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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設備(包括電子火警警報系統、滅火筒及煙霧探測器)進出口貿易
如你的業務涉及下述的情況,可能要申領特定的牌照,請在相關項目的格內加√,以查閱相關資料:
你會輸入任何放射性物質或輻照儀器。
你會處置、再處理或循環再造任何化學廢物。
你會產生或引致產生任何化學廢物(包括藏有、貯存、收集、運送及處置等事項)。
你會作為化學廢物產生者將化學廢物儲存於容量在450 升以上的容器內。
你會裝置、保養、修理和檢查消防裝置及設備,如花灑系統、火警警報系統、應急照明系統、出口指示牌或滅火筒等。
你會製造/生產、進口、管有、使用、出售或經營/買賣任何放射性物質。
你會輸入任何消耗臭氧層的物質(例如氟氯烴-HCFCs,甲基溴)。
你會輸出任何消耗臭氧層的物質(例如氟氯烴-HCFCs,甲基溴)。
你需要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註冊。
你的業務會以有限法律責任公司的形式在香港運作。
你的公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為法團並將會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
你會轉運任何消耗臭氧層的物質(例如氟氯烴-HCFCs,甲基溴)。
你會輸入任何戰略物品,例如電子零件、精密的通訊系統或武器等。
你會輸出任何戰略物品,例如電子零件、精密的通訊系統或武器等。
你會搬運放射性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