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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援救顧問服務 (包括領航、貨物及船隻打撈)
如你的業務涉及下述的情況,可能要申領特定的牌照,請在相關項目的格內加√,以查閱相關資料:
你會在本港使用爆炸品 (非爆破用途,例如煙幕彈、照明彈等) 。
你需要在本地船隻上或遊艇會所內管有、設置及維持或使用任何無線電通訊或無線電導航儀器。
你會在香港製造附表1危險品 (爆破工地除外)。
你會貯存爆炸品(包括安全彈藥筒及爆竹煙花製品)。
你會在陸地上搬運爆炸品,煙花,安全彈筒或煙火。
你會處置、再處理或循環再造任何化學廢物。
你會產生或引致產生任何化學廢物(包括藏有、貯存、收集、運送及處置等事項)。
你會在香港使用化油劑或類似物質處理海上油污。
你會作為化學廢物產生者將化學廢物儲存於容量在450 升以上的容器內。
你會設立和操作專用移動無綫電系統。
你的業務會以有限法律責任公司的形式在香港運作。
你的公司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為法團並將會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