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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8中小企业「营商友导」计划

2016/18中小企业「营商友导」计划特刊 (2016年11月21日《香港经济日报》)(新) (转载自《香港经济日报》)

主办机构

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简称SUCCESS)及八十家协办机构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企业东主并作为该企业的主要营运者,该企业必须:

  • 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三一O章) 办理商业登记;
  • 成立少於五年;及
  • 在香港聘用少於二十名雇员。

好处

  • 学习营商技巧
  • 提升竞争力
  • 扩阔人脉网络
  • 扩阔视野

导师

导师由协办机构招募及推荐,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企业家丶高级行政人员及专业人士。导师会聆听和了解学员的看法及难题,与学员分享其见解及经验,并提出意见。不过,导师不会替学员作任何业务或个人发展的决定。

友导期

每位学员获配对一位导师後,即会展开为期十二个月的友导期。在友导期内,SUCCESS鼓励导师与其学员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至少三次会面。

活动

SUCCESS会为参加者举办多项活动,例如经验分享会丶研讨会丶工作坊等,以协助学员增进营商知识,扩阔业务网络。

重要事项

  • 无论申请人是否经营不同的业务,每名申请人只可递交一份申请。否则,所递交的申请将全部不被接纳。
  • 因应资源限制,从未参加过工业贸易署以往举办的中小企业”营商友导“计划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申请人如不符合计划下”公司成立的年期“及/或”聘用雇员数目“的资格,本署在计划资源许可及在申请人提出合理原因下,考虑他们的申请。工业贸易署有全权接纳或拒绝任何申请。
  • 学员必须签署一份承诺书,同意无论导师丶工业贸易署或任何一间协办机构均无须对该学员因参与本计划而导致损失或损害所作出的申索负上任何责任。
  • 工业贸易署丶本计划的协办机构及导师不会向任何人士推荐丶保证或推介学员或学员所提供的产品/服务。
  • 任何导师或学员如欲终止友导关系,必须向工业贸易署发出不少於三十天的事先书面通知。

查询

电话:2398 5133
电邮:success@tid.gov.hk


2016/18中小企业「营商友导」计划由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主办及下列80家机构协办:

覆检日期 :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