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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教堂、清真寺及其他宗教機構
如你的業務涉及下述的情況,可能要申領特定的牌照,請在相關項目的格內加√,以查閱相關資料:
你會進行任何煙囱,烘爐及火爐的安裝或更改而總燃料耗用量超過每小時25 升常規液體燃料,或每小時35公斤常規固體燃料,或每小時1150兆焦耳任何氣體燃料。
你的業務會以有限法律責任公司的形式在香港運作。
你的公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為法團並將會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
你會為慈善/非牟利機構、或為慈善活動籌辦和舉行獎券活動。
(a) 你的處所會用作(或聲稱、表述或顯示為用作)存放骨灰 (b) 你的處所並非屬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第4至7條所列的處所 (c) 你會出售或新出租龕位 (d) 你的處所是於2014年6月18日上午8時(截算時間)後營辦
(a) 你的處所會用作(或聲稱、表述或顯示為用作)存放骨灰 (b) 你的處所並非屬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第4至7條所列的處所 (c) 你會出售或新出租龕位 (d) 你的處所是緊接於2014年6月18日上午8時(截算時間)前正在營辦、內有已安放骨灰的龕位
(a) 你的處所會用作(或聲稱、表述或顯示為用作)存放骨灰 (b) 你的處所並非屬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第4至7條所列的處所 (c) 你將來不會出售或新出租龕位 (d) 你的處所在1990年1月1日前已開始營辦(已安放最少一套先人骨灰於龕位內或已出售龕位) (e) 自2014年6月18日上午8時(截算時間)起停止出售或新出租龕位
(a) 你的處所會用作(或聲稱、表述或顯示為用作)存放骨灰 (b) 你的處所並非屬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第4至7條所列的處所 (c) 你的處所是緊接於2014年6月18日上午8時(截算時間)前正在營辦、內有已安放骨灰的龕位 (d) 你會就截算前骨灰安置所申請牌照及∕或豁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