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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8中小企業「營商友導」計劃

2016/18中小企業「營商友導」計劃特刊 (2016年11月21日《香港經濟日報》)(新) (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

主辦機構

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簡稱SUCCESS)及八十家協辦機構

申請人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企業東主並作為該企業的主要營運者,該企業必須:

  • 已根據《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三一O章) 辦理商業登記;
  • 成立少於五年;及
  • 在香港聘用少於二十名僱員。

好處

  • 學習營商技巧
  • 提升競爭力
  • 擴闊人脈網絡
  • 擴闊視野

導師

導師由協辦機構招募及推薦,他們都是經驗豐富的企業家、高級行政人員及專業人士。導師會聆聽和了解學員的看法及難題,與學員分享其見解及經驗,並提出意見。不過,導師不會替學員作任何業務或個人發展的決定。

友導期

每位學員獲配對一位導師後,即會展開為期十二個月的友導期。在友導期內,SUCCESS鼓勵導師與其學員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至少三次會面。

活動

SUCCESS會為參加者舉辦多項活動,例如經驗分享會、研討會、工作坊等,以協助學員增進營商知識,擴闊業務網絡。

重要事項

  • 無論申請人是否經營不同的業務,每名申請人只可遞交一份申請。否則,所遞交的申請將全部不被接納。
  • 因應資源限制,從未參加過工業貿易署以往舉辦的中小企業「營商友導」計劃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申請人如不符合計劃下“公司成立的年期”及/或 “聘用僱員數目” 的資格,本署在計劃資源許可及在申請人提出合理原因下,考慮他們的申請。工業貿易署有全權接納或拒絕任何申請。
  • 學員必須簽署一份承諾書,同意無論導師、工業貿易署或任何一間協辦機構均無須對該學員因參與本計劃而導致損失或損害所作出的申索負上任何責任。
  • 工業貿易署、本計劃的協辦機構及導師不會向任何人士推薦、保證或推介學員或學員所提供的產品/服務。
  • 任何導師或學員如欲終止友導關係,必須向工業貿易署發出不少於三十天的事先書面通知。

查詢

電話:2398 5133
電郵:success@tid.gov.hk


2016/18中小企業「營商友導」計劃由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主辦及下列80家機構協辦:

覆檢日期 :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