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商業牌照資訊服務
流動版本
列印
商業牌照資訊服務
重新搜尋
供應飲品、小食及點心的夜總會或酒吧
如你的業務涉及下述的情況,可能要申領特定的牌照,請在相關項目的格內加√,以查閱相關資料:
你會製造或進口並分發玻璃樽裝飲品,包括即開即飲的飲品(例如酒精飲品、水、汽水、果汁、咖啡、茶、大豆及奶類飲品等),以及濃縮即沖飲品(例如濃縮果汁、果醋、柚子蜜等)。
你的業務不符合有關地契的條款。
你會進行任何煙囱,烘爐及火爐的安裝或更改而總燃料耗用量超過每小時25 升常規液體燃料,或每小時35公斤常規固體燃料,或每小時1150兆焦耳任何氣體燃料。
你的業務會以有限法律責任公司的形式在香港運作。
你的公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為法團並將會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
你會在持牌食肆內經營卡拉OK場所業務。
你會使用食肆外面的露天地方作戶外進餐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