨款一亿元由2023年起五年逐步增强「中小企资援组」的服务。生产力局已于2023年10月起加强资援组的服务,包括到访更多商会、工商大厦和共享工作空间及增加在社交媒体的宣传,以加强推广政府资助计划,并同时提供更多一对一咨询服务,以协助中小企业申请政府资助,及聚焦于「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科技转型、数码化及网络安全等领域,以提升中小企业的能力,协助他们利用新技术以增强竞争力。

有关「中小企资援组」详情或查询,请致电 / WhatsApp(只限文字讯息)2788 6868 或电邮至sme_reachout@hkpc.org或浏览https://smereachout.hkpc.org/zh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


随着香港与巴林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BUD专项基金」的资助地域范围亦自2024年3月3日起扩展至巴林,以进一步支持本地企业于该市场发展业务。「BUD专项基金」所涵盖的经济体数目从而增加至39个1

生产力局作为「BUD专项基金」执行机构,会定期举办研讨会/网上研讨会,以加强企业对「BUD专项基金」(包括「BUD专项基金」-申请易)的认识。有关「BUD专项基金」的详情,请浏览基金网页(www.bud.hkpc.org/)或致电2788 6088与生产力局联络。


1除了新增加的巴林外,「BUD专项基金」下涵盖的其他38个经济体包括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智利、澳门、东盟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格鲁吉亚、澳洲、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墨西哥、荷兰、瑞典、土耳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

 

商贸消息

《驻粤经贸办通讯》


最新的《驻粤经贸办通讯》经已出版。

更多资料

 

内地商业资料通告


工贸署就内地的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发出了一系列的商业资料通告,供业界参考。最新的商业资料通告经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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